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数字商品是否催生新型拜物教
聂海玲
西北大学 陕西西安 710127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正经历着商品形态的深刻变革,这一变革不仅重塑了市场交易的内容与形式,更对经典的商品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一个核心问题亟待探讨:数字商品的广泛流行是否催生了有别于马克思所揭示的“商品拜物教”的“新型拜物教”?若存在这种新型拜物教,其内在的运作逻辑又将呈现何种特征?齐泽克的意识形态理论为解答上述问题提供了独特的分析视角。
一、理论基础:齐泽克的意识形态与拜物教理论重构
齐泽克的意识形态与拜物教理论并非对传统思想的割裂式创新,而是在继承马克思理论内核的基础上,结合当代社会特征进行的深度重构,为解析数字时代的商品现象提供了全新的理论坐标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商品拜物教,其核心在于揭示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掩盖”的异化现象。马克思为商品拜物教下了这样的定义:“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做拜物教。”在齐泽克看来,拜物教绝非仅仅是经济活动中的认知偏差,更本质上是意识形态的符号运作机制。“他们在实践上而非理论上是拜物教教徒。他们所‘不知道的’, 所误认的,是下列事实:在其社会现实性上,在其社会活动——商品交换的行为中,他们为拜物教的幻觉所支配”他特别强调“幻象”(fantasy)在建构现实中的核心作用——人们并非被动地被物的表象欺骗,而是主动通过“相信物的魔力”来维系对社会秩序的服从。齐泽克的意识形态理论围绕三个相互关联的维度展开,为解析数字商品的拜物教特征提供了系统性工具:
其一,符号结构的自主性。意识形态并非现实的被动反映,而是作为独立的符号系统主动建构现实。它通过语言、文化编码等方式,将商品的社会属性转化为“自然属性”,从而掩盖其背后的权力关系。在数字时代,这种运作尤为显著。其二,犬儒主义的明知故犯。齐泽克打破了“意识形态即虚假意识”的传统认知,指出当代意识形态的典型形态是犬儒主义:“他们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但他们依然我行我素。”其三,崇高客体的遮蔽。意识形态的运作始终围绕一个“不可言说的崇高客体”展开,这个客体既是人们欲望的焦点,又是掩盖真实矛盾的屏障。数字商品的价值正是依附于这些崇高客体的光晕之上,形成了新的拜物教式崇拜。
二、当代数字商品的特征:拜物教滋生的土壤
数字商品的兴起并非简单的技术迭代产物,而是资本主义在数字时代对商品形态的系统性重构。在数字化时代,“借助于网络技术和数字信息,实现了资本主义存在方式的数字化生存以及资本的持续积累和不断增殖”数字商品之所以成为拜物教的温床,与其区别于传统商品的核心特征密切相关:
其一,价值依托符号而非实体。传统商品的价值虽包含社会属性,但其使用价值仍依赖物质属性(如面包能果腹);而数字商品的价值几乎完全由符号系统建构这种“去实体化”的价值逻辑,使得符号本身取代物质成为价值崇拜的核心对象。其二,平台依赖性与算法主导。在数字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不自觉地沦为“单纯制造剩余价值的机器,就人为地造成了智力的荒废”其三,用户参与式生产与剥削。用户在数字平台产生的数据“从非结构化的低价值数据形态转变为结构化的可以被用于商业模式或其他明确用途的高价值数据形态”。其四,流动性与即时性。数字技术打破了传统商品交易的时空壁垒,数字商品的传播与交易可以在毫秒级时间内跨越全球。资本通过数字技术实现了对时空关系的重塑,极大提高了资本的周转速度。这些特征的叠加,使得数字商品天然具备了诱发拜物教的潜质:当价值完全脱离实体、被符号随意建构,当剥削关系被算法与参与感掩盖,当价值波动制造出永恒的追逐幻象,人们便自然会对数字符号产生类似“物的魔力”的崇拜——这正是齐泽克所描述的意识形态幻象机制在数字时代的典型表现。
三、数字商品中新型拜物教的运作逻辑
数字商品所催生的新型拜物教,并非传统商品拜物教的简单延伸,而是在数字技术与资本逻辑的双重作用下,形成的具有独特运作机制的意识形态现象。齐泽克的理论为解码这一逻辑提供了关键视角,揭示出数字拜物教如何通过符号建构、幻象维系与权力遮蔽,实现对用户的深层规训。
符号价值对使用价值的彻底遮蔽:从“有用性”到“意义崇拜”。在传统商品交换中,使用价值虽可能被交换价值掩盖,但仍构成商品存在的物质基础;而数字商品中,符号价值对使用价值的遮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形成了纯粹的“意义崇拜”。
第二,“数据拜物教”:作为崇高客体的数据与算法。在数字时代,“数据”与“算法”逐渐取代传统商品成为拜物教的核心对象,构成了齐泽克理论中“不可言说的崇高客体”。
第三,犬儒主义的实践:“明知虚假却主动沉迷”。数字拜物教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犬儒主义特征——用户并非被蒙蔽的“受害者”,而是“明知虚假却主动沉迷”的参与者。
第四,平台霸权的符号化:将剥削包装为“赋能”。数字平台作为数字商品的掌控者,其霸权并非通过显性的暴力实现,而是借助符号化叙事完成意识形态包装,将剥削关系美化为“赋能”。
通过对数字商品及其拜物教特征的系统性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其本质是数字时代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被符号与数据关系遮蔽的异化形态。从理论价值来看,齐泽克的意识形态理论为解读数字拜物教提供了超越传统政治经济学的独特视角。这种视角不仅丰富了对拜物教理论的当代阐释,更为理解数字时代意识形态的新形态提供了关键理论工具。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北京 : 人民出版社,2012 年。
[2] 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 .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3] 白刚:《数字资本主义:“证伪”了< 资本论>?》,《上海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4 期。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5 卷,北京 : 人民出版社,2009 年。
[5] 毛华兵 , 夏卓然:《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理论视域中的数字拜物教》,《湖南社会科学》,2025 年第3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