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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理念引领青海乡村振兴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探索

作者

马传莹

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党校

青海作为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聚集地,其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紧密结合生态文明理念,走出一条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特色道路。近年来,青海积极践行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原则,通过创新治理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和强化文化引领,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这不仅为青海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也为我国其他生态敏感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示范。

生态文明理念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青海作为生态功能区和民族特色鲜明的高原省份,生态文明理念与其乡村振兴目标高度契合,构建理论基础不仅是推动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围绕这一理念,青海的乡村振兴路径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深刻内涵,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生态文明理念的时代内涵与国家战略定位

生态文明理念是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取向和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内在统一关系[1]。随着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发展不可或缺的战略支柱[2]。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生态宜居”作为重要目标,要求推动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文明理念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思想基础和实践方向,引导农村发展向可持续、绿色、高质量转型[3]。

(二)青海特殊生态地位与生态文明的契合性

青海作为“中华水塔”,生态资源的稀缺与脆弱决定了其生态保护的战略高度。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承担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4]。生态文明理念与青海的自然禀赋高度契合,强调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是青海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青海面临着资源环境制约与经济转型的双重挑战,生态振兴不仅是保护环境的需要,更是促进乡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路径[5]。

(三)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青海民族地区生态智慧融合

生态文明理念的理论根基深植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人与自然应保持辩证统一[6]。现代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这一科学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青海民族地区的传统生态智慧,如“天人合一”“尊重自然”等理念,与现代生态文明理念形成良性互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支持。青海结合民族文化与现代生态科学,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振兴路径,既保护生态环境,又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7]。

二、生态文明理念在青海乡村振兴中的实现机制

生态文明理念的实践落地,是推动乡村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青海作为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积极构建绿色农业体系、创新生态治理机制,推动生态价值有效转化,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以下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深入探讨生态文明理念引领青海乡村振兴的具体实现机制。

(一)绿色农业体系建设:农业生产方式的生态转型

绿色农业是生态文明理念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体现。青海省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重点发展有机农业、特色种植和生态畜牧业,提升绿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以青海藜麦和牦牛肉为代表的特色绿色农产品,既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也满足了国内外市场对高品质绿色食品的需求[8]。

青海地处高原,农牧交错带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为防止生态环境恶化,青海强化对农牧交错区的生态承载力评估,科学指导农业布局和规模控制,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动态平衡[9]。通过推广节水灌溉、生物防治、轮牧轮作等生态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生态服务功能,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此外,青海大力支持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追溯体系,增强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和消费者信心。绿色农业的推广不仅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也为农牧民创造了更多绿色就业机会和增收路径,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10]

(二)生态治理机制创新:制度引领与群众共治结合

生态治理机制是保障生态文明理念落地的重要制度基础。青海省创新生态治理体系,建立了涵盖多层级、多主体的生态保护责任体系。河湖长制、草原管护机制和生态管护员制度相继建立,实现了生态保护的动态管理和责任落实。

河湖长制推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管理,定期巡查、问题整改,确保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草原管护机制通过明确管护责任、引入生态补偿资金,促进草原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管护员作为生态保护的基层力量,既承担生态监测和管理任务,又成为农牧民参与生态治理的桥梁,有效激发了群众的生态保护积极性。

青海还积极推行“村规民约+生态激励”模式,将生态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内容,结合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和治理,增强基层生态治理的社会基础。通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构建起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协同的生态治理新格局,保障了生态文明理念在乡村的深入实施。

(三)生态价值转化机制:推动“两山”理念落地生根

生态文明理念的核心是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即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青海围绕“两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推动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生态就业等绿色产业发展,拓展乡村绿色振兴新空间。

青海依托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以青海湖、茶卡盐湖、年保玉则等为重点,打造高品质生态旅游品牌,带动旅游相关产业链发展,促进农牧民转型就业和增收。生态旅游不仅提升了乡村经济活力,也增强了生态保护意识,形成“保护—利用—共赢”的良性循环。

同时,青海加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推动资源入股、劳务收入等方式,将生态保护的收益直接转化为农牧民的经济收入。通过生态补偿,农牧民不仅获得稳定的保护收益,还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形成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此外,生态产业链延伸带动了农产品加工、绿色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

青海还注重推动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挖掘民族文化和生态文化内涵,培育乡村文化品牌,增强乡村软实力,为乡村绿色振兴注入文化动力。生态价值转化机制的不断完善,使生态文明理念在青海乡村振兴中落地生根,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

与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

三、青海生态文明引领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与路径优化

青海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域,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乡村绿色振兴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多个典型区域的实践探索,形成了符合地方实际的绿色发展路径,同时也面临着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群众参与等方面的挑战。为实现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协调发展,青海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路径,探索多元协同的治理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

(一)典型区域案例分析:绿色振兴的本地样板

三江源地区作为青海省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在生态文明理念引领下,建立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融合的示范模式。该地区通过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政策,控制牧草采割和放牧强度,有效遏制草原退化,恢复了高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同时,依托生态保护的需求,推动生态管护员制度建设,吸纳当地农牧民参与生态保护,既保障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农牧民的稳定增收。

湟水流域绿色农业示范带建设以水资源合理利用为基础,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和循环农业模式,提升农业生产效益的同时,减少水土流失和污染。示范带内农产品逐渐形成绿色品牌,带动周边乡村经济发展,成为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成功典范。

茶卡盐湖周边村落积极发展生态旅游,通过保护盐湖湿地生态环境,打造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带动旅游带内的餐饮、住宿及手工艺品等相关产业兴旺。生态旅游不仅增加了农牧民收入,还提升了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了生态价值的经济转化。

(二)政策驱动与多元协同的统筹实践

青海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体系,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融合的政策措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全省生态文明理念落地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试点经验,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清洁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绿色能源入乡工程促进了光伏发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在乡村的广泛应用,减少了传统燃料使用对环境的压力,推动乡村能源结构绿色转型。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和村民合作的多元协同机制,实现了绿色发展的有效推进。

此外,青海积极整合科研机构、高校及社会组织资源,开展生态保护技术研发与推广,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支撑。通过多方协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生态治理格局,增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面临问题与对策建议:持续优化生态振兴路径

尽管青海生态文明引领乡村振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首先,部分地区生态保护制度落实不均,执行力度不足,影响了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其次,生态产业链条较短,绿色产业发展水平有限,制约了农牧民收入的进一步提升。再次,基层生态治理能力相对薄弱,农牧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仍需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青海应进一步完善生态立法和执法体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加快绿色产业链延伸,发展生态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深度融合等新业态,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和农牧民收益水平。加强基层生态治理能力建设,深化“村规民约+生态激励”机制,鼓励农牧民广泛参与生态保护与治理。

同时,要注重生态文化建设,结合青海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宣传,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的生态责任感。推动建立生态补偿与利益共享机制,实现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的利益联结,形成良性生态保护动力。

通过制度保障、产业发展、文化引导和利益联结的多维发力,青海将持续优化生态文明引领乡村振兴的路径,打造绿色、宜居、富裕的美丽乡村,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宝贵经验和示范。

总之,青海在生态文明理念引领下的乡村振兴实践,充分体现了绿色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通过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强化基层治理以及弘扬生态文化,青海正稳步迈向生态环境优美、经济社会繁荣的绿色新乡村。未来,青海应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的融合发展,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路径,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为全国乡村绿色振兴贡献青海智慧和力量。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18 年第 12 期。

[2] 刘国彬. 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乡村绿色振兴路径研究[J]. 农业经济问题,2021(3):85-92.

[3] 曹颖. 生态文明视角下农业绿色发展路径研究[J]. 农业经济与管理,2022(5):32-38.

[4] 黄晓霞. 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 西部生态学报, 2020,11(4):50-56.

[5] 张红霞. 青海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路径探析[J]. 生态文明建设,2022(2):77-84.

[6] 马克思. 资本论[M]. 人民出版社, 1975.

[7] 陈亮. “天人合一”思想与藏区生态文明建设[J]. 民族研究, 2020(3):102-110.

[8] 李明. 青海特色绿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研究[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21(4):45-52.

[9] 王刚. 高原农牧交错区生态承载力评价及调控策略[J]. 青藏高原研究, 2020,37(6):1221-1230.

[10] 赵丽. 青海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路径探析[J]. 生态农业研究,2022(3):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