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监督效能提升路径
安晓玲 张玮 李瑞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烟草专卖局 内蒙古自治区 阿拉善盟左旗750300
【关键词】基层 监督 数字化
数字化时代纪检手段也必须适时性发展,通过数字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健全更好地提升监督效能。在面向基层的监管工作中,纪检部门应当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搭建高效快捷的监管平台,进而以信息共享与数据分析为基础全面、客观把握基层干部职工的动向,有力打击违法乱纪行为的同时将贪腐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据此,本文对基层数字化监督展开了如下分析:
一、基层数字化监管的构建路径
(一)行动报备数字化
要强化基层监督效能,需开辟合理的数字化行动报备路径,为基层干部职工主动接受廉洁监督、自觉避免违纪风险搭建基础。数字化行动报备机制需要以相应的监管平台为支撑,通过在线报备信息填报功能为干部职工日常报备、重大事项报备提供便利。在信息报备中,干部职工可利用身边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等,依照报备要求逐项填报信息,防止报备不规范、有疏漏等情况发生。数字化行动报备路径的完善,提高了干部职工主动报备的积极性,并能为按规定报备提供必要的指导。
(二)投诉举报数字化
为及时掌握基层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线索,避免职权滥用、以权谋私等行为侵害群众利益,必须善用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线上投诉举报渠道。线上投诉举报可作为纪检部门数字化平台的核心功能之一,面向社会公开,并依托网络渠道与智能设备的便利性实现快捷地反馈信息传输。线上投诉举报渠道的开通能够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对基层干部职工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职务之外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监督,从而有效规范“小微权力”。
(三)信息共享数字化
在加强对基层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管的同时,应当依托数字化技术落实信息共享,从而切实把握干部职工异常数据动向,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和管理。数字化时代,众多活动依赖于数字技术的便利并形成了海量数据,因此通过与关联单位的信息共享、数据互联,纪检部门可对基层干部职工的生活动态进行更为全面、充分的了解。但在信息共享数字化过程中,还需注意加强对干部职工个人信息保护。
二、基层数字化监管体系应用实践
(一)完善重大事项报备线上机制
针对基层干部职工涉及个人婚姻变化、配偶子女从业、房产、投资等重大事项的报备,纪检部门需利用数字化监管平台为干部职工提供完善的线上报备渠道。首先,纪检部门可基于数字化监管平台,设置报备宣传模块与信息报备模块。其中,报备宣传结合廉洁教育,例如,以定期集体性推送的形式强化重大事项报备意识,或根据干部职工档案发送更新提醒信息。在信息报备中,则根据重大事项报备规范为干部职工提供参照范例,防止其漏报或误填,以此来确保干部职工报备内容全面、真实。其次,纪检部门可结合干部职工信息填报,对接外部数据进行报备信息核验。具体而言,可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的经济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其注册或担任高管的企业存在纳税异常,则严查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与此同时,还可根据主动报备与报备信息核验结果建立数字化的廉政档案。通过线上报备机制的完善,纪检部门可有效把握基层干部职工的动向,防范违规违纪行为产生。
(二)举报渠道保畅落实“八个严禁”
基层数字化监管体系应用中,应当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从而借助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八个严禁”。一是开通在线反馈渠道并妥善配置人员。纪检部门将“八个严禁”纳入数字化平台的底层逻辑,并开设在线反馈渠道,如发现群众意见反馈中包含违反“八个严禁”规定的内容,则立即发出警示,确保纪检人员能够及时对反馈信息作出回应并加以核查。通过“数字技术+专业人员”的配置,能够提高对违规举报信息的处理速度,并通过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监督违规言行、举报不法行为的积极性。二是借助实体载体强化举报渠道的宣传。监督反馈效果的最大化发挥,需建立在举报渠道公开、透明的基础上。为保证群众充分了解争议行为、违规行为反馈的渠道,纪检部门需在线上宣传的同时加强反馈举报渠道的线下延伸。例如,面向市场进行廉洁教育宣讲的过程中,将链接在线反馈渠道的网址、二维码等标注在海报、传单上,方便群众根据清晰的文字指引找到意见反馈与违规举报的入口。总而言之,面向群众的数字化举报渠道公布,为群众及时反馈关于干部职工执法、服务以及“八小时之外”生活作风等相关问题提供了便捷途径,可以提高对违规违纪线索的收集效率,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延展监督触角严管违规吃喝
传统廉政监督主要聚焦于干部职工的岗位工作领域,对其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有所欠缺,但工作之外的生活、娱乐活动中同样潜藏违纪隐患,具有隐蔽性。一是综合利用多样化的数字化监管方式。在监督基层廉洁作风时,为了实现对干部职工生活轨迹、日常动态的把握,不能依靠单一的监督手段,而是要综合利用各类手段实现监督“无死角”。例如,根据群众“随手拍”在线反馈所提供的线索,还可通过干部职工在网上发布的生活动态,如“微信朋友圈”“微博博文”“抖音短视频”等,观察其是否发布了存在违规吃喝嫌疑的信息。二是实施“线上+线下”交叉印证的监管方式。为防止误判误罚行为的发生,在运用数字化监管机制对基层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等现象进行严格监管的过程中,纪检部门要根据线上渠道提供的线索开展线下调查。针对包括违规吃喝在内的一系列廉洁问题,充分延展监督触角、加快落实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覆盖,有利于激荡清正风气、扫除贪腐苗头。
(四)跨部门共享数据打击非职务犯罪
数字化监管体系以海量数据信息和精准高效的数字技术为基础,要确保数字化监管切实落实,必须基于“资源共享、信息共通”的理念加强跨部门协作。一是依托合作单位信息通报,完善非职务违法犯罪信息模块。在要求基层主动报备干部职工非职务犯罪情况的同时,与地方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达成合作,建立健全数据交换机制,常态化开展犯罪信息共享。在干部职工任职期间,如果做出了与工作无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醉驾、吸毒、赌博等,被相应单位立案查处后将立即传输犯罪信息至数据共享渠道,确保干部职工所属基层及其上级纪检部门均能及时收取信息,进而为依法依规处置干部职工提供依据,确保干部职工非职务犯罪得到应有的惩处。二是借助定向违法信息检索,获取非职务违法犯罪历史信息。为确保基层队伍的思想作风纯洁性并对潜在的非职务犯罪倾向给予充分警示,纪检部门还可通过公安机关等提供的信息检索渠道,对非职务犯罪情况进行定向检索,防止管辖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其他地区调任人员瞒报犯罪记录。
纪检部门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履职与日常作风进行监督,能够降低不良苗头产生与不正风气传播的风险。因此,纪检部门结合党纪国法以及基层工作规章制度,持续完善数字化监管平台,确保“数字监管”体系能够对接现实工作充分发挥效用,为基层干部职工队伍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