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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的土地政策调整及启示

作者

朱瑞

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 716000

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民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却并不完全拥有耕种土地的所有权,一直身受贫困之扰,因此,实现“耕者有其田”,成为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

在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 年),红军需要发展,党的政策必须尊重客观实际,满足农民对于土地的要求,实现自身发展。这一时期我们党的土地政策是什么?打土豪分田产,贫农获得实实在在的土地,纷纷加入红军队伍。在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年),为了顺应形势的变化,抵御外敌,中国共产党不计较一党一派之得失,从全局考量,和蒋介石进行合作,共同抗日。但蒋介石代表的是大资产阶级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双方之间的阶级矛盾成了中国共产党必须解决的问题。为了顾全大局,搞好团结,我们的各项政策必须顺应新形势发展,进行改革。如红军改编成八路军等,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抗战时期的“改革开放”,抗战时期“改革开放”所实行的土地政策叫减租减息。1937 年,党中央召开洛川会议,洛川会议决定,抗战时期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减租减息。什么是减租减息? ① 减租:就是地主降租金,无论任何租地、任何租佃形式均照抗战前租额减低 25% ,保障佃户的权利。 ② 减息:就是地主降利息。对于抗战前成立的借贷关系,以一分半为计息标准,如果付息超过原本一倍者停利还本,超过二倍者本利停付。

减租减息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处理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这一政策兼顾农民和地主两方面的利益,有利于团结大多数地主抗日,把发展统一战线和解决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

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在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报告里说过:“这个政策(指减租减息政策),如果没有特殊阻碍,我们准备在战后继续实行下去,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减租减息,然后采取适当方法,有步骤地达到“耕者有其田’。”党按照这设想,在抗战后继续实行了减租减息政策。但是后来,随着形势的变化,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逐渐转变。

而这种转变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是 1946 年 4、5 月间,内战炮火愈加猛烈,国民党发动内战局势一触即发,此时,中国共产党只有装备极差的 127 万军队,如何同 430 万全部美械的国民党相抗衡?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必须充分动员农民,进行自卫战争。另一方面是抗战胜利后各解放区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更加的急切,已有部分农民通过清算霸占、清算不合理负担等方法,开始直接从地主手里取得土地。根据这些情况,党中央立即决定进行土地改革。1946 年 5 月 4 日,刘少奇在枣园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会议,会议讨论刘少奇同志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这就是著名的“五四指示”,“五四指示”决定将抗日战争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五四指示》的基本内容,是要坚决地支持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采取各种适当方法,使地主阶级剥削农民而占有的土地转移到农民手中;用一切方法吸收中农参加运动,决不可侵犯中农土地;一般不变动富农土地,对富农和地主有所区别;不可将农村中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办法,运用于城市中反对工商业资产阶级的斗争。为了巩固全国统一战线和争取一切可能争取的社会力量,减少变革农村土地关系的阻力,《五四指示》还规定了进行土地改革的多项具体政策和方法。主要有: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不是无条件地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而是除没收和分配极少数大汉奸的土地之外,主要通过清算、减租、减息等方法,使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对于抗日军人及抗日干部的家属中属于豪绅地主成分者,对于在抗日期间,无论在解放区或在国民党区,与我们合作而不反共的开明绅士等,在运动中应谨慎处理 ,适当照顾”,“给他们多留下一些土地”。

在这次会议上,刘少奇同志讲到:土地问题,今天实际上群众在解决,中央只有一个1942 年土地政策的决定,已经落在群众的后面了。今天不支持农民,就要泼冷水,就要重复大革命失败的错误,而农民也未必“就范”。失去农民又仍然得罪了地主,对我们将极不利。毛泽东说:“七大写的是减租减息,寻找适当方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当时七大代表多数在延时间太久,各地新的经验未能充分反映。现在有了这种可能,使我们在观念形态上解决这个问题,因而使一万万人得到利益。这样,我们就可以进行严重的斗争,而不致失去群众的支持。国民党比我们有许多长处,但有一大弱点即不能解决土地问题,民不聊生,这一方面正是我们的长处。时间太长不好,太短亦不行。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

五四指示一经发出,在各解放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运动,以雷霆万钧之力,猛烈地冲击着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激发了他们发展生产和支援革命战争的热情。东北等解放区出现了十数年未有的大丰收,连一些贫困的山区,农业生产也开始增长,农民的生活有所改善。翻身农民说:“穷人挨饿受冻,就是因为没有土地;有地没人保,还是不牢靠。”因此,他们纷纷加入人民军队。仅 1946 年 8 月至 10 月的三个月中,各解放区就有30 万翻身农民,为保卫土改果实、保卫家乡而参军。许多地方出现了父母送子、妻子送郎、兄弟争先上战场的动人景象。这一翻天覆地的变化,使亿万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解放,也使人民军队获得了源源不断的人力和物力支持,最终赢得了全国胜利。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人民的利益,能根据客观形势的需要进行分析,适时地调整土地政策,使我们得到如下启示:

(一)站稳人民立场。

毛泽东强调,“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延安时期党的各项土地政策得以成功实施的关键原因,就在于坚持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考虑了农民的权益,最终使广大农民群体摆脱了封建土地制度的限制,翻身做了土地的主人。既然在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可以说极大的推动了解放战争的胜利,对迅速瓦解蒋介石集团的统治可谓是威力巨大,那为何蒋介石集团不自己施行“土改”呢?这是蒋介石集团所代表的利益阶层所决定了的,蒋介石集团代表的是大资产阶级大地主阶级的利益,这个阶级是站在人民对立面的一个阶级,他们无法站在人民立场分自己的田,打自己的土豪,革自己的命,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和国民党不为人民服务的区别,这也是为什么国民党最终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坚持实事求是

延安时期,党在调整土地政策的过程中,始终立足于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针对不同阶段制定与时俱进的土地政策,以适应革命的需要。党中央从精准把握深受帝国主义剥削的地主阶级,有着一致抗战抵御外敌的可能性出发,作出了“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决定;从缓解地主阶级与农民群体的利益关系,进行“减租减息”,为持久战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再从加快全国的解放事业,团结一切可依靠的力量出发,进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翻身成为土地的主人,这些都是基于实事求是的结果。

(三)注重改革

延安时期,我们党在实际斗争中,立足于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主动地对土地政策进行改革,这是是十分必要且极为正确的。我们坚信,不管是延安时期,还是当今时代,不管是土地政策的改革还是全面深化改革,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