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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人口老龄化 有哪些养老保险产品可供选择

作者

王欣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610067

摘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老年人口已达2.64亿,占总人口18.7%,凸显了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紧迫性。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及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商业性养老保险构成,但面临“一大二弱三空白”的局限。保险产品是个人养老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包括传统商业养老保险、税延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金等四个类别。各类保险产品各具特点,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产品进行投保,以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

正文: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64亿,占总人口18.7%,即将迈入中度老龄化阶段,这凸显了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经历多年探索与发展,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形成,该体系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二支柱)及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商业性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构成。当前,该体系面临“一大二弱三空白”的局限,尤其是第三支柱发展薄弱。理论上,三大支柱互补性强,现实中老龄化加深促使第三支柱发展成为必然。在此过程中,保险产品扮演了重要角色,是个人养老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

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养老保险产品主要有传统商业养老保险、税延养老保险、个人专属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金等四个类别。

一、传统商业养老保险::稳健积累,保障晚年

传统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它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在被保险人年老退休或保期届满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养老金。市场上常见的养老保险产品包括普通年金、养老年金(终身年金)、两全保险与增额终身寿险等。

普通年金保险是年金保险的一种,具有长期储蓄、定期给付、金额固定、保障期限较长的特点。投保人选择好给付期限和方式后,保险公司会在约定时间内按固定金额给付保险金。部分产品还具有豁免功能,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然而,普通年金保险的保费一旦缴纳就不能随意更改,且在保障期内,保险公司可能会调整保费价格。

养老年金保险(终身年金)以养老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只能在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年金。其领取方式包括月领、年领或一次性领取,投保人可自由选择。养老年金保险具有稳定安全的特点,收益额度和时间固定,不受外界经济市场波动影响。但其灵活性较低,领钱时间之外的节点一般无法进行操作,退保取钱可能产生损失。

两全保险是一种既能提供生存金又能提供身故金的人寿保险,可以满足多重功能需求。它兼具储蓄性、给付性和返还性。被保险人按月(或年)缴付保险费,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可获得保障;若平安生存到保险期满,则可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于养老。在未返还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于保险公司。

增额终身寿险是一类保额可以不断增加的终身寿险产品,其保额按照保单条款约定的增长率持续复利增长。增额终身寿险具有终身保障、保障金额递增和灵活性等特点。无论何时,只要保单有效,被保险人都能享受保险保障;保额逐年增加,可以应对通货膨胀和生活成本的增加;被保险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额、保费和保险期限,并根据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二、税延养老保险:税收优化的养老规划新路径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税延养老保险,是一种创新的养老保险模式,旨在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人积极参与养老储蓄。该保险允许投保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将一部分收入用于购买养老保险的保费,同时,这部分保费在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也无需立即纳税,直至领取保险金时才补缴税款。这一机制不仅有效减轻了投保人当前的税负,还促进了养老金的增值,为未来的养老生活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经济基础。

近年来,税延养老保险已逐步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相衔接,成为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金融监管总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将已开展业务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进一步拓宽了个人养老储蓄的渠道。值得注意的是,自2023年9月1日起,为更好地服务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广,试点公司停止了向新客户销售原有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转而推广更加符合个人养老金制度要求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这一举措无疑为投保人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养老规划选择。

税延养老保险的显著特点在于其税收优惠政策、养老金增值效应以及领取时的税负减轻。通过设立专用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险,投保人可以在一定标准内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同时,计入该账户的投资收益在领取商业养老金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无疑为养老金的积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在领取保险金时,虽然需要补缴税款,但相较于长期的投资增值,这一税负的承担显得尤为合理。

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灵活多样,满足多元养老需求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旨在长期锁定资金用于养老保障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其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确保了养老金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该保险采取账户式管理,账户价值的计算和费用收取公开透明,为投保人提供了清晰、透明的投资环境。

自2021年6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省和重庆市率先开展试点,随后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至2024年1月,该保险已累计签发保单约74万件,积累的养老准备金超过106亿元,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投保超过8万件,平均每件养老准备金超过4000元,充分展现了其在新兴就业群体中的广泛影响力和吸引力。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特点在于其双账户管理(稳健型和进取型)、灵活缴费、收益模式可转换(保证+浮动)、保障与投资结合以及税收优惠(符合条件者)。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其独特的竞争优势,满足了不同投保人的多元化养老需求。同时,较高的保费也反映了其提供的全面保障和高额保额,为投保人的养老生活提供了更为坚实的保障。

四、商业养老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力量

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旨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养老规划服务。自2023年1月1日起,四家养老险公司在十省市开展了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标志着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商业养老金作为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支持和补充。虽然不享受税收优惠,但其独特的参与主体、投资氛围、客户资格要求以及产品设计等特点,使其在个人养老规划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提供账户与产品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双账户组合管理、以积累养老金为主要功能的产品设计以及全面的风险管理措施,商业养老金为投保人提供了更为灵活、多样的养老规划选择。同时,其提供的养老规划服务也帮助投保人更好地管理生命周期内的养老风险,为未来的养老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目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各具特点,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产品进行投保。

王欣1982.7 女 汉 吉林辽源 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 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