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督机制在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中的作用分析
沈林章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 湖北省荆州市 433200
近年来,伴随水资源配置工程、防洪治理工程和水生态保护工程的大规模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入了高强度、高速度的发展阶段。在此背景下,工程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部分项目存在设计不严、施工粗放、监管失效等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资金资源,还可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项目建设质量的根本保障,在于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只有构建科学、权责清晰且具操作性的监督机制,才能实现从源头到交付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推动水利工程走向安全、高效与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一、水利工程监督机制的基本内涵与功能定位
(一)监督机制的定义与构成
水利工程监督机制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和进度控制的重要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和项目内部监督四个方面。行政监督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审批、招投标管理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质量把控;行业监督主要通过专业技术机构对工程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估;社会监督则包括媒体、公众和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提升工程透明度和公众信任;项目内部监督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开展过程巡查、验收和质量核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可控、过程合规。
(二)监督机制在工程质量中的核心功能
水利工程监督机制不仅具有发现问题的功能,更承担着质量保障的核心角色。首先,通过事前审查与事中检查,可以有效识别设计缺陷和施工隐患 [1]。例如,在混凝土重力坝施工过程中,监督机构可以要求采用振捣密实度测试和温控监测手段,确保抗渗性能与结构稳定性。其次,监督机制在问题纠偏中发挥关键作用,如在钢闸门埋设误差超过 2mm 时,监督方可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实施复测,确保关键构件安装精度。再者,监督机制通过信息记录与台账管理,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当前水利工程监督体系的运行模式
当前我国水利工程监督体系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为基本模式。行政部门主导监督主线,监理单位为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负质量主体责任。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监管交叉、责任模糊的问题。例如,在大型水库枢纽工程中,若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缺乏协调机制,则可能出现同一问题多头审批或无人监管的情况,导致监督效率下降。
二、水利工程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质量管理要求不明确、执行力度有限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部分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尚不具体,例如土石坝碾压中,不同压实设备对应参数不统一,导致执行标准不一致 [2]。同时,质量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存在形式化现象,一些项目对缺陷问题未能及时反馈与整改,影响了工程整体质量。部分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薄弱,问题发生后多以简单处理代替深入整改,缺乏有效约束和追责机制。这种执行层面的不严谨,削弱了质量管理的有效性与权威性。
(二)监督主体之间缺乏有效协同
监督机制的多元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协调难题。以流域水资源调配工程为例,水利、环保、交通、电力等部门均可能介入监管,但缺乏统一调度平台,造成信息孤岛。如设计变更未同步传达给所有参与方,导致施工单位按旧图施工,监理单位审核依据不足,埋下安全隐患。此外,工程监理与项目审计之间信息共享不足。监理单位获取的质量数据和现场巡视情况往往未能及时传达至审计与评价部门,降低了监管的连续性与系统性。
(三)技术与信息手段运用不足
尽管部分大型工程已开始应用信息化手段,如引入 BIM、GIS、无人机巡查等技术,但多数中小型水利项目仍依赖纸质文档与人工巡查,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严重滞后。例如,在堤防加固工程中,土方回填密实度检测仍采用随机取样法,效率低、代表性差,难以形成动态质量评价。此外,缺乏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许多项目采用独立的质量信息系统,数据标准不统一,无法跨项目对比、统计与分析,制约了监督效率与决策支持能力。
(四)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当前工程监督队伍中存在大量临聘人员,专业背景不一,部分缺乏结构力学、水工建筑、水文地质等专业知识,导致对复杂技术问题识别和判断能力不足。例如,在检查预应力锚索张拉质量时,未能正确识别应力控制偏差与滑移量之间的耦合关系,最终误判施工合格。同时,人员流动性大、职业道德教育不足,也是影响监督效能的重要因素。部分监督人员在面对工程承包方压力时存在妥协行为,监督过程形式化,降低了监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三、优化水利工程监督机制的路径与策略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与监管标准
应构建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管标准体系,细化水利工程在不同施工阶段的关键技术参数控制要求。例如,明确水闸启闭设备的安装精度应控制在 ±1.5mm 以内,堤防截面高程允许误差不超过±5cm,混凝土入模温度应保持在 10% 至 30% 之间,以确保材料性能和结构稳定性。同时,应建立明确的监督职责边界,强化监理、设计、施工等主体在质量控制中的具体责任,对重大质量问题实行否决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隐患积累与责任推诿。
(二)强化多元监督主体协同联动
建议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工程监督协调平台,整合水利、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资源,实现监督标准统一、信息互通与执法协同[3]。引入区域级水利监督调度中心,通过数据接口与各类项目数据同步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质量监控、预警反馈和应急响应。同时,应设立项目级“质量联络机制”,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指定专人定期组织质量协调会商,系统梳理项目推进中的技术问题与监管盲区,推动问题闭环管理与高效解决。
(三)提升技术支持与信息化水平
推动水利工程监管平台的数字化转型,可采用 BIM+GIS 一体化系统实现工程三维建模、施工进度监管与空间数据融合分析;采用物联网感知技术对大坝变形、渗压、水位变化等关键指标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测,提升预警响应能力;利用无人机巡查与红外成像技术对堤坝进行全面隐患普查,提高巡检效率和覆盖精度。此外,应建立统一的质量数据库平台,系统存储各类项目的监测数据、质量问题记录与整改过程信息,形成可用于横向对比与趋势分析的历史样本库,助力监管决策的科学化、动态化与前瞻化。
(四)加强监督人员能力建设与道德规范
应设立专门的监督人员培训与认证体系,强化水工建筑结构、施工工艺、材料性能等方面的知识更新,提升专业技术判断能力。定期开展案例复盘、技术研讨与现场实训,提高实战水平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应建立监督人员信用档案与奖惩机制,对履职不力、违规操作的人员予以通报、约谈并限制执业资格,强化责任意识与职业操守,营造严谨、规范、廉洁的监管氛围。
总结: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关系国家水安全与民生福祉,监督机制在全过程质量控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监督实践中仍存在执行不严、协同不畅、技术支撑不足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完善监督标准体系、强化多方协作机制、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和人员专业能力,能够全面提升工程监管效能,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科学、高质量推进。
参考文献
[1] 赵伟 . 大同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及效果评价研究 [J].水利技术监督 ,2023,(02):1-3+22.
[2] 伍莉花 .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居舍 ,2022,(08):132-134.
[3] 邵丰胜. 水利工程管理中的监督机制建设与实施探讨[C]//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 .2024 智慧施工与规划设计学术交流会论文集 . 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2024:93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