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民族地区村落治理新机制的发展路径研究

作者

何杏媛 蓝雨洋 梁蓝月 欧惠媚 曾晓萍

河池学院 广西 宜州 546300

(基金项目: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SA2300001308)

摘 要: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新型基层社会下做好乡村治理是十分有意义的,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坡会”引生的一些乡村治理问题,基层政府以“坡会”作为乡村治理的切入点使基层行政权力嵌入到基层群众中,也为政府进行治理提供了行为路径和行为逻辑。本文依托乡村治理理论,以民族村落治理机制为主线,旨在剖析现有的民族村落治理现状,总结归纳民族村落治理机制形成的历史渊源、变迁历程以及现实成效;揭示民族村落治理机制与乡村善治之间的内在关联逻辑和现实困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民族村落治理新机制的发展路径,以期为民族村落治理新机制注入新的动力。

关键词:苗族坡会;民族村落;乡村治理

引言

民族村落治理作为乡村振兴与民族团结的结点,其创新路径的探索需根植于地域文化特性与治理现代化的双向互动。乡村善治的核心在于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这一模式通过激发村民主体性、强化法治保障、弘扬道德规范,实现基层治理效能与乡村振兴的双向赋能。融水苗族自治县“坡会”作为苗族文化的活态载体,既是芦笙踩堂、斗马竞技等传统习俗的展演空间,也是基层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复合场域。融水苗族自治县通过乡村善治的深度耦合,将坡会文化资源转化为治理效能,更是凸显了融水苗族自治县“坡会”的传统治理与民族现代治理协同创新的深远意义。

1.相关概念

1.1坡会

坡会是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苗族社群基于农耕文明衍生的集体性节庆活动,其起源可追溯至自然崇拜、祖先信仰与社交需求的多重文化耦合。坡会通常在特定节庆或农闲时期,在固定的山坡、坪地等开阔场地举行。芦笙表演和山歌对唱是坡会的核心活动,苗族同胞身着传统服饰,围绕芦笙柱,在欢快的芦笙曲中踏舞,以歌为媒介传递情感、结交友人,同时,舞龙舞狮、武术表演等民俗活动也同步开展,场面热闹非凡,吸引着周边民众与外地游客,尽显苗族文化活力。此外,祭祀仪式也是坡会的核心环节,苗族民众身着传统服饰、携带祭品,前往祭祀台。仪式由寨老或巫师主持,严格遵循传统仪轨。先向祖先神灵敬献食物、酒水、手工艺品等祭品,表达尊崇感恩。继而焚香,主持者与民众一同虔诚祷告,祈求祖先庇佑村寨秩序、人畜安康、农业丰收,维系苗族社群的繁荣。

近年来,传承发展和保护坡会群非遗特色文化,引起了融水地方政府和专家学者关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众多专家学者对坡会群非遗保护进行了多角度研究,如卢晓、龙晓添分别对坡会群非遗文化内涵进行了探讨,卢晓(2020)认为坡会本质上是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龙晓添(2021)发现随着网络文化时代的到来,坡会群非遗从当地民众的群体内艺术性交际内核衍生出更大舞台的展演外核,实现“破圈”发展。还有许多研究者将重点关注坡会群非遗保护方式及保护存在的问题,如陈炜(2009)等探讨对坡会群非遗实行开发式保护,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徐赣丽(2011)表示坡会群非遗保护应立足于基础社区保护,维持其生态环境蒋文宁(2015)强调在坡会群非遗保护中面临经济开发与文化保护两难困境时,应处理好原生态文化与变异文化,文化与产业等关系

总的来说,坡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的一项重要节庆活动,是以融水苗族为主的各族人民悼念祖先、祈福避灾、鼓舞斗志、交流感情、集会娱乐的盛大民间传统节日。其作为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独特的文化现象,是苗族民众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集体记忆与文化认同,是民族智慧的结晶。不仅展现了苗族人民对自然、神灵的敬畏之心,也体现了他们对社交、娱乐的强烈需求。在坡会上,苗族民众通过参与各种传统活动,加深了彼此间的情感联系,也促进了苗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坡会作为苗族文化传承的重要纽带,在维护社会秩序、推动村落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2乡村治理理论

乡村治理是对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与调节,而乡村治理现代化则是通过理念更新、制度创新、技术赋能,构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乡村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智能化。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关键环节在于推进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随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了系统性战略规划,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明确了清晰的发展路径。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进入新阶段,村民自治制度确立,许多学者开始系统研究乡村治理,借鉴西方的治理理论,但本土化是关键,比如强调党的领导、村民自治与政府管理的结合,我国的乡村治理理论不同于西方的治理理论,更突出中国语境下的实践。我国乡村治理理论始终紧扣“党的领导如何与村民自治结合”“国家权力如何有效嵌入乡村社会”“传统资源如何转化为现代治理效能”等本土命题,形成了以“党建引领为根本、制度创新为动力、多元协同为路径、治理有效为目标”的理论体系。不仅解释了中国乡村从“村民自治初创”到“乡村振兴实践”的治理逻辑,更在全球治理理论谱系中确立了“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独特价值——证明治理理论不必照搬西方范式,而是可以根植于本土历史文化与制度土壤,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实现理论创新与话语自主。“破会”作为乡村社会历史积淀的活态文化基因,蕴含着丰富的组织智慧、伦理规范和协作机制,为乡村治理理论的本土化实践提供了独特的文化滋养;而乡村治理理论则为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利用提供了制度框架,二者在“传统活化”与“现代治理” 的双向互动中形成共生关系。

2.“坡会”传统的治理路径

2.1形成时期

苗族自东汉时期由长江中下游向南迁徙至湘西南,元明至清初形成二次迁徙潮。其中一支沿五溪水系进入桂北,经都柳江扩散至黔东南及融水地区。受元宝山阻隔,融水苗人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村寨格局,多定居于海拔400-1000米的半山腰地带。这种地理环境既催生出以"坡"为核心的生产生活空间,还成为突破地理限制的跨区域集会载体。而坡会顾名思义就是在坡上开展的会议有、仪式。坡会最早源于苗族传统祭祖仪式,承载悼念先烈、禳灾祈福的宗教功能,以芦笙踩堂为核心表达形式。其活动形式与云贵川苗族“花山节”同源,均以祭祖仪式为起点。各村寨原分散举办近百个小型坡会,后为简化交流逐步整合为集中式坡会群。在此过程中,苗族传统社会组织“鼓社”与坡会产生权力博弈。鼓社是以宗族血缘为核心,通过耗资巨大的“拉鼓节”周期性地强化宗族认同,但漫长间隔期导致治理的无效。坡会则以低成本、高频次的优势填补了这一缺口,年度举办的坡会使“鼓社”头人得以持续展演权力符号(如芭茅、梭镖),将血缘认同转化为地域认同。早期垄断祭祀权的巫师,因坡会仪式简化逐渐被手持礼器“通神”的寨老头人取代。当寨老在芦笙柱前同时行使祷告与裁决权时,宗教权威与行政权力完成合谋,形成“祭柱即立法,踩堂即执法”的治理模式完成了神权政治的转型。为维系无文字社会的秩序稳定,苗人将治理规则“编码”于器物之中:芦笙通过韵律节奏调解人际关系,使冲突双方在集体踩堂中暂时和解;铜鼓则以穿透山林的声波召集族人,鼓舞人心,促进团结,增进族群向心力。这种“物化治理”不仅规避了语言传承的脆弱性,更使分散村寨共享同一套符号系统。至近代,坡会进一步从族群内部治理向外延伸——桂黔边界的“打同年”活动通过芦笙赛、联姻宴等跨文化互动,将传统集会转化为多民族协商的公共空间,最终完成从“血缘共同体”到“文化共同体”的治理体系升级,推动边界地区民族团结。坡会开展的活动内容兼具宗教祭祀、社交娱乐和社区调解功能,并通过社区共担经费等方式实现自我管理。形成了“文化传承—社会整合—资源管理”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这种模式不仅维系了苗族文化的本真性,也为后续政府介入与非遗保护奠定了基础。

2.2发展历程

2.2.1政府介入与初步规范化(20世纪80年代—2010年前后)

2006年,“苗族系列坡会群”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政府开始系统保护与规范化管理,推动坡会成为民族文化品牌。通过政策的推行,坡会的传统治理进入了转型时期。因政府的介入让坡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坡会从村民传统自治到政府的行政引导让治理更加规范化。通过文化部门的介入,政府在广西融水境内运用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把分散在各个村屯呈“碎片化”的“坡会”集中起来,按照庆祝时间顺序,组合成连贯的“苗族系列坡会群,使得苗人村落中的节庆活动由无序向有序转变。每年正月初三到十七的这段时间,境内少数民族乡镇村屯相继举行“坡会”节庆,这些小“坡会”空间集成节庆群,形成一系列独特的“坡会”空间。并融入法治宣传等公共服务,如2016年柳州市司法局在坡会期间开展法律咨询。政府的介入将传统坡会的功能进一步扩展,坡会从单纯的文化活动扩展至兼具民族团结、信息交流与技术传播的平台。

2.2.2文旅融合阶段(2010—2020年前后)

政府将坡会打造为旅游名片,2019年通过“坡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近万人脱贫,传统村寨坡会逐步向景区转移,如双龙沟梦呜苗寨设立“正月十九芦笙坡会”,利用景区场地容纳更多游客,同时展示苗族农耕文化实景表演。坡会文化与政府治理的融合下“十九坡”策划“芦笙超级联赛”“芒篙祈福”等互动项目,游客可参与吹芦笙、与“芒篙”共舞,增强体验感;而村民通过民俗表演、手工艺品销售增收。坡会增设就业推介会、农特产品展销会等经济功能。2024年古龙坡会通过“同年宴”和展销活动实现文化与商贸结合,吸引游客参与消费。

2.2.3多元协同治理与创新阶段(2020年至今)

随着国家权力渗入苗人村落,村落自治组织形成,新“坡会”成为国家“非遗”,节庆的活动组织主体变成基层人民政府、村两委以及“坡会”协会。先是由协会拟定本届“坡会”的活动流程,接着村两委向上级有关行政部门申请活动资金,最后由政府敲定整个“坡会”活动流程与分工细则,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通过对社区赋权,梦呜苗寨进行了“寨随人迁”搬迁模式,将非遗保护与旅游结合,开展实景农耕文化表演,形成“旅游+非遗”可持续路径。并且安陲乡的芒篙节坡会是政府引导下的民族团结活动,并提到非遗传承人的观点,强调了社区参与的重要性。随着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媒介在治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新媒体传播对坡会的宣传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并扩大其影响力,融水苗族自治县通过策划“芦笙超级联赛”、“沉浸式民俗体验”等创新活动,为坡会的内容添加了多样性,也为坡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价值。政府以及各主体的协同治理下,对坡会文化保护进一步深化,通过非遗数字化存档、生态博物馆建设等手段维系文化本真性,如安太苗族生态博物馆的在地保护实践。

3.坡会与乡村治理的融合

乡村治理的核心目标是推动乡村现代化,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现代化,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而乡村治理与坡会的融合,本质上是将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通过激活坡会的文化认同、社会协作与经济价值,不仅能增强乡村治理的可持续性与内生动力,还能在现代化进程中维护文化多样性。

3.1坡会的文化价值为乡村治理提供精神内核

坡会是融水苗族文化的核心载体是维系族群认同与传统文化传承,包含芦笙踩堂、祭祀芦笙柱等仪式,这些活动不仅是宗教与民俗的体现,更是族群认同的象征。芦笙柱作为“领地权力”的标志,其祭祀活动强化了村民对共同历史的记忆。在乡村治理中,这种文化认同能增强社区凝聚力,为自治与德治奠定情感基础。坡会于2010年前已列入国家级非遗。乡村治理通过政策支持进行保护和开发如文旅融合等,将坡会转化为可持续的文化资源,既保护传统又带动经济。

3.2坡会的社会功能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坡会本质上是“扩大的打同年活动”是促进村寨联盟与跨区域的协作。通过村寨间的芦笙踩堂、联姻等互动,形成稳定的社会网络。这种传统协作模式可转化为现代治理中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坡会的“等价交换”规则(如食物招待),增强村民参与的公平性。缓解人口流动带来的治理难题,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空心化与年轻人流失问题。坡会的传统活动可吸引外出务工青年返乡参与,维系代际文化传承。同时,通过节日中的面对面互动,增强社区归属感,减少治理中的疏离感。

3.3经济驱动与治理效能的协同提升

坡会的文化独特性使其成为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整合坡会文化资源可带动周边村屯发展,符合“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的目标。通过非遗产业化,既能创造就业机会,又能反哺文化保护,激活内生发展动力。坡会的传统经济活动与现代市场机制结合,可形成“文化-经济”良性循环。通过建立合作社或文创品牌,将芦笙、服饰等元素转化为特色产品,提升村民经济自主性,进而增强其对治理决策的参与意愿。

3.4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治理框架的互补

坡会中的“打同年”规则强调互惠与团结,与“三治合一”中的德治(如乡贤引领)和自治(如村民议事)高度契合。坡会通常由村寨长老或自然领袖组织,村民通过集体商议决定公共事务如节庆安排、资源分配等,体现了民主协商的传统智慧。这种模式可转化为现代乡村治理中的“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和归属感。而“寨老”或传统领袖常承担调解纠纷的角色,其权威源于文化传统而非行政权力。这种非正式治理手段可弥补法律条文的刚性,促进乡村和谐。坡会作为周期性集会,成为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民意收集的高效渠道。在坡会期间普及环保政策、农业技术,比常规行政宣传更易被接受。

4.融合的现实困境

4.1传统仪式简化与文化内涵流失

融水坡会中的传统仪式,如祭祀、芦笙舞等,承载着苗族人民对自然、祖先的敬畏以及对美好生活的祈愿,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然而,随着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化进程中的先进思想文化很难跟上物质文明的步伐迅速渗透到乡村,逐渐形成了乡村中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脱序”或“失调”现象,年轻一代受现代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对传统仪式的参与热情和重视程度逐渐降低。许多传统仪式在传承过程中被简化甚至省略,导致坡会的文化内涵大打折扣。在一些坡会祭祀仪式中,原本复杂而庄重的祭祀流程被简化,一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祭品和仪式环节被忽视,使得祭祀仪式失去了原有的神圣感和文化价值。这种文化内涵的流失,不仅削弱了坡会在苗族文化传承中的核心地位,也使得其在村落治理中难以发挥文化引领和凝聚人心的作用。此外,在村落治理中,部分村民受现代价值观念影响,过于关注个人利益,忽视了集体利益和村落公共事务。在村落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一些村民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私自占用公共土地或破坏生态环境,违背了坡会文化中尊重自然、爱护家园的传统理念,给村落治理带来了困难。同时,传统的以家族、村寨为单位的互助合作模式在现代价值观念的冲击下逐渐弱化,导致村落内部凝聚力下降,难以形成有效的治理合力。

4.2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缺失

在融水坡会与村落治理融合过程中,需要政府、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然而,目前各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政府部门在参与过程中,常出现行政干预过度或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在坡会文化旅游开发项目中,政府可能过度主导项目规划和实施,忽视村民意愿和利益,导致项目难以得到村民支持和配合。村民自治组织由于自身能力和资源有限,在组织村民参与坡会治理和村落发展事务时,作用发挥不充分。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度较低,且与其他主体之间缺乏沟通与合作,无法形成治理合力。一些文化类社会组织有意愿参与坡会文化传承和发展项目,但由于缺乏与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有效对接渠道,也难以开展实质性工作。

4.3资金短缺且来源渠道单一

融水坡会的举办以及与村落治理融合相关项目的推进,均对资金有着巨大需求。目前,资金来源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社会资本投入极为有限,村民自筹资金能力也明显不足。政府财政资源本身有限,对于坡会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开发等方面的投入,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坡会举办场地的设施陈旧老化,亟待修缮和更新,但因资金短缺,根本无法进行大规模改造。在村落治理范畴内,涉及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与坡会相关的项目,也因资金匮乏而无法实施,这严重制约了融水坡会与村落治理的融合发展进程。在坡会文化旅游开发方面,未能充分挖掘坡会独特的文化内涵和特色,旅游产品单一且同质化现象严重,难以吸引游客目光。许多地方仅仅简单地举办坡会表演,却没有开发与之配套的深度文化体验项目,导致游客停留时间短暂,消费意愿低迷。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极大地制约了产业的规模扩张和效益提升。民族地区村落交通不便,运输成本高,严重影响了特色农产品的销售以及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的滞后,使得融水坡会难以转化为实际的经济优势,无法为村落治理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4.4传统技艺传承与现代治理专业人才匮乏

融水坡会中的许多传统技艺,如苗族刺绣、蜡染、芦笙制作等,是苗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学习传统技艺需要较长时间且经济效益不明显。目前,从事这些传统技艺的大多是老一辈艺人,他们年龄较大,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传统技艺传承人才的匮乏,不仅影响了坡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也限制了以传统技艺为基础的文化产业发展,削弱了村落治理的文化和经济支撑。与此同时,融水坡会与村落治理融合过程中,需要具备现代管理、文化产业运营、市场营销、法律等多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但民族地区村落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等原因,难以吸引和留住这些专业人才。在引进企业开发坡会文化旅游项目时,缺乏现代治理专业人才的短缺,严重制约了融水坡会与村落治理融合的深度和广度,阻碍了治理创新。

5.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5.1组织结构转变与市场化冲击

传统上,融水的“坡会”由寨老、芦笙头等民间权威组织主导,体现了“长老议事”的治理模式,强调族群内部的自治和传统文化的传承。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传统治理模式正面临新的挑战和转型。近年来,政府通过资金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坡会的规模和影响力扩大,这种介入形成了“政府主导+民间执行”的协作模式。然而,政府的介入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传统的民间组织在决策中的权威性有所下降,部分原有的传统仪式和活动内容被简化或改变,以符合政府的规划和要求。这种变化引发了对传统文化真实性和传承性的担忧。市场主体的介入是“坡会”商业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旅游企业和电商平台通过开发与坡会相关的旅游产品和纪念品,吸引了大量游客和消费者。吸引了大量游客,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例如,香粉乡的古龙坡会在举办期间,游客数量显著增加,促进了当地住宿、餐饮和交通等服务业的繁荣。这种文化活动的举办有效提升了当地的知名度和经济活力。然而,为迎合游客需求,部分“坡会”在组织过程中对传统仪式进行了简化,导致文化传承的断层,公共性的内涵有所流失。这种变化可能源于主办方希望通过精简活动流程来提高游客参与度和满意度,原有的文化内涵和仪式形式发生了变化。

5.2沟通渠道不畅与制度不完善

在融水坡会与村落治理融合进程中,沟通渠道不畅与制度不完善成为制约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关键因素。政府、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之间缺乏高效的沟通渠道,严重阻碍了信息的顺畅流通。政府部门在坡会文化旅游开发项目中,由于未搭建与村民直接沟通的有效平台,导致在项目规划和实施时,难以充分了解村民的真实意愿和需求,进而出现过度主导的情况,引发村民不满。在一些项目中,政府单方面决定建设内容,忽视了村民对传统生活方式的坚守和对自身利益的诉求,使得项目推进困难。而村民自治组织因缺乏与政府部门定期沟通的机制,无法及时反馈村民意见,在组织村民参与坡会治理和村落发展事务时,难以获得政府的有力支持和指导,作用发挥受限。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和企业也面临沟通难题。文化类社会组织虽有参与热情,但找不到与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对接的途径,无法深入了解坡会文化传承和发展项目的具体需求和方向,难以开展实际工作。企业在参与过程中,由于沟通不畅,无法精准把握村落的文化特色和市场需求,导致投资项目与当地实际脱节,无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制度方面同样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目前,针对多元主体参与坡会与村落治理的相关制度尚未健全,缺乏明确的职责划分和协调机制。这使得各主体在治理过程中职责不清,遇到问题时相互推诿,降低了治理效率。而且,在利益分配和监督评估方面也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利益分配机制的缺失,容易引发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影响协同治理的积极性;监督评估制度的不完善,则无法对各主体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和监督,难以确保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3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场意识制约

民族地区村落长期处于经济发展的困境之中,经济基础极为薄弱。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单一且规模有限,在应对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刚性支出需求时,财政资金缺口显著。使地方政府虽明确融水坡会相关项目在文化传承与村落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但在实际资金投入上存在较大困难,难以充分拨款用于坡会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同时,民族地区市场发育程度较低,村民及地方政府在市场机制运用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其对市场机制的运行逻辑与潜在价值理解不够深入,缺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坡会相关项目的有效策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既难以精准把握社会资本的投资偏好,也无法制定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方案,致使社会资本对该领域关注度较低。另一方面,即便有社会资本涉足,由于缺乏成熟的引导与监管机制,资金使用可能偏离项目目标,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甚至出现资金滥用等问题,进而阻碍了社会资本的持续投入和项目的健康发展。在产业发展方面,地方政府与村民普遍缺乏市场调研与分析能力。尚未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挖掘。在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时,缺乏对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的精准判断,仅局限于坡会传统形式的呈现,未能结合市场需求进行创新与拓展。导致坡会发展的产业缺乏特色与差异化优势,限制了产业的规模扩张与效益提升,无法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导致坡会相关项目难以有力推动村落经济发展与治理。

5.4青年传承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

民族地区村落教育资源相对匮乏,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不完善,无法为年轻一代提供学习传统技艺和现代治理知识的良好平台。而经济收益驱动不足,导致学习传统技艺需要较长时间的投入,且在学习初期经济效益不明显。相比之下,从事现代产业工作,如外出务工、参与新兴服务业等,能够更快地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年轻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更愿意选择能够带来即时回报的工作,而放弃学习传统技艺,导致传统技艺传承人才断层。在人才发展环境方面,对于现代治理专业人才而言,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面临诸多不便,职业发展空间也相对有限。同时,村落缺乏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难以满足专业人才的发展需求,导致人才流失严重。在培训体系方面。对于传统技艺传承人才的培养,缺乏系统、规范的培训体系。传统技艺传承主要依赖师徒传承、家族传承等方式,传承范围有限,且缺乏科学的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对于现代治理专业人才,村落中缺乏定期、有效的培训活动,无法及时更新他们的知识和技能,使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村落治理需求。

6.对策建议

6.1构建完整文化传承体系,激活传统仪式活力

强化文化教育与宣传,促进文化融合共生。大力推广"坡会文化进校园"的宣传活动,将坡会文化元素融入地方校本课程,设计趣味性教学内容,开展民族服饰展示、民俗技艺体验等互动活动,从小培养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推动"老少共学"传承模式,建立传统技艺传习所,组织老艺人定期与年轻人交流互动,采用师徒结对方式传授苗族刺绣、蜡染、芦笙制作等技艺,通过举办作品展演和技能竞赛,激发年轻人学习传统文化的积极性,实现知识、技艺和价值观的代际传承。建立完整的坡会文化档案库是保存融水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通过系统采集、记录和整理传统仪式的流程、祭祀细节、芦笙舞蹈动作及其文化内涵,形成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档案资料。这些资料将成为后续传承与创新的坚实基础。

6.2构建多元协同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合力

针对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缺失的问题,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协同治理平台。首先,成立由县乡政府、村民自治组织、企业代表、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组成的坡会文化保护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坡会文化保护、传承和开发规划。其次,明确各主体在坡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如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引导和资源保障,村民自治组织负责日常管理和文化传承,企业负责市场开发和产业运营,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和社会监督等,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第三方评估和公众监督机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定期对各主体参与坡会治理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大会等渠道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各方责任落实到位。此外,打造"融水坡会治理云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各主体之间信息共享和高效协作,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治理,提升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整体效能。

6.3创新资金筹措机制,激活产业发展潜力

针对资金短缺且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应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筹资模式。首先,积极争取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坡会文化旅游开发,建立政府与企业合作的PPP项目。设立融水坡会发展基金,整合政府拨款、企业赞助、村集体经济收入等资金来源,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深入挖掘坡会文化元素,开发具有苗族特色的文创产品和IP,如坡会主题服饰、手工艺品、数字文创等,形成"文化+创意+产品"的产业链,拓展收入来源。同时,探索众筹等创新融资方式,通过线上平台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坡会文化保护项目,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在产业发展方面,制定科学的产业规划,避免盲目发展和同质化竞争,重点打造差异化的文化体验项目,如苗族传统婚俗体验、芦笙舞互动学习、传统手工艺制作等,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提升消费意愿。同时,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交通、物流条件,为坡会文化产业发展奠定硬件基础。

6.4构建系统化人才培养体系,解决技艺传承与专业人才双重困境

为解决传统技艺传承与现代治理专业人才匮乏问题,需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传统技艺培训基地,采用"师带徒"方式系统培训年轻传承人,将传统技艺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为传统技艺注入新鲜血液。创新探索"非遗+创意"发展模式,邀请现代设计师与传统艺人合作,将苗族刺绣等技艺与现代设计理念结合,开发既有传统韵味又符合现代审美的文创产品,提高传统技艺的经济价值和吸引力。同时,实施"乡村人才回归工程",通过提供创业资金、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在外就业的本地高学历人才回乡创业,参与坡会文化产业发展和村落治理。与高校、职业院校建立合作机制,共建实习基地,定向培养熟悉苗族文化且具备现代管理、文化创意、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此外,引入专家顾问团队,邀请文化、旅游、经济、法律等领域专家定期提供咨询指导,弥补本地专业人才不足的短板。

结语

融水“坡会”的治理实践表明,民族村落治理新机制的构建需立足文化根脉、融合现代治理逻辑,在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张力中寻求动态平衡。研究显示,以“文化治理”为核心的发展路径,通过强化文化传承,促进价值认同、创新治理模式,优化组织管理、拓展资源渠道,夯实发展基础激活坡会集体记忆重塑社区认同、转化传统生态智慧赋能产业振兴,能够有效破解文化失序与治理失效的共生性困境。这一探索不仅为苗族村落提供了“以文治村”的实践范本,更揭示了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的一条可行路径——即通过文化基因解码实现治理资源再生。使民族村落治理既葆有“芦笙回响”的文化温度,又彰显“绿水青山”的发展理性,最终走出一条传统文明与现代治理交相辉映的乡村振兴之路。

参考文献:

[1]卢晓.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基层实践——以大苗山芦笙坡会为例[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6):119-124.

[2]龙晓添.基于生产生活时空的小群体内艺术性交际与苗族坡会传承[J].民族艺术,2021(6):118-129.

[3]陈炜,李印,杨姗姗.广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式保护研究——以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旅游开发为例[J].前沿,2009(12):93-97.

[4]徐赣丽.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保护的经验——以融水苗族坡会群为例[J].河南社会科学,2011(2):42-46.

[5] 蒋文宁.文化产业化背景下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的传承与保护[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117-123.

[6]王婷,方世巧,刘振新,等.人地关系视角下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研究之一[J].沿海企业与科技,2022,(03):43-49.

[7]李蕴哲,戴玉琴.乡村文化建设的历史变迁、现实审视与路径选择——基于文化治理的视角[J].观察与思考,2021,(12):99-106.

[8]景婕妤.非遗文化治理赋能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与实现路径[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5,36(02):137-140.

[9]张祎婕.融水苗族坡会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化生存:现实困境与未来展望[J].科技传播,2024,16(18):82-84+88.

[10]过竹.基于文旅融合的苗族坡会活态文化空间研究——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之九[J].沿海企业与科技,2021,(06):51-55.

[11]张宁.新旧“坡会”:广西苗人村落治理机制变迁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20.

[12]吴理财,杨刚,徐琴. 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重构:自治、法治、德治的统一[J].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8(4):4-14.

[13]冯留建,王宇凤. 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逻辑[J]. 齐鲁学刊,2020(4):86-95.

[14]徐秦法,赖远妮. 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实践逻辑与价值逻辑[J].行政论坛,2021,28(3):87-93.

[15]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苗族坡会:民族欢歌 其乐融融[EB].广西日报(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