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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社会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作者

陈克穷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230001

1 当前数字社会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特征

1.1 技术驱动下的高效性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正经历着深刻的数字化转型,逐步迈向智能化。这些先进的技术手段为纪检监察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显著提升了其工作效率和质量。例如,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对海量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模式识别,从而更加精准、快速地发现企业运营中潜在的问题线索和风险点。同时,智能化监督平台的建立和应用,实现了部分监督工作的自动化处理和智能化预警,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带来的干预和失误,使监督更加客观、公正。

1.2 监督的全面性与精准性

数字技术的深入应用,极大地提升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性与精准性。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手段,监督工作得以延伸至更广泛的业务领域和更细微的管理环节。通过构建覆盖全流程的监督网络,可以实现对国有企业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的实时动态监控,有效防范风险,保障企业稳定运行。同时,数字技术还能对监督对象进行精准的数据画像,识别其行为特征和潜在风险点,从而实施更具针对性的个性化监督策略,显著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监督工作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1.3 数据主导的决策性

在数字社会背景下,数据已成为企业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也日益注重数据的收集、深度分析和高效应用。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和模式识别,能够精准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点、管理漏洞以及效率瓶颈。这些基于数据的洞察,为纪检监察部门乃至企业高层提供了科学、客观的决策支持。同时,数据驱动的决策模式有效避免了传统决策中可能存在的人为主观偏见和片面认识,显著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有助于企业实现更精准、更有效的内部治理。

1.4 协同工作的便捷性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极大地促进了国有企业 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这种技术赋能带来了显著优势。 纪检 财务部门等多个关键职能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和信息互通,打破信息 实现了监督工作与业务流程的无缝对接和高效运作。这种协 质量,保障了监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还有助于形成企业内部监督 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内部治理基础。

2 当前数字社会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不到位

在数字社会背景下,部分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存在明显的“重业务、轻监督”或“重形式、轻实质”的思想倾向。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企业在推进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未能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在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这不仅可能导致监督缺位,影响企业内部治理的有效性,甚至可能为违规违纪行为留下空间,阻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健康发展。因此,提升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认识,是当前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制度体系不健全

尽管许多企业在数字化背景下已初步建立纪检监察制度,但普遍存在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这些制度往往设计得较为笼统,缺乏针对企业具体业务场景和数字化特点的精细化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有效落地。更为关键的是,一些企业在制度执行层面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监督检查流于表面,未能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使得这些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未能真正发挥出应有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削弱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2.3 信息化水平不高

受限于技术储备不足、资金投入有限以及专业人才缺乏等多种因素,部分国有企业在数字技术的应用方面进展缓慢,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这导致企业难以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手段来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在纪检监察领域,这种信息化水平的滞后,使得运用数字化工具开展线索排查、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工作变得困难重重,不仅增加了监督成本和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也严重制约了企业整体运营效率的提升和数字化转型战略的深入推进。

2.4 监督方式单一

在当前数字社会背景下,部分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仍沿用传统的监督检查方式,未能有效结合数字化手段进行创新。这种监督方式单一、方法陈旧,缺乏足够的灵活性和适应性,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和不断变化的内部管理需求。其结果往往是监督的覆盖面有限,难以深入发现深层次问题,导致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无法充分满足新时代企业治理和风险防控的更高要求。

2.5 人员素质能力不足

在数字社会背景下,纪检监察工作对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然而,现实情况是,许多企业在这方面的数字化人才储备明显不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必要技能,也难以快速掌握和理解复杂的业 新时代的要求存在差距。这种人员素质能力的不足,使得他们难以有效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监督工作,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进而影

响了监督效能的整体提升。

3 基于数字社会背景下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优化对策

3.1 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构建全面高效的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应加大对数字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应用力度,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通过构建全面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国有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还要注重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作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此外,还应加强数字技术在纪检监察领域的应用研究,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督效能。

3.2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

国有企业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将选拔具有数字技术和纪检监察双重背景的专业人才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吸引更多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专业人才加入纪检监察队伍。同时,要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此外,还可以积极引进外部专家和学者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3 完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是数字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与使用各环节的安全性。在数据 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被非法窃取;在数据传输过程 确保数据传输 完整性与保密性;在数据使用方面,严格执行访问权限管理,根据工作 合理分配数据访问权限,采用身份认证、多因素验证等手段,防止数据滥用与泄露。同时,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数据安全事件的能力,保障纪检监察数据的安全与稳定。

3.4 健全部门间协同机制,促进高效协作

高效的监督体系离不开各部门间的协同合作。首先,应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各部门在数据格式、采集流程、存储方式等方面的操作,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据在各职能部门间的高效流通与共享,夯实协同监督的数据基础。其次,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详尽的协作流程与操作指引,使各部门清晰了解自身在监督链条中的职责,杜绝因职责不明而产生的推诿现象,确保监督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同时,应搭建跨部门沟通协作平台,借助即时通讯工具与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与高效流转。例如,在重大项目监督中,纪检监察部门应联合业务、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通过协同平台全流程参与监督,实现问题即时反馈与高效应对,汇聚监督合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5 完善数字监督制度与规则

制度体系是数字监督顺利开展的制度 定与数字监督相关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监督工作的合法性与规范性提供 方法与程序,确保各项操作合规、合法,严防非法数据获取 明确各环节的责任边界,防止数据滥用,维护数 监督对象的权责关系,切实保障被监督对象的合 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制度执行中的偏差 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3.6 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

为了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持续加大相关投入力度。要着力建设高效、稳定、安全的网络基础设施 的数据中 为数字化监管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可靠的数据保障。在此基础上,应积极引进并 算等前沿数字化技术手段。通过构建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对海量数 能够更精准地识别风险点、预警异常行为,从而显著提升数字化监管的广度、深度和效率。 这不仅是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模式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结束语:综上所述,数字社会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国有企业应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机制、健门间协同机制以及完善数字监督制度与规则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发展,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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