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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的困难及对策探讨

作者

冉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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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保护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与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密切相关,保护文物对加快文化建设、研究历史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一座城市被称之为历史文化名城,那么该城市必然在历史、文化和艺术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并且具备数量丰富的历史文物,必须将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 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要求

综合“文物”的基本适用语境概念、《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中“文物”的基本概念,其具体含义可以表述为:“文物指的是在人类经济社会的历史变迁和发展的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经济活动创造或者与人类的活动方式有关的,具有特殊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的、不可再生的物质性文化遗物和历史遗存”。如何在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建设中,落实文物保护工作,是当前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建设成为一大难题。历史文化名城的灵魂来自于城市文化,城市形象需要文化来塑造,城市精神需要文化来滋养,城市建设需要守住城市的文化根脉,留存城市的文化记忆,打造城市的“文化印象”。正是由于城市的历史文化渗透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十分关键,对于它的保护与利用关系着一座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与传承。无论是从保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传承城市的文化内涵、增强城市吸引力的角度,还是出于对先贤的缅怀纪念,都应该要做好文物的保护,使其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3 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面临的困难分析

前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中,依旧面临着诸多困难,现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3.1 认识上的困难

在文物保护工作上,基层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站位不高,缺乏对文物的敬畏之心,随意性破坏文物周边环境面貌。如:在城区旧城改造中,对具有民族特色的老街、特定历史时期的古建筑随意进行拆迁、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将文物保护视作包袱,毫无顾忌地占有文物,使文物真实性被人为改造所替代,失去了文物真实性与历史性。

3.2 资金上的困难

文物保护工作涉及较多的程序,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近年来,基层县市级文物保护工作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拨款,但是部分县市级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重视不足,加之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缺乏对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的投入。虽然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每年能安排一些文物保护经费,但与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3.3 安全上的困难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基层文物古迹的保护现状越来越不容乐观。特别是在老城区改造中,一些珍贵的历史古迹、古建筑文物由于年久失修及自然因素濒临倒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部分古民居、古建筑,特别是古寺庙等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作直接责任人重效益轻管理,安全意识不强,保护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电线乱搭乱接现象较为普遍,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3.4 人才上的困难

自 2015 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各省先后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落实配备了专职的文保员,切实解决基层文物保护单位“有人保护”问题;而县市级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多由文物管理所来完成,县市级文物管理所和博物馆是一套人员编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人员少,资金少,工作难度大,再加上一些专业型文物工作人员流动频繁,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亦不合理,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4 落实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对策

4.1 分级分类推进文物系统性保护

加快完善遗址遗迹遗存保护开发补助政策和补偿制度,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模式,以大遗址保护为重点分级分类开展文物保护,重点加快推进大遗址的考古发掘及保护利用,加强对其他重要遗址遗迹、建筑设施、历史文物保护利用,完善红色文化和工业文物保护名录,加快健全非物质文物的整体性保护制度、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及认定制度,利用数字多媒体等技术手段,建设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利用设施。

4.2 完善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体系

在历史文化名城发展中,必须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体系,打造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兼顾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具体如下:

一是提升文物资源管理水平:推进文物资源普查,加强全域文物动态预警监测,加快文物资源的数字化、可视化进程,完善文物资源数据库,构建层级分明、结构合理的文物名录体系,同时逐级开展文物等级申报、认定以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在文物保护领域积极争取更多话语权。

二是加强城市特色历史文化风貌的空间塑造:坚持抢救性、预防性保护并举,统筹兼顾遗址遗迹的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保护,加快文化修复和城市有机更新,对文物密集、文化生态良好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民居开展区域性整体保护利用。

4.3 加快完善文物管理体制机制

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文物管理机构和文物保护单位专门管理机构,探索建立乡镇、办事处文物保护专门办公室,落实文物保护“四有”和“五纳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单位体制和景区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创新跨区域、跨部门利益分配机制,分级分类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推进景区、旅游企业集团的市场化改革,提高景区专业化机构运营、企业化经营的覆盖面,与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企业组建战略联盟,引导推动具备条件的景区和文化旅游企业上市 IPO。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放管服”建设,完善文化旅游市场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4.4 强化资金、高素质人才的保障

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加大市、县财政文化旅游发展公共财政投入,构建政、银、担、企四位一体长效对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点文化旅游项目、配套设施、新业态等方面建设,不断提高资金供给水平和配置效率。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和土地制度综合改革,制定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土地支持政策,在用地指标、用地计划等方面加大对优质项目用地支持和优惠力度。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实施文化旅游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多种优惠措施吸引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职业经理人,高端营销、创意策划等高素质人才,持续增强“输血”和“造血”功能。

5 结语

综上所述,开展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可有效增强人们对地方文化的自信,进一步化作文明的“细胞”。现代城市发展中,文物保护永远在路上,必须推进文物系统性保护工作,落实相关文物保护体系、制度的完善工作,加大相关资金、人才投入,让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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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冉劲松(1980-),男,重庆丰都人,本科学历,助理馆员,主要从事群众文化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