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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瓶颈与实施路径创新

作者

李凌莉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淮安市 223005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日益稀缺,低效用地的再开发成为解决土地供需矛盾的关键。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到诸多政策因素的制约,导致开发进程缓慢、效果不佳。因此,深入研究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瓶颈,并探索创新的实施路径,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要性

1.1 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可以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增加土地供给,缓解土地供需紧张的局面。例如,一些城市中的老旧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通过对其进行改造升级,可以释放出大量的土地用于新的产业发展或城市建设[1]。

1.2 推动产业升级

低效用地往往与落后的产业相联系,再开发过程中可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将传统的高能耗、低附加值产业用地转变为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用地,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如深圳的一些旧工业区改造为创意产业园,吸引了大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入驻,促进了产业的创新发展。

2 低效用地再开发面临的政策瓶颈

2.1 产权归属问题

在低效用地中,存在大量产权关系复杂的情况。一些土地可能存在多个产权主体,产权界定不清晰,导致在再开发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例如,一些国有企业改制后遗留的土地,可能涉及原企业、职工、上级主管部门等多个利益主体,各方对土地权益的诉求不同,增加了再开发的难度。

2.2 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

再开发涉及到政府、原土地使用者、开发企业等多方利益,目前缺乏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政府希望通过再开发增加土地出让收入、推动城市建设;原土地使用者希望获得最大的经济补偿;开发企业则追求利润最大化。各方利益诉求的差异容易引发矛盾和冲突,影响再开发的顺利进行。比如在一些城市更新项目中,由于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原居民与开发企业之间产生纠纷。

2.3 规划政策不适应

现行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需求。规划的刚性过强,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难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一些区域的规划用途与实际再开发需求不匹配,限制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同时,规划的前瞻性不足,不能充分考虑未来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的变化[2]。

3 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路径创新

3.1 多元化开发模式

3.1.1 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在再开发中发挥主导作用,对低效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这种模式有利于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推动城市整体发展。政府可以利用行政手段和财政资金,对一些重大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改造。例如,上海的一些大型旧区改造项目,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投入专项资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现了城市面貌的快速改善。

3.1.2 市场主导模式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由开发企业通过市场竞争获取土地开发权,进行自主开发。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对低效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开发。如深圳的一些旧工业区改造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原土地使用者协商合作,进行改造升级,开发成商业综合体或产业园区,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3.2 智能化管理手段

3.2.1 建立土地信息数据库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低效用地信息数据库,对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使用状况等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和管理。通过数据库可以实现对低效用地的动态监测和分析,为再开发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例如,政府可以通过数据库了解哪些区域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需要进行再开发,以及再开发的潜力和难度等。

3.2.2 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

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低效用地再开发进行模拟和预测。分析不同开发方案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决策者提供最优方案。同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再开发过程进行智能监控和管理,提高开发效率和质量。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预测某个区域未来的产业发展趋势,从而合理规划土地用途 [3]。

3.3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3.3.1 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的市场价值、原土地使用者的投入和损失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要公开、透明,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对于原土地使用者,可以采用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偿。例如,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对于被拆迁的居民,可以按照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等值的安置房进行产权置换。

3.3.2 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在再开发过程中,让政府、原土地使用者和开发企业共享开发收益。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式,给予原土地使用者和开发企业一定的利益激励。同时,原土地使用者和开发企业也可以通过合作经营、入股分红等方式,分享项目的长期收益。如在一些产业园区开发项目中,原土地使用者以土地入股,参与园区的经营管理,分享园区的租金收入和增值收益。

3.4 优化规划政策

3.4.1 增强规划的灵活性

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中,适当增加弹性空间,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对于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可以采用“一项目一策”的方式,制定个性化的规划方案。例如,在一些城市更新区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适当调整土地用途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

3.4.2 加强规划的前瞻性

规划要充分考虑未来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的变化,为低效用地再开发预留发展空间。结合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规划建设适应其发展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如在规划产业园区时,要考虑到未来物联网、大数据等产业的发展,预留足够的网络通信、电力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3.5 简化审批程序

3.5.1 建立联合审批机制

由政府牵头,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联合审批机制,各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实现一站式服务。联合审批机制可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例如,一些城市成立了城市更新联合审批办公室,对城市更新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等审批事项进行集中办理。

3.5.2 推行容缺受理制度

对于一些非关键性的审批材料,在申请人承诺补齐的情况下,可以先予受理和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可以加快审批进度,避免因个别材料缺失而延误整个项目的推进。如在申请土地出让手续时,对于一些次要的证明文件,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交。

4 结束语

低效用地再开发是解决当前土地资源紧张与利用低效矛盾的重要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政策瓶颈。通过创新实施路径,如采用多元化开发模式、运用智能化管理手段、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优化规划政策和简化审批程序等,可以有效突破政策瓶颈,提高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效率和质量。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宋家宁, 刘阳, 郧宛琪, 等. 我国低效用地再开发实践案例及政策建议[J].中国土地 ,2023,(05):10-13.

[2] 张名华 . 加强“三调”成果应用以土地档案盘活城镇低效用地 [J]. 办公室业务 ,2022,(24):42-43.

[3] 黄莹莹 , 杨子生 . 中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研究进展 [J].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2022,(06):20-24.

作者简介:李凌莉,1983.09,男,汉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 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