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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地籍测绘中的权属确认问题分析

作者

钟良君

桂东县土地事务中心 湖南郴州 423500

一、引言

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重要的生活资料与财产载体,承载着居住保障与经济价值双重功能 。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农村建设发展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出更高要求。农村宅基地地籍测绘作为明晰土地产权、规范土地流转、保障土地权益的基础性工作,其重要性愈发凸显。而权属确认作为地籍测绘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测绘成果的准确性与权威性,是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石。

二、农村宅基地地籍测绘权属确认的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农村宅基地是村民依法获得的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地籍测绘是利用测绘技术对土地及其附着物进行位置、权属等测定和绘图的专业工作。权属确认是依法对土地权利归属的认定过程。了解这些概念有助于理解宅基地测绘和权属确认的含义。

(二)权属确认的基本原则

农村宅基地权属确认应遵循法律、尊重历史、考虑现实、确保公平。这些原则相互关联,为确认工作提供准则和导向。

(三)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土地确权政策,规定了宅基地的取得、使用、流转和确权登记。这些为宅基地权属确认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法规和政策存在条款不明确、缺乏操作细则和政策更新滞后等问题,影响了权属确认工作的规范化。

三、农村宅基地地籍测绘权属确认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权属模糊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有悠久历史,受政策调整、审批制度不完善、人口变动等因素影响,积累了历史问题。早期建房审批不规范,许多宅基地未合法使用;继承分割时,因缺乏法律规范,权属常不清;频繁土地调整导致权属关系混乱,给确认工作带来困难。

(二)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不完善

尽管我国已出台多部涉及农村宅基地权属确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部分法律法规条款对宅基地权属确认的具体标准、程序、争议处理等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缺乏统一规范,容易出现标准不一、执行偏差等问题。同时,相关政策更新滞后于农村发展实际,难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农村土地流转等新形势下宅基地权属确认工作的需求,使得部分新出现的问题无法可依,影响了权属确认工作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三)资料缺失与信息不对称

农村宅基地权属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是开展权属确认工作的重要基础。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档案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手段落后,部分地区存在宅基地权属资料缺失、损毁等问题。一些历史资料因保存条件有限,出现纸张老化、字迹模糊等情况,难以准确反映宅基地原始权属信息。此外,农村宅基地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信息沟通不畅、数据更新不及时,形成信息孤岛,增加了权属确认工作的难度与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

(四)权属争议处理机制不健全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在实际工作中较为常见,由于缺乏健全的争议处理机制,这些争议往往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当前,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复杂、周期长,涉及多个部门与环节,当事人需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同时,专业调解与仲裁机构缺失,使得争议处理缺乏专业性与权威性,部分争议久拖不决,不仅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权属确认工作的整体推进,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解决农村宅基地地籍测绘权属确认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理机制

针对复杂多样的历史遗留问题,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处理机制。首先,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与分类,按照问题产生的原因、时间、性质等因素,将其划分为不同类型。对于无合法审批手续但长期使用且符合规划、不影响公共利益的宅基地,在完善相关手续、补缴费用后,予以确权登记;对于因继承分割导致权属不清的宅基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历史事实,确定各权利人的份额,明确权属关系;对于因土地调整产生的权属争议,结合当时的政策文件与土地利用现状,合理确定宅基地权属。通过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宅基地权属清晰化。

(二)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加快修订完善农村宅基地权属确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宅基地权属确认的具体标准、程序、责任主体等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制定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细化不同情形下的权属确认规则,确保基层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同时,建立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及时更新相关政策,适应新形势下宅基地权属确认工作的需求,填补政策空白,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与协调,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三)加强资料收集整理与信息共享

加大对农村宅基地权属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力度,建立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对现有资料进行全面清查,对缺失、损毁的资料进行补充与修复,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整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的宅基地相关信息,实现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查询、更新、分析的效率,为权属确认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工作障碍。

(四)健全权属争议处理机制

构建多元化的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成立由法律、土地管理、农业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组织,提高争议处理的专业性与权威性。简化争议处理程序,缩短处理周期,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建立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等多种处理方式相互衔接的机制,根据争议的性质与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确保争议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通过健全权属争议处理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权属确认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结语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权属确认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未来研究应进一步关注新型城镇化、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有偿退出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探索更加科学、高效的权属确认方法与技术手段。同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权属确认理论与实践体系,为农村土地管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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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钟良君(1997.1)汉族,本科,湖南桂东,助理工程师,从事全县范围内房屋测绘、土地征用、土地登记的测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