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管理中多主体利益冲突与协调机制研究
高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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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其合理利用与管理关乎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加剧,土地用途的转变更为频繁,土地资源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一过程中,涉及政府、企业、农民等多个利益主体,各主体基于自身利益诉求,在土地征收、开发、利用等环节产生了诸多利益冲突。这些冲突不仅影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群体性事件、土地闲置浪费等,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从政府层面来看,在土地管理中需要平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等多重目标,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角色定位不准确、规划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政府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企业作为土地开发利用的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可能会出现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农民作为土地的原使用者,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其合法权益有时得不到充分保障,导致农民与政府、企业之间的矛盾加剧。因此,深入研究土地资源管理中多主体利益冲突的表现、成因及协调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土地资源管理中多主体利益冲突的表现与成因
1. 利益冲突的表现
在土地征收环节,政府为了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然而,在征收过程中,补偿标准往往偏低,不能充分体现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农民的长远利益。农民对补偿不满,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如一些地方因土地征收引发的农民上访、抵制等现象。政府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透明、暗箱操作等问题,损害了企业和公众的利益。
在土地开发利用方面,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违反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还可能引发环境污染、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等问题。例如,一些工业园区存在土地闲置、低效利用的情况,而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土地资源,往往采取圈地等手段,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2. 利益冲突的成因
从制度层面来看,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土地产权制度不够清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导致农民在土地交易中缺乏话语权。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公共利益界定模糊,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合理,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导致土地资源不能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优化配置。
从利益主体层面来看,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同。政府的利益诉求主要包括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加和社会稳定等,在土地管理中可能会过度追求经济增长,忽视其他利益主体的权益。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收益而忽视社会责任。农民则主要关注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和经济收益,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希望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安置。由于各利益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导致利益冲突不断加剧。
二、土地资源管理中多主体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
1. 法律法规保障机制
完善土地法律法规是协调多主体利益冲突的根本保障。应进一步健全以《土地管理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强化土地产权制度设计,明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资格与实现路径,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权能边界,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宅基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更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在土地征收领域,须科学界定“公共利益”范畴,建立清单式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征收仅适用于交通、能源、水利、国防及重大公共设施等法定项目,杜绝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同步优化征收程序,实施全流程公开机制,强制推行土地征收事前听证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构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兼顾土地发展潜力与社会保障功能的动态补偿机制,将土地增值收益按比例返还农村集体,保障农民长远生计。同时,健全土地执法监管体系,强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联动,加大对违法批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土地闲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力度,提升违法成本,维护土地管理法治权威与市场秩序稳定。
2. 市场机制调节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与决定性作用,健全产权明晰、规则统一、监管有力的土地市场体系。完善基于供需关系与区位价值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依托公开竞价、招拍挂等市场化方式实现土地价格的合理发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平性。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破除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实现土地要素的平等交换与自由流动。构建覆盖全域、信息透明、交易规范的土地有形市场,依托数字化交易平台实现土地权属、规划条件、交易价格等信息的动态公开,强化市场预期引导与资源配置效率。鼓励企业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严格限制协议出让范围,减少行政配置与权力寻租空间。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企业集约节约用地,推动产业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多元化供地模式,提升土地利用强度与产出效益。健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激活存量土地流转与再开发潜力,防范土地囤积与低效闲置。强化市场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高效、公平、可持续的调节功能。
结论
土地资源管理中多主体利益冲突是我国城镇化和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利益冲突的表现和成因分析,我们认识到解决这些冲突需要从制度建设、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入手。构建以法律法规为保障、市场机制为导向、公众参与为基础的多主体利益协调机制是解决土地资源管理中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
在未来的土地资源管理中,政府应进一步明确自身角色定位,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和调控,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农民应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参与土地管理决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各利益主体的共同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多主体利益的均衡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志强 .PPP 模式农地整治中多主体利益冲突及其协调机制研究 [D].湖北省: 华中农业大学,2020.
[2] 郑洋 , 程琳琳 , 王俊奇 , 等 . 基于“要素—格局—效应”的土地利用空间冲突 : 逻辑主线与协调路径 [J]. 自然资源学报 ,2025,40(02):31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