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Mobile Science

亳州市生态环境“非现场” 监管平台建设与污染防治效能提升路径研究

作者

王曙光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36800

一、引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标准随之提高。亳州市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科技支撑,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探索了一条新的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路径。

二、“非现场”监管平台建设背景与意义

(一)背景

随着亳州市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传统的环境保护管理模式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1]。工业排放、机动车排放和扬尘污染等多种污染源相互交织,环境监管存在覆盖面窄、响应滞后等问题。尤其是针对空气质量实时管控等重点领域,构建智能化、高效的监测体系势在必行。亳州市在这一背景下,积极探索信息化转型之路,并于 2023 年12 月启动了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平台,旨在以科技创新破解监管难题,促进环境治理现代化。

( 二 ) 重要性

该平台的建成,标志着亳市环境监管工作方式的一次飞跃。通过对 11 项信息系统和有关部门监测数据资源的整合,建立起 " 天空地 " 综合监测网,由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自平台运行以来,亳州市 PM2.5 浓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0.6% ,优良天数比例提高了 2.8 个百分点 [2]。这一信息化的监管模式,既能提高执法效率,又能减少行政成本。同时,还能通过数据共享和智能化分析,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平台建设与污染防治效能提升路径

(一)打通数据孤岛,实现智慧管控

亳州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平台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环境监管模式。该平台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 8 个核心领域,整合了原本分散在11 个信息系统中的环境数据资源,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管理等关键数据。通过接入污染源在线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机动车遥感等实时数据,并连通公安部门、住建部门监控视频,平台实现了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在硬件建设方面,新建了秸秆禁烧高空瞭望系统、工业企业用电监控系统、餐饮油烟净化器运行工况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对污染源自动监测动态管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3]。这些措施显著丰富了生态环境监管的数据来源,使监管人员能够从多维度感知污染源状况。平台还针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发了多个智能化应用场景,如污染源排放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等,通过构建大数据算法模型,实现了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智能识别和预警。截至平台运行以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环境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打通区域界限,实施全域共治

该监管平台通过构建覆盖全市的监测网络,实现了环境质量的全域实时监控。目前,平台已接入市域内 180 套污染源在线监测点位、660 个高塔视频监控点位、5105 个用电监控设备等监测设施,形成了立体化的环境监测体系[4]。

在预警机制方面,平台根据不同监测指标设置了差异化的报警阈值,当监测数据异常时,系统会立即启动分级预警机制。首次报警时,系统会自动向相关企业发送整改通知;对于持续报警或多次报警的情况,平台将直接生成执法任务派发给属地执法人员。这种智能化的预警机制大大提升了环境问题的处置效率。

在管理架构上,平台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联动的调度体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实现了从问题发现到整改验收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平台运行以来,已累计处理各类环境报警 950 余起,推动企业完成环境问题整改,有效提升了区域环境治理的协同性和整体效能。

(三)打通线上线下,实施精准治理

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线上线下治理的无缝衔接。在预警提醒方面,系统能够自动识别环境异常情况,并通过短信、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向企业负责人推送报警信息 [5]。企业可通过移动端实时反馈整改情况,上传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佐证材料,大大简化了问题处置流程。在帮扶指导方面,平台基于海量环境数据为 4900 家企业建立了精准的环保”画像”,使监管部门能够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开展差异化指导。这种精准帮扶模式既提升了监管效率,又降低了企业合规成本。

在执法监管方面,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生成违法线索证据链,显著提升了执法精准度,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震慑。这种”线上监测预警 + 线下精准执法”的治理模式,不仅大幅降低了执法成本,还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保障。截至最新监测数据,全市 PM2.5 平均浓度降至 37.3 微克 / 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 69.6% ,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 92.3% ,多项环境指标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

结语:

亳州市建立的“非现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有效地提高了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科技支撑与监管创新。今后,要继续深化平台应用,优化监管服务模式,为其它地区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 彭 娟 娟 . 乡 村 振 兴 战 略 的 科 学 内 涵 及 实 施 路 径 [J]. 乡 村 科技 ,2020,11(30):49-50.

[2] 葛皓 , 林齐维 . 贵州省生态环境现状及可持续发展对策 [J]. 热带农业科学 ,2004,24(6):31-35.

[3] 田江 . 贵州省农村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分析 [J].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7,38(2):146-151.

[4] 张国彪 . 生态乡村建设模式与途径分析 [J]. 山西农经 ,2021(5):96-97.

[5] 唐文玲 , 田丹 , 盛宇 , 等 . 贵州省喀斯特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J]. 绿色科技 ,2019(20):109-1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