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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谘议局的警政议案探析

作者

刘畅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南昌 330022

“警察”是近代从西方传入中国的新事物,它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使命。“警政”则是对有关警察的国家和政府事务的统称。警察制度在中国出现之前,中国社会治安主要依靠分驻各地的绿营,官绅自办的团练以及保甲和官府衙役来维持。但随着国门被洋人打开,近代化的浪潮袭来,旧有的治理手段已无法应对日益激烈的社会矛盾。为了避免国家机器走向崩溃,政府需要找到一个更加规范、更加专业、更加有效的制度来解决矛盾。

20 世纪初,中国的民族危机和清政府的统治危机进一步升级。为维护自己的统治,清政府不得不下诏宣布“变法”,晚清政府的最后一次新政改革自此开启。清末新政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多方面,其中创设巡警是新政军事改革中的重要一环。1909 年,新成立的福建谘议局担负起了推动警政在福建各州县落实完善的责任,积极地为完成晚清政府的任务建言献策,提出并讨论了共计十九个以推行完善警政为主要内容的议案,内容主要涵盖筹备并改良巡警体系、兴办水上警察、设立巡警学堂、筹集警察经费、制定修改《巡警章程》和审查巡警及巡警学堂预算六方面的内容。通过对这些议案的综合分析,试图构建起福建警政在福建谘议局两次会议期间的的实施概况,并以此窥视清末新政对福建省的影响。

一、清末福建社会治安恶化

清末福建省受其地处偏僻且多山地的地理环境影响,械斗、匪盗、劫杀等恶性社会事件频发。“闽省上游与粤、赣毗连,为游勇会匪出没之所”,匪患严峻;“闽省械斗,下游最多,糜烂情形,不堪设想,祸延数十乡,伤毙数百命,积年累月而不可止”。1 除此之外,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就开始的禁烟行动未能取得应有的成效,鸦片在福建流毒不尽,仍在为祸国民的身心。

面对这样的社会治安状况,福建地方政府却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剿灭福建上游的流匪时,官府使用老方法,选择在贼匪出没处驻扎防营,配合保甲一同缉捕。但几年下来仍有余党窝藏于乡里,留下来的防营也没有起到保护乡民的作用,反而转过头来收受贿赂,与平民发生冲突。2 社会秩序的混乱、传统应对手段的失效使福建省不得不寻找新的方法来解决治理难题。

二、因地制宜构建福建警察体系

福建谘议局在全省推广完善警察制度的计划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大致是在谘议局第一次会议召开期间,这一阶段为办理警政,谘议局提出的主要议案是《关于筹备巡警并改良现在办法提议案》。议案中根据福建各地办理警政的进展不同,分别提出了建议。对已经开办警政的福建省城和少数府县,议建围绕解决问题展开。其中首先要解决的是警察队伍的素质不高的问题。巡警创办之初,各府县多以无赖或游勇来充当巡警,这样选出的巡警并不能起到保护乡里的作用,反而容易滋生事端。为提高警察队伍素质,议案对警察的准入门槛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无论何科,非留学警察及曾在高等巡警学堂毕业者,概不得充警官;非曾在教练所毕业者,概不得充巡士。”3 同一时期,湖南保卫局也在《巡查各项章程》中对巡查也提出了要求:一须在20 岁-40 岁间,二须读书识字、粗通文理,三须身体强壮、能耐劳苦,四须性质和平、不尚血气。4相比湖南保卫局,福建谘议局显然对对警官和巡士提出了更为专业化的标准。

对于还没兴办警政又亟需在限期之前设立巡警的地区,福建谘议局给出了两种应急办法。一种是精心选出一批合适的人才充当巡士,以教习作为警务长,一半的时间出勤巡逻,一半的时间学习相关知识,以求能尽快培养出一批可用之材投入工作。另一种方法考虑到部分州县无处筹集经费,于是效仿直隶各府县,设立不许站岗只负责巡回的巡士,以期减少人力和财力方面的开支。

福建谘议局推广完善警察制度的第二个阶段大致是在谘议局召开的第二次会议期间,此时,各地警政在办理警务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展。为了敦促各地警政加紧扩大地方警察规模,《厅州县巡警就地筹款审查员之报告》中提出,将各厅州县分为大治、中治、小治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州县所要配备的巡警人数和筹集的经费数量不同。至于已经拥有足够办公款项和巡警人数超过五十名的地区,例如厦门、漳州,需要继续扩充原有的名额,不得缩减巡警数量。在筹款方面,各地也应就地取材,“筹款应就该地方出产之多者,或某项商务较旺盛者,酌量抽捐。”5

除了致力于在各州县普遍设立巡警外,福建谘议局为了保护取道水路的商旅,还提出在延平、厦门两个要地建立水上警察。不过,尽管谘议局提出了兴办水上警察的相关提案并获得了督部堂的批准。但一年过后,议员林辂存在会议上指出,“延平有无遵办顾不得知,惟厦门不但不见筹办,亦未见议及。”6 福建水上警察建设的效率可见一斑。

三、筹办巡警学堂与水警学堂

在《福建省城巡警学堂试办宣统三年预算分册》中记载了福建省城设有一巡警学堂,学堂内设有高等班、普通班及教练所,这是福建根据中央颁布的《章程》所进行的调整。7 从预算中可以看出,福建省城巡警学堂创办规模较为庞大,且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在谘议局和政府的鼎力支持下,省城巡警学堂得以安心发展,为福建警政输送人才。

除了设立培养普通巡警的巡警学堂外,为了保障水路的安全,福建谘议局还关注水警学堂的建设。福建谘议局基于水上警察基础薄弱的现状,主张先设立水警学堂,培养一批水警人才。虽然谘议局对水警学堂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设想,并且在议案中以为厦门作为通商口岸,“风气夙开,筹费尚易,应不难于设立,”但据当地议员反馈,厦门一直都未开始筹办水警教练所,甚至议案通过近一年后,还未开始筹集经费。8 由于地方的怠政,水警训练所建设一直到谘议局闭会还遥遥无期。

四、结语

清末,福建谘议局为解决福建省社会治安问题,完成《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中关于在各厅州县普遍设立巡警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巡警组织、警政经费、警察教育、《违警章程》等方面的议案。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福建谘议局的警政议案多无从落实,仅能为发展福建警察制度提供思路,开一时之风气。

参考文献:

[1] 胡绳武 . 清末立宪运动史料丛刊 . 福建谘议局 [M]. 山西人民出版社 ,2020.

[2] 湘报报馆编 . 湘报 [M]. 北京 : 中华书局,2006 年 ,1020.

作者简介:刘畅(2001-)女,汉族,福建莆田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中国史区域社会史

5 胡绳武主编:《清末立宪运动史料丛刊·福建谘议局》下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20 年,第 686 页。

6 胡绳武主编:《清末立宪运动史料丛刊·福建谘议局》下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20 年,第 746 页。

7 胡绳武主编:《清末立宪运动史料丛刊·福建谘议局》下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20 年,第 843 页。

8 胡绳武主编:《清末立宪运动史料丛刊·福建谘议局》上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20 年,第 40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