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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南方语境中“美丽中国”愿景对上合组织绿色治理的规范塑造研究

作者

张之峰 李萌萌 段鸿雁 单子璇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在国际秩序重构与全球治理转型中,全球南方正由边缘抗争走向制度塑造,在经济、政治与治理层面形成合力,深刻影响国际规则(王明国,2024;徐秀军,2024)。在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议题上,南方国家既是最脆弱群体,也是规范重塑的关键主体,这意味着未来绿色治理必须体现其制度参与与价值诉求,而非继续由欧美主导。

在此背景下,中国提出的“美丽中国”愿景,既是国内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目标,也逐渐外溢为全球南方的价值主张。作为“绿色发展—制度转译—话语塑造”的战略,它强调生态优先与绿色转型,展现了绿色治理的核心逻辑(杨立华,2014;李维安,2017)。该愿景已成为中国在国际气候治理中的话语资源,并为南方国家提供区别于西方的制度性替代方案。

上合组织则为“美丽中国”区域化提供了平台。自2001年成立以来,合作领域从安全扩展至经济、文化与绿色治理,逐渐涵盖能源、环境与数字议题(朱永彪,2024;陈小鼎,2025)。近年来,上合提出多项生态与绿色合作倡议,但成员国在政策、产业和治理能力上的差异仍制约合作。

当前,上合绿色治理面临三大矛盾:其一,能力差异显著,中国与俄罗斯基础较强,而部分中亚国家治理能力不足(张谦,2024);其二,制度碎片化严重,缺乏统一规则与约束力(周源,2018);其三,话语权不足,全球气候治理仍由西方主导,上合国家议题设置与规范输出能力有限(刘雪莲,2025)。这些矛盾既阻碍区域绿色治理制度化,也削弱全球南方的国际合法性。

因此,如何通过“美丽中国”推动上合绿色治理的规范建构与制度创新成为核心问题。一方面,它关系到南方国家能否突破外部依赖与结构性失衡;另一方面,也为上合探索绿色治理路径提供理论支撑与政策启示。基于此,本文以规范建构理论与全球南方话语为框架,探讨“美丽中国”在上合绿色治理中的规范塑造逻辑,以提升制度合法性与话语权。

二、理论框架与文献综述

在探讨“美丽中国”愿景如何在全球南方语境下塑造上合组织绿色治理规范之前,需要对相关理论与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本文主要借鉴四类研究:

第一,规范建构理论提供了核心分析视角。该理论认为,国际规范在国家与区域组织互动中逐步提出、制度化并内化,通常遵循“话语提出—制度嵌入—行为内化”的路径(李嘉伟,2024)。在绿色治理中,这一过程不仅涉及环境标准与政策规则,也包括价值理念的制度化。因此,将“美丽中国”纳入上合绿色议程,本质上是通过制度设计与合作机制推动的规范建构。

第二,全球南方话语与知识权力揭示了规范塑造的价值背景。南方国家的崛起不仅体现在经济与政治层面,也表现为话语自主与知识生产能力的提升(杨慧,2024;门洪华,2024)。传统绿色治理长期由欧美主导,忽视发展中国家需求。刘雪莲(2025)指出,南方国家的制度诉求既是对不公治理结构的回应,也是争取制度正义的体现。因此,“美丽中国”的引入不仅是中国经验的外溢,也是全球南方在知识权力重构中的集体表达。

第三,绿色治理与制度创新研究为本文提供了实践工具。李维安(2024)提出“绿色治理准则”,强调制度约束与价值共识。谭腾(2025)指出人工智能在绿色治理中存在风险,技术应用必须与伦理规范并行。姚树俊(2022,2023)则论证了数字金融与智能互联对提升治理绩效的作用,同时提醒若缺乏制度保障可能带来风险。这些成果说明,绿色治理是一项跨国制度工程,必须依托区域标准对接与制度创新来实现。“美丽中国”愿景的规范化正需要这样的制度条件。

第四,上合组织研究揭示了绿色治理的潜力与不足。陈小鼎(2024,2025)认为,生态合作已成为上合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支点,但受制于能力差异与制度碎片化。李菲(2021)指出,绿色合作虽进入议程,但执行分散,平台效能有限。张谦(2024)与张晓倩(2015)表明,贸易与投资合作虽促进了一体化,但绿色产业发展与环保标准协调仍薄弱。由此可见,上合绿色治理规范仍处于起步阶段,亟需新的话语与制度资源注入。

三、上合组织绿色治理的现实困境

随着全球南方的制度诉求不断增强以及“美丽中国”愿景的外溢效应逐渐显现,绿色治理在上合组织合作议程中的地位日益凸显。然而,从制度运行和实践路径来看,上合组织的绿色治理仍然面临着结构性困境。这些困境不仅制约了绿色治理规范的制度化和可持续性,也影响了全球南方在国际绿色治理体系中争取制度合法性与话语权的能力。综合现有研究成果,可以从五个方面对上合组织绿色治理的现实困境进行深入分析。

一是,能力差异显著,区域绿色治理存在“发展断层”。上合成员国在经济水平、产业结构与治理能力方面差距较大。中国和俄罗斯在绿色金融、清洁能源、环境法制建设等方面已有较成熟经验,而部分中亚国家受制于资源依赖型经济结构与财政不足,短期内难以建立完善的治理体系(张谦,2024)。在可再生能源投资、碳排放监测和绿色产业政策执行中,能力参差不齐,呈现明显“中心—边缘”格局。这种断层不仅影响政策均衡推进,也削弱了整体制度整合力。

二是,制度碎片化严重,缺乏统一标准。尽管上合组织提出多项生态环保倡议,但在具体规则、标准与制度层面仍存在割裂。成员国在法规严格程度、环境监测标准和政策执行力方面差异明显(李菲,2021)。部分国家标准宽松,部分国家则较严格,跨国合作缺乏共同框架,阻碍政策互认与跨境项目落地。周源(2018)指出,若缺乏制度协同,绿色治理易陷入“碎片化规制”,难以形成合力。内部标准不一致,也直接削弱了区域绿色治理在国际竞争中的制度优势。

三是,政策工具失衡,治理效能受限。部分成员国在绿色政策实施中存在“工具背离”,即政策目标与实际效果脱节。李维安(2017)发现,绿色补贴和环保激励若缺乏监管与评估,易致企业依赖,削弱转型动力。姚树俊(2023)也指出,数字金融虽能提升绿色绩效,但缺乏制度约束时可能带来“金融化”风险。在部分国家,环保补助未能推动实质减排,反而出现资源寻租与制度性偏离,使治理效能明显下降。

四是,话语权不足,国际绿色治理中缺乏制度声音。在全球气候谈判中,欧美国家依然掌握主导权,而上合国家的集体声音尚未形成合力(刘雪莲,2025)。“美丽中国”虽提供了新叙事,但在上合框架下制度化有限,成员国之间缺乏共同价值表述与话语策略,导致在COP等多边场合影响有限。陈小鼎(2015)指出,上合虽提出“绿色丝绸之路”,但仍未形成有效国际话语权。这种弱势使上合组织在绿色治理议题中更多处于规则接受者而非制定者。

五是,外部依赖与技术风险突出,自主性不足。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与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于治理,成员国间技术依赖问题日益明显。谭腾(2025)认为,人工智能虽提升效率,却带来垄断与伦理风险。姚树俊(2022)指出,智能互联若缺乏治理规则,可能导致绩效提升与数据风险并存。在上合内部,部分国家在绿色金融、环境监测和智能治理方面高度依赖外部资本与技术,不仅存在数据安全隐患,也削弱了制度自主性。。

四、全球南方语境下“美丽中国”愿景的规范塑造路径

研究发现,要推动区域绿色治理的规范化进程,可以将“美丽中国”的理念与上合组织多边机制相结合,形成制度化的合作框架。这不仅关乎区域环境治理的效能提升,也关系到全球南方在国际绿色治理中的制度合法性与话语权。为此,提出以下五条制度化建议:

一是,推动区域绿色治理标准的统一与互认。在上合组织内部,必须建立统一的绿色治理标准体系,涵盖碳排放核算、环境监测、绿色认证和环保产业准入等核心领域。可以采用“基础标准+分层标准”的模式,即先在全体成员国达成最低标准的共识,再允许部分国家在条件成熟的领域率先推进更高水平的标准。这一机制既能增强制度的凝聚力,又能确保各国在不同发展阶段下的可接受性,从而减少制度碎片化的风险。

二是,构建跨国伦理与合法性保障平台。在绿色治理中,伦理合法性是确保政策有效性和社会认同的重要前提。上合组织应设立区域性伦理审查与合规机制,对跨境环境项目、生态研究以及绿色金融行为进行制度化监督。该平台应强调透明性和公众参与,确保环境政策能够在成员国社会中获得合法性认同。同时,应建立跨国信息披露与问责机制,提升绿色治理在国际舞台上的可信度与影响力。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与知识共享机制。为克服能力差异带来的“发展断层”,上合组织应通过联合培训、联合研究和联合实验室等方式提升成员国在绿色治理方面的整体能力。可以设立“上合绿色学院”或“绿色智库联盟”,推动跨国学者、企业与政府部门的互动,形成知识共享的常态化机制。通过人才培养与科研合作,不仅弥合了技术与知识差距,也为长期的绿色治理提供了内生动力。

四是,建设跨境绿色大数据与治理平台。在数字化与智能化背景下,绿色治理必须以数据为支撑。上合组织应推动建设跨境绿色大数据平台,涵盖空气质量监测、碳排放数据、能源利用效率与生态环境变化等多维度指标。该平台应以分布式架构与加密技术为基础,既保障数据安全与主权独立,又提升数据的共享与可比性。通过数据平台,不仅能提高政策的科学性与精准性,也能为区域内的绿色治理合作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

五是,塑造全球南方绿色治理的话语自主权。在国际绿色治理体系中,上合组织需要以“美丽中国”愿景为核心话语,推动形成“绿色上合”的集体叙事。这一话语不仅应在组织内部得到制度化体现,还应通过多边会议、国际谈判与区域倡议扩展到全球治理舞台。通过设立国际绿色治理论坛、发布年度绿色治理报告、推动绿色议题进入联合国与COP等机制,上合组织可以逐步摆脱对西方规则的依赖,提升自身在国际绿色治理中的规范塑造力与制度主张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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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支持:国家社科基金23BGJ050:上合组织国家贸易隐含碳转移与碳责任划分研究。作者:张之峰,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际战略经济研究所所长;李萌萌,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段鸿雁,通讯作者,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博士研究生;单子璇,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