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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路径研究

作者

王柯

乌海市海勃湾城市供水有限公司 内蒙古乌海市 016000

一、引言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党建工作,明确提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的核心内涵与现实意义

(一)核心内涵

党建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并非简单将党建工作嵌入治理流程,而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前提,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各方面。从治理主体来看,党组织要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要依法履职、协同配合;从治理机制来看,要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从治理目标来看,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

(二)现实意义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举措。传统公司治理结构在国有企业实践中存在一定局限性,党建与治理的融合能够弥补治理短板,形成党组织引领下的多元治理主体协同机制,提升治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在国企落地生根。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组织具有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和群众工作优势,通过深度融合,能够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创新、风险防控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凝聚干部职工共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的现状与突出问题

(一)融合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政策的推进,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多数国企已完成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普遍建立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比例显著提升;部分企业探索构建了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党建与生产经营的结合度有所提高。但从整体来看,融合仍处于初级阶段,深度和广度不足,尚未形成系统完备的融合体系。

(二)突出问题

定位认知存在偏差,“两张皮”现象仍未根治。部分企业对“两个一以贯之”理解不深,将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割裂看待:一方面,有的认为党建是“软任务”,公司治理是“硬指标”,重经营轻党建,导致党建工作脱离生产经营实际;另一方面,有的党组织过度强调领导作用,干预经理层日常经营管理,导致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模糊,影响治理效率。

制度机制不完善,融合缺乏刚性支撑。虽然党建要求已纳入章程,但部分企业章程中关于党组织权责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程序不规范,“前置研究讨论”的范围、流程、标准不明确,存在“应研未研”“研而不决”或“只研不决”等问题;考核评价机制脱节,党建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相互独立,未能形成协同考核体系,难以有效激励融合行为。

四、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

(一)强化政治引领,明确融合定位

深化思想认识。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引导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党员职工深刻理解“两个一以贯之”的内涵,树立“党建强则企业强”的理念,认识到党建与治理融合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破除“重经营轻党建”或“党建与经营脱节”的错误认知。

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细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参与方式,明确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与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监督制衡”、经理层“经营执行”的权责边界,形成“党组织领导、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格局。

坚持党建引领战略方向。党组织要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围绕企业发展愿景,参与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投资决策等,确保企业战略与国家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在重大风险处置、重大利益调整等关键节点,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把握正确处置方向,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构建融合保障

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清晰界定前置研究讨论的范围(如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干部任免等)和流程,确保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评估”;规范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党组织要充分调研论证、集体决策,形成明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要认真研究党组织意见,未采纳的需作出说明。

优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扩大交叉任职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的党员依照规定进入党组织班子;明确交叉任职干部的职责清单,建立“党建责任+经营责任”双重责任体系,避免角色冲突,确保其既履行好党建职责,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三)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融合效能

强化董事会战略决策能力。党组织要支持董事会依法履行战略决策职责,推荐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党员干部进入董事会,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董事会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吸纳党组织意见,将党建引领要求融入决策内容,确保决策既符合企业发展实际,又体现党的领导要求。

保障经理层经营执行效率。党组织要尊重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权,不干预其日常经营活动,同时为经理层执行决策提供支持,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经理层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决策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确保执行过程不偏离正确方向。

(四)创新融合载体,激活融合动能

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结合。围绕企业核心业务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攻关项目”,组织党员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降本增效、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企业年度目标、季度任务、月度重点相结合,开展“党建+经营”专项行动,以党建引领破解经营难题。

打造数字化融合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搭建“智慧党建”平台,整合党建工作与治理数据,实现党组织活动、决策流程、监督管理等线上化;通过平台实现党建信息与经营数据共享,为党组织参与决策、监督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提升融合的精准性与高效性。

五、结论与展望

展望未来,随着国企改革的持续深化和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推进,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将呈现更加多元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国有企业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探索融合新路径、新方法,不断提升融合的深度与广度,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覃浩.国有企业推进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实践与探索[J].广西电业,2023(04):31-39.

[2]熊须远.国企党建与公司治理“同频共振”策略研究[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4,26(06):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