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内监督 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效能
杨阳
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作为党领导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柱,发展历程长、组织架构深、覆盖领域广、人员构成杂,在推进国企改革,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进程中,面临着如何统一企业上下各级员工思想行动,如何围绕中心任务优化生产布局,如何构建长效机制,防范腐败滋生与内外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加强党内监督,既能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又能进一步夯实国有企业政治根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促使其以扎实行动、具体举措、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巡视整改推动生产经营提质增效,为国企改革注入动能,有效回答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和新风险。
一、健全党内监督的主体协同体制
总书记指出:“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要深化党和国家监督体制改革,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实现党内监督对公司治理的价值,必须建立健全包括党内监督主体在内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主体格局。一方面,以党内监督主体为主导,推动纪委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职能监督协同方式创新,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的作用,巩固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监督机制,确保在党的领导下,董事会、经理层、业务监督部门、职能部门、普通职工等监督主体互相配合,监督资源高效共享,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和严密的监督体系。在具体措施上,可以通过成立监督委员会、设立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搭建互通互联机制”等手段,强化党内监督主导下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确保各类监督主体的系统集成,从而形成监督合力。另一方面,坚持理清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边界,促进各类监督主体各司其职。加强现有各类监督制度的整合与集成创新,充分发挥现有制度对建立健全纪委专责监督与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协同机制的保障作用。以党内法规制度为依据,制定详细的协同监督工作规范,明确各部门在协同监督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协同工作的流程、方式和方法等,使协同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在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方面,对在协同监督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人员,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明确责任认定标准和追究程序,对因推诿扯皮、配合不力等导致监督工作出现漏洞或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对企业治理的监督方式
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过程中,党内监督的主要方式包括纪律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等。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可以通过加强对全体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的监督,通过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等日常监督方式,推动党的纪律监督融入国有企业日常的公司治理工作。在巡视巡察监督方面,国有企业党委要针对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巡视巡察。在巡视巡察工作中,要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有序推进常规巡察和“回头看”,推动巡视巡察和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发挥党内巡视监督的利剑功能,防止出现震慑遏制效应随着时间推移而弱化的问题。同时,可以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精准度,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大数据治理的作用,运用大数据技术,在监督体系建构与实践中深度嵌入大数据治理,重塑监督信息的流动路径与分布形态,构建“数字化—数据化—平台化”三维思维,充分运用智慧监督便捷、扁平、交互、智能的技术优势,将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打破空间、时间和人力的限制,推进建立廉政信息与档案制度,实现有效的党内监督及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
三、构建党内日常监督协同机制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委与党内工作部门根据党委工作重点或廉政风险点,组织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协同专项监督小组,各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主动认领涉及本部门的监督工作任务,指派本部门代表参与协同专项监督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工作。这样有助于统筹各相关部门廉政监督资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为深入一体推进“三不腐”,促进纪委与各工作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各工作部门要建立起常态化的部门内和领域内廉政监督工作机制,如责任清单制度、廉政风险点监督办法、部门内定期的廉政监督检查职能,定期汇报职能监督工作等。具体可以建立“三结合”机制:
一是日常检查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应经常性开展联合检查,除对本部门或本系统内进行日常项目检查外,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定期或不定期地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部门或领域进行联合监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开展专项监督。二是联席会商与定期通报相结合。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由党的工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商;同时建立廉政档案联合建设制度,各工作部门应该收集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干部廉政信息,同步上报纪委,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三是线索移交与成果运用相结合。各工作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对日常检查与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在部门领导或协同监督工作组长要提交监督工作报告,报同级党委与纪委,并积极协助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线索移交处置情况列入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年度考核内容,对于隐瞒不报者或处理不力者,可启动问责机制,做到奖罚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