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之我见
郜惠玲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泰州 225300
Abstract: The management of court litigation fee refunds is a key part of judicial service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arties and the enhancement of judicial credibility. At present, there are various degrees of cumbersome procedures, long refund cycles, and opaque information in the refund of litigation fees, resulting in poor experience for parties and waste of judicial resources. This article provides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from multiple aspects, proposing to simplify procedures, strengthen departmental cooperation and dynamic supervision, in order to achieve standardized and efficient refund of litigation fees and help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judicial services.
Keywords: court; Litigation costs; Refund management
0 前言
诉讼费退付属于司法程序中的收官环节,它关乎当事人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度,不过在现实中由于存在流程繁杂、信息隔阂之类的状况,退付工作经常会碰到“退费难”“周期长”之类的争议,变成司法服务改进的短版。笔者根据实际所见,探究诉讼费退付管理的改善途径,希望能够给加强司法效能给予一些参照。
1 流程冗余
诉讼费退付流程繁琐是影响效率的第一要因,目前全国部分法院依旧采用“申请-审核-审批-转账”这一线性模式,牵涉案件承办人、财务部门、分管领导、银行等诸多主体,环节数量多、时间周期长、容错空间小。拿某基层法院来说,一起民事案件胜诉方申请退费,需要先向承办法官递交书面申请,法官审核之后转给财务部门核实材料真实性,财务再呈报分管领导签字,最后通过银行转账执行退付,全部流程下来平均耗时20 天,碰到材料不全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时间可能拉长到2 个月以上。
流程冗余背后是职能交叉与责任不明,财务部门要反复审核案件生效证明,缴费凭证之类的材料,这些信息本来可以通过建立法院案件内部管理系统直接调取,有些法院设置“退费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案件退费,这么做可以规避风险,但因为议事规则不清楚,决策效率很低。而且跨部门协同不够也加重了流程梗阻,法院同银行,财政系统之间数据没打通,转账信息需要手工录入,容易出错,致使退费被退回或者推迟到账。
优化退费流程,遵循“减环节、简材料、明责任”的原则,建议参考浙江省“退费一件事”改革做法,把退付申请统一交给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收件初审。通过案件内部管理系统转到财务部门,这样大大减轻了案件当事人的负担,同时建议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允许非关键材料稍后补交,不因为小问题而卡住整个流程。在责任划分方面,明确各步骤的办理时间以及标准,财务部门收到全部手续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支付工作,将退付工作纳入法院绩效考核范围,用刚性约束推动效率改进。
2 技术赋能
信息化水平落后是诉讼费退付管理的痛点之一,目前多数法院依旧依靠线下窗口或者电话询问进度,当事人很难及时知晓退费工作进展情况。
建议搭建“智慧退付”平台,从数据互通、线上办理、智能预警这三方面来冲破壁垒。打通法院与财政、银行的数据“孤岛”,做到退付信息的自动抓取和推送,比如案件生效以后,法院系统会自动形成退付清单,并将其推送给财政非税系统,财政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就直接给银行发出转账指令,整个流程无需人工干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例显示,数据互通之后,退费到账时间能从平均10 天缩短到 3 天,错误率减少 80‰
开发全流程线上退付功能,当事人可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提交申请、上传材料、查询进度,采用电子签名、区块链存证等技术保障线上申请的法律效力。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线退费平台”上线后,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退费,线上申请率超 90% ,满意度达 95‰
通过对大数据分析退付流程的瓶颈环节,对超期未办案件自动触发预警。还可以建立退费“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临近办理时限的案件进行黄色预警,对超期案件进行红色预警并推送至分管领导,形成“技术监控+人工干预”的双保险。
3 监督缺位
监督缺位,是诉讼费退付乱象频发的关键缘由,当下,监督主要靠法院内部自查,外部介入的技术和能力有限,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力。要创建立体化监督体系,就要把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评价这三方力量融合起来。就内部监督来说,要形成退付工作台账,把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负责人等信息登记进去,定时公布超期案件,并且把它们纳入到绩效考核当中。外部监督需引入人大、政协、媒体等第三方力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曾邀请人大代表体验退付流程,就“生效证明开具繁琐”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使法院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共享,实现生效证明自动出具。建立退付工作听证制度,对重大争议案件邀请当事人、律师、学者等参与公开听证。
社会评价上要开通当事人满意度评价渠道,把评价当作改进工作的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退付结束之后给当事人发短信评价链接,依照反馈来调整服务细节,像设置老年当事人线下辅导窗口,改良线上平台操作界面之类,当事人满意度从 82% 升到 95% ,还可以请第三方机构做退付工作评定,定期公布白皮书,促使法院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4 制度滞后
诉讼费退付管理要长效,制度保障不能少。现在,相关规定分散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类文件里,没有系统性,操作性差,造成实践中标准不一。拿现行办法来说,“调解结案减半退费”,没说清楚减半基数是“实际缴纳金额”还是“应缴纳金额”,实际执行中容易引发当事人强烈不满[1]。
制度完善需从立法、财政、司法三层面协同推进。立法层面,推动《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立法,明确退付主体、条件、时限等关键规则,用法律刚性倒逼效率提升。
财政上,要支持法院建立“退付备用金”制度,目前有的法院按照“以收定支”编制预算,退付资金须等待财政下拨方能支付,造成资金到位滞后。福建省财政厅依照法院前一年度退付规模建立预拨资金,年终按实际退付数结算,资金到位时长由原来的1 个月缩减到1 周,缓解了“钱等案”现象。
司法解释层面,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诉讼费退付实施细则,细化操作流程、所需材料、责任分配等内容,比如“当事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退费的,应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继承文书”“企业破产案件退费需管理人确认”等具体规则,减少执行争议。还可建立退付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统一类案处理标准。
5 国际经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德国、日本、新加坡等法治发达国家在诉讼费退付管理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德国在《法院费用法》中规定退付时限为“申请后 6 周内”,若超过期限允许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日本设立“诉讼费用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先垫付退费,当事人再向保险公司理赔,解决了当事人资金周转问题;新加坡推出“一站式电子退费平台”,整合法院、银行、税务数据,退费申请、审核、转账全在线上完成,退费到账时间缩短到“秒级”[2]。
可以探索建立跨区域退付协作机制。随着人口流动加快,跨区域诉讼也越来越多。可以参考长三角地区法院协作的经验,建立“跨域退付联盟”,当事人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出退费申请,由居住地法院代为审核材料并推送至案件受理法院,做到“异地申请、本地办理”。
6 未来展望
诉讼费退付管理的终极目标是优化司法服务品质,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未来,数字法院建设将推动退付管理向“全流程线上化”“全要素智能化”“全主体协同化”方向发展,比如,人工智能自动识别案件结果,触发退付流程,实现“无感退费”。区块链技术保障退付数据不可篡改,增强公信力,法院、银行、财政、当事人四方建立协同平台,形成退付管理“生态圈”。
同时要防范技术被滥用的风险,像过度依靠线上办理就可能把老年当事人排除在外,要留下线下服务窗口并且改良适老化设计,数据共享的时候也要保障当事人的隐私,防止信息泄露。还要巩固退付管理队伍的创建,通过定期培训来改进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防止因为人为失误造成退付出错[3]。
7 结束语
诉讼费退付管理要以“便民、高效、透明”为导向,通过流程再造、技术加持、制度完善来冲破现有的窘境。日后要进一步推动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形成退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还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使得诉讼费退付切实做到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
参考文献:
[1] 张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法院诉讼费监管中的职责分析[J].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4(1):10-10.
[2] 张嘉琛,张毅.“互联网 +, ”背景下法院案款管理探究[J].预算管理与会计, 2021.
[3] 杨东.我国诉讼退费若干问题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