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的责任划分问题
崔子宸
身份证号码:370102199802114919
前言
近些年,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的发生率已明显的提高,但在该方面的法律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致使在责任划分方面上表现出一定的问题。如,不管是在认定个人信息侵权行为、还是在责任分配的方面上,均体现出了不够细致和妥当的状况,而对于该状况,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就应进行准确的责任划分,以便更好维护个人的信息安全。
一、精准认定侵权主体
针对个人信息侵权案件所进行的责任划分,应将对侵权主体的精准认定作为前提所在,防范在初期阶段中因主体认定不够明确,而损伤到后续责任划分的精准程度。具体分析,应明确何为直接侵权主体,通俗来讲,就是指直接侵害个人信息的主体。以企业来分析,在搜集个人信息的阶段中,如果没有根据合法合规的渠道来进行,就属于是存在直接侵权行为[1]。例如,当前有不少用户在手机上安装软件时,软件在没有经过用户允许的情况下,就获取了用户的信息权限,采集了用户的手机通讯录等相关的信息,在此情况下属于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是一种直接侵权行为。
另外,也存在间接侵权主体,为用户带来网络服务的个人或是企业,如果明确用户应用网络是为了侵犯他人的信息,仍为其提供网络服务,没有利用方式、举措进行制止和规避,损伤到了个人的信息安全,对他人造成了消极影响,属于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在网络社交中,若有用户在平台中所发布的信息,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被他人投诉之后,平台就应迅速的实施处理,维护他人的权益。但若是平台没有履行自身的责任,未能限制个人信息在平台中的传播,则是对他人的个人信息存在间接侵权问题,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合理确定归责原则
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发生后,容易对当事人的生活等方面造成困扰,所以必须实现科学的责任划分。对此,应将合理确定归责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是由于在责任认定的过程中,该项原则的具备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最终认定的客观与否。现阶段,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主要的实施原则在于过错推定这一原则,能够了解到的是,在处理个人信息时会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性,对受害者来说,由于并非具有专业的能力,所以通常没能在信息处理中论证侵权者的侵权行为。而在应用此项原则时,主要是通过侵权者论证自身并无侵权行为,如果没有证明成功,就会被判定为存在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之后就要进行责任的承担。例如,在企业的信息泄露案件中,由于企业属于信息处理的主体,所以对数据的掌握程度极高,该种情况对受害者来说,若想证明其存在侵权行为,就往往有着很高的难度,对此,若能利用过错推定这项原则,则企业只需证明已经利用了防护手段,维护了信息的安全性,并非是因为某些人员非法操作而导致的状况,而如果未能够予以证明,企业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另外,还可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如果所发生的信息侵权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风险,不管侵权者有没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针对医疗方面的侵权案件,由于在医疗方面的信息维护至关重要,若是产生了信息泄漏的状况,很容易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个人的生活等许多方面。所以针对该种情况,就能辅以严格责任这一原则,是因在该原则的落实中,就算已经证明了医疗方面并没有过错,也会为了维护受害者的个人权益,而要求医院方面来进行一定的责任承担。
三、明确责任承担方式
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的责任划分中,明确责任承担方式属于必要的举措,这里所说的承担方式,强调确保丰富和多元,从而才利于在更大程度上维护受害者的个人权益。详细阐述,在发生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后,应用率较高的一种承担形式即是在于损害赔偿,在其中又涉及非财产以及财产损害赔偿这两方面的内容。以前者来分析,是在精神情绪方面上受到了伤害,包括在信息被泄露后,因为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或工作,而致使产生的精神问题,在这个范畴中进行损害赔偿时,注重于根据事件的恶劣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影响等方面来加以赔偿,如果侵害行为十分的恶劣,已严重影响到了受害者的正常生活,致使其发生抑郁或是焦虑等严重的情绪表现。针对该情况,就往往会提高赔偿的数额。以后者来分析,主要是指在个人信息被侵权后,在经济层面上的损害,包括在信息被严重泄露后,导致受害者面对被诈骗的问题,使其个人经济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对此就需进行相应的赔偿。除此之外,在责任承担的方面上,也包括赔礼道歉以及停止侵害等许多的方式,如果侵权者的侵权行为没有停止,对于法院来说就应该及时采取举措,要求其不可再产生侵权行为,防范对受害者造成更严重的影响,针对某些恶劣的侵权行为必须要尽快的消除,包括侵权者在社交媒体中来公开的承认错误,讲明事实的真相,还受害者一个清白,并应向受害者赔礼道歉,从而不但有利于使受害者获得精神方面的抚慰,还能在社会的层面上产生警示、警醒的作用,以此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
四、科学分配举证责任
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尤为关键,务必提高对其的重视和深入程度,确保实现科学有效分配,其有助于正确的责任划分,防范产生不够明确、相对模糊的状况。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处理中,由于在许多方面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同时还会体现出明显的复杂性,所以若想尽快得到侵权者技术方面等的证据,对受害者来说通常有着很高的困难度,侵权者在信息处理的过程中,可证明自身的处理行为是完全合乎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所以在他们之间发生侵权问题时,侵权者若能够证明自身的处理行为是合乎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利用了信息安全维护的策略,就能规避责任承担,反之,如果其并不能进行该种证明,就要其承担责任。除此之外,针对基础事实,受害者应进行客观举证,强调表明自身的信息真实受到了他人的侵犯,不但强调找到受侵害的线索,还要证明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和受害者的信息受损之间是有着前后关系的,证明在发生侵权行为后,受害者的权益受到了损伤。如,在平台购物后,如果发生了消费信息泄露的状况,导致消费者受到了影响,被进行了电话诈骗,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就可收集该部分证据,证明诈骗的发生是因消费信息被泄露所造成的,对此侵权者应该进行举证反驳,但如果没有反驳成功,就要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了。在利用上述举证责任分配的方式后,不但对受害者来说非常有利,可降低其的举证压力和难度,在侵权者的方面上也可产生一定的限制作用,从而更好维护个人信息的稳定及安全。
五、特殊情形下的责任划分
在特殊情形下的责任划分,也务必需要提起关注,提高责任划分的精准性。具体分析,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中,若处理主体并非为一个,而是有若干个主体,在进行处理阶段中,都表现出了处理不当的问题,因而造成个人信息受到严重的损害及泄漏。在该状况下,相关主体均应该进行责任的承担,受害者可向某一主体或是若干主体提出赔偿的要求。
未成年人属于是特殊群体,所以在面对其的侵权案件时,也应实现特殊性的分析与衡量,以未成年群体来看,发现他们的自我维护意识往往较为不足,同时在很多方面上也表现的较为单纯,心理发展还并未处在成熟的阶段,所以如果未成年人的信息被泄露,就很容易损伤他们身体和心理层面[3]。对此,在实施责任划分的过程中,应注重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他们的信息时,应采取更强力的手段来维护数据的安全,如果由于网络提供者没能够履行好自身的责任义务,损伤到了他们的信息安全,则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也通常会更加严格,强调予以未成年人更高程度的赔偿。
六、完善监管与救济机制
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的有效防范及处理过程中,完善监管和救济机制是非常关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在落实监管机制后,有助于严格监管及审查企业的数据搜集、以及应用等诸多的方面,从而能迅速明确问题所在,而后加以尽快的纠正和处理。另外,还应注重构建举报制度,使广大群众可根据该渠道来举报信息侵权的企业,随后监管部门就会根据群众的举报来进行深入的调查,若发现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就会对侵权方予以严厉的惩罚,而针对屡教不改的组织或者是企业,也会对他们利用更重的处罚方式。除此之外,在引入救济机制后,有助于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此需及时建设出一支审判队伍,保障在开展审判工作时,不但能保障审判结果的客观性,也能加快审判的速度,尽快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再者,还应确保精简相关的诉讼流程。如,针对事实明确的信息侵权案件,能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精简诉讼流程,从而实施尽快的案件审理。
总结:
总而言之,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发生率不断提高的同时,究竟如何进行责任的准确划分,已为该领域人士所需探讨和分析的一项主要问题。对此,本文在侵权主体精准认定、明确责任承担方式、合理确定归责原则以及完善监管与救济机制等许多方面上,论述了责任划分问题,以便能对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借鉴,最终才更利于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严驰, 陈汉钟. 个人信息侵权损害赔偿范围之理论探讨与完善[J]. 江南论坛, 2025, (05): 64-69.
[2]张宇.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法律分析与制度完善[J]. 法制博览, 2024,(32): 58-60.
[3]赵贝贝. 数字社会与传统社会交互下信息共同处理者侵权案件的诉讼形态探讨[J].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4, 30 (06): 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