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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AI(AIGC)在广播电视内容自动化生产与创意优化中的技术应用与管理策略研究

作者

刘士辉

石河子融媒体中心 石河子 832000

一、引言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已逐渐渗透到各个行业,广播电视行业也不例外。生成式 AI 作为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分支,能够自动生成文本、图像、音频和视频等内容,为广播电视内容生产带来了新的变革。它不仅能够实现内容的自动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还能在创意优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观众带来全新的视听体验。深入研究生成式 AI 在广播电视领域的技术应用与管理策略,对于推动广播电视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生成式 AI 技术概述

(一)技术原理与架构

生成式 AI 主要基于深度学习算法,如生成对抗网络(GANs)、变分自编码器(VAEs)以及基于Transformer 架构的模型等。以 GANs 为例,它由生成器和判别器组成,生成器负责生成新的数据样本,判别器则用于判断生成的数据与真实数据的相似程度,二者通过对抗训练不断提升生成数据的质量。从技术架构层面来看,通常包括数据层、模型层和应用层。数据层负责收集、整理和标注海量的广播电视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是模型训练的基础[1]。

(二)与传统 AI 的区别

传统 AI 主要侧重于对数据的分析、分类和预测,例如通过机器学习算法对观众的收视行为进行分析,为节目编排提供参考。而生成式 AI 的独特之处在于其能够主动创造新的内容,它突破了传统 AI 只能处理和分析已有数据的局限。在广播电视领域,传统 AI 可能用于节目收视率预测、观众画像构建等,而生成式 AI 则可以直接参与到节目内容的创作中,为广播电视内容生产带来了更多的创新性和可能性。

三、生成式 AI 在广播电视内容自动化生产中的应用

(一)新闻内容自动化生成

在新闻报道领域,生成式 AI 能够快速收集和分析海量的新闻素材,包括文字资讯、图片、视频片段等。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它可以自动撰写新闻稿件,根据事件的关键信息生成准确、简洁的新闻报道。对于体育赛事新闻,生成式 AI 可以根据比赛数据,如比分、球员表现等,迅速生成赛事结果报道和精彩瞬间描述。在突发新闻报道中,其快速生成内容的能力能够帮助媒体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抢占新闻时效性的先机,大大提高新闻生产的效率。

(二)节目素材自动化制作

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素材,如背景画面、特效元素等。生成式 AI 可以根据节目需求,自动生成各种类型的素材。通过图像生成技术,能够生成逼真的虚拟场景,用于节目中的背景布置,减少了实地拍摄和后期制作的成本与时间。对于一些需要特殊特效的节目,生成式 AI 可以快速生成特效素材,丰富了节目画面的表现力[2]。

四、生成式 AI 在广播电视创意优化中的

(一)基于 AI 的创意启发与辅助

生成式 AI 可以通过对大量优秀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其他相关文化作品的学习,为创作者提供创意启发。当创作者面临创意瓶颈时,借助生成式 AI,输入一些关键词或创意方向,AI 能够生成多种创意方案和情节构思,为创作者提供新的思路。它还可以辅助创作者对已有创意进行优化,通过分析创意的可行性和吸引力,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创作者打造更具创新性和吸引力的节目内容。

(二)个性化内容定制与互动体验优化

利用生成式 AI,广播电视媒体可以根据观众的个人喜好、观看历史等数据,为观众定制个性化的节目内容。通过自然语言处理和推荐算法,生成符合观众兴趣的节目推荐列表,甚至可以为观众生成

专属的节目片段。在互动节目中,生成式 AI 能够实时分析观众的反馈和参与数据,动态调整节目内容和互动环节,增强观众的参与感和体验感,使节目更贴合观众的需求,提升节目质量和观众满意度。

五、生成式 AI 应用面临的挑战

(一)技术层面挑战

生成式 AI 虽然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技术上仍存在一些问题。生成内容的质量参差不齐,有时会出现逻辑错误、内容空洞等情况。在生成新闻稿件时,可能会对复杂事件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报道偏差。模型的训练需要大量的数据和计算资源,这对广播电视机构的硬件设施和技术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如何获取高质量、多样化且符合版权规定的数据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伦理与法律问题

伦理方面,生成式 AI 生成的内容可能存在偏见、虚假信息等问题。如果模型训练数据中存在偏见,生成的内容也可能传递这种偏见,影响观众的认知。虚假信息的传播可能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法律层面,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尚不明确,若生成的内容与已有作品存在相似之处,容易引发版权纠纷。同时,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如何保护用户隐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广播电视机构在应用生成式 AI 时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3]。

六、应对策略

(一)技术优化与创新

广播电视机构应加大对生成式 AI 技术研发的投入,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共同优化 AI 模型。通过改进算法,提高生成内容的质量和准确性,减少逻辑错误和内容偏差。采用更高效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技术,降低模型训练对计算资源的需求。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和治理,建立高质量的数据集,确保数据的多样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技术应用,如结合区块链技术,为生成内容的版权保护提供解决方案,通过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记录内容的生成和传播过程,明确版权归属。

(二)伦理与法律规范制定

行业协会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制定完善的伦理准则和法律规范。伦理准则应明确要求生成式 AI 在内容生成过程中避免偏见和虚假信息的传播,鼓励生成积极健康、符合社会价值观的内容。法律规范方面,要明确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原则,制定详细的版权保护法规,对侵权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和严厉惩处。在数据隐私保护方面,严格规范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存储流程,确保用户隐私不受侵犯[4]。

七、结论

生成式 AI 为广播电视内容自动化生产与创意优化带来了巨大机遇,通过在新闻内容生成、节目素材制作、虚拟主持人与场景生成以及创意启发、个性化定制等方面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丰富了节目创意,提升了观众体验。然而,在应用过程中也面临着技术、伦理与法律等多方面的挑战。通过采取技术优化创新、制定伦理法律规范等策略,可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推动生成式 AI 在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广播电视行业在数字化时代实现新的突破与创新。

参考文献:

[1]王迁.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4(05):148-155.

[2]吴汉东.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权法之问[J].中外法学,2024(03):653-673.

[3]张世英.哲学导论(第 3 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8.

[4]邹彩霞.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困境与出路:法理学视角的理论反思与现实研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