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理论视角下数字乡村治理的理论逻辑、制约因素与实践路径
张佳良
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辽宁省大连市 116082
作者简介:张佳良(1994-),男,山西朔州人,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摘要:数字乡村治理是在数字技术赋能下,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它以信息化、智能化为基础,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集成农村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多元要素,实现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增强农村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数字乡村治理的核心价值在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运用协同理论来分析和探讨我国数字乡村治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及其实践路径,对于优化乡村治理格局,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数字乡村治理不仅事关乡村振兴,更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息息相关,发挥好数字乡村治理,对推动我国乡村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数字乡村治理;协同理论;优化治理格局;乡村振兴
一、 引言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以精炼的篇幅描绘了当下我国数字乡村发展现状以及分阶段实施的战略目标[1]。2023年4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再次强调:“以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整体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新进展、数字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2]。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以科技创新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强调通过数字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乡村治理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重点任务包括: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推动5G网络覆盖、智慧农业平台建设及数据资源整合。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强化数字基础设施投入。在数字乡村治理中,其本身作为一个复杂系统,数字技术、村委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要素的良性互动和协调配合,是实现乡村治理目标的关键所在。协同理论认为复杂系统中各个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关系,通过各要素之间的协同配合,才能实现系统整体的最佳状态。因此可通过协同理论来影响及渗透数字乡村治理的各个方面,进而为新时代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一种可行性的方案。
二、理论逻辑建构
20世界70年代,联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赫尔曼 · 哈肯创立了协同学学科,指出:“协同理论主要研究各子系统或各部门之间为实现系统总体演进目标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影响、相互协作的共同规律,是一种由无序变为有序的良性循环态势[3]。”协同理论是透析事物自组织规律的行为科学,它从演变的角度来探究人类社会系统和外界信息、物质之间的相互联系[4]。协同理论是在系统理论、信息论等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理论。它认为,复杂系统的行为不是单一要素的结果,而是多个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在协同实践过程中,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反馈可以产生一种伺服机制,从而实现任务的协同完成[5]。
协同理论与数字乡村治理的特点高度契合,为我们深入理解和推进数字乡村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数字乡村治理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展开论述,具体包括主体协同、要素协同、空间协同、程序协同。主体协同是指以多元主体(包括村委会、农民、企业、社区组织等)参与下的乡村治理。要素协同是指以组织、资金、人才、技术等为要素的多元协同。空间协同则是基于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数字治理架构;程序协同则是以政策框架为主体的外部监督机制。这四个维度清晰地回答了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所需、治理保障这一系列问题,而且其本身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内部之间的协同互动共同影响着数字乡村治理的效果。
三、当前我国数字乡村治理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 治理主体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
当前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数字乡村建设与乡村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首先,当前部分数字乡村建设过于注重硬件设施的投入,盲目追求“数字化”的标准,却忽略了乡村居民的真实需求。以5G技术、高速宽带网络建设为例,村里大量投入资金,力图打造全方位的数字乡村。然而,由于村民的经济条件有限,人均收入较低,他们往往无法负担昂贵的宽带费用,这就导致了高速宽带资源在乡村的严重闲置。这种情况下,数字乡村建设的效果大打折扣,与居民的期待产生了较大的差距。其次,数字化应用在乡村的推广过程中,也暴露出了缺乏针对性的问题。这些应用未能真正深入挖掘并解决本地居民在生产、生活中的个别问题。乡村居民对于数字化的需求,不仅仅是简单的网络连接,更包括如何解决其切身利益、改变其固有的思想方式、满足当前生活需要等方面。
(二)治理要素分配有待完善
数字乡村建设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但是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不仅人口流失严重,工作环境较差,数字化人才严重匮乏,而且又存在人才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因此数字乡村治理面临的是一个综合性难题。人才培养机制的不健全是制约数字乡村治理人才发展的一大瓶颈。当前在农村地区,人才培养方面缺乏系统性的规划与长效的激励机制,导致现有人才难以获得持续的学习与提升机会,而且由于农村现有的工作环境与工作待遇较差,新引进人才也往往因缺乏足够的成长空间和职业前景而选择离开,这种“引进难、留住更难”的困境,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数字乡村治理人才短缺的状况。同时近年来,部分乡村地区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仍然较低,也面临着一些综合性问题。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数字化应用程度不高,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科学,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和效率亟待提升。例如,教育教学方面,部分学校还没有完全引进网络教学仍然采用原始的课堂教学模式,医疗方面,数字化医疗前期投入巨大,就长期来看数字医疗能够降低医疗成本,但初始投入较大,对于预算有限的农村医疗机构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给本地带来不小的财政压力。
(三)数字技术应用亟待优化
当前,我国乡村在数字化建设的道路上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数字化的推进上。然而,在乡村治理的层面,数字技术的应用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尽管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建立了村级治理大数据平台,但其功能大多局限于信息发布和提供简单服务,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尚显不足。特别是在具体实践中,村级政务服务部门通过这一信息平台发布政策信息和办事指南,试图提升治理效率,然而,这一做法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缺乏针对性的互动交流渠道。这使得服务部门难以及时了解村民的实际需求和诉求,也难以针对性地回应和解决他们的问题。除此之外,部分农村地区在数字化建设中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那就是过于注重技术应用,却忽视了与之相匹配的规范建设,这种偏差导致了数字技术在治理中的应用效果大打折扣。具体而言,农村地区在推进数字化建设的过程中,往往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引入和应用新技术上,比如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推广智慧农业等,但却忽视了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管理规范。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缺乏明确的权责划分,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这些都会对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效果造成不利影响。
(四)基层政策制定及其执行过程缺乏联动
我国农村正经历着数字化转型,数字乡村治理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然而,这仍需以最终的实施效果作为检验标准。数字乡村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这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优势及其相对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只有这样数字乡村建设才能真正惠及广大农民,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当前在基层领域针对数字乡村治理的政策不断出台与更新,但是这些政策在制定过程及其执行联动性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乡村部门之间的协调是政策顺利实施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往往存在信息交流不畅、职责划分不清、缺乏配合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乡村治理政策执行的效果。
四、协同理论助推我国数字乡村治理发展的实践路径
(一)增强主体协同,健全协同工作机制
要缩小数字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的差距,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村委会主导、企业参与、农民诉求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首先,村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实际情况的调研与分析,深入了解不同农村地区、不同农户的个性化需求,编制更加精准的乡村数字化建设规划。同时,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数字化举措更好地契合农民实际需求。其次,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数字乡村建设中来。村委会要通过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为企业提供支持和激励,引导企业聚焦农民关切的痛点问题,开发更贴近农民需求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农民自身的主体作用。应加强农民数字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意愿。并鼓励农民参与数字化项目的设计与决策,确保需求导向、因地制宜。实现乡村数字化建设与农民需求的有效契合,需要村委会、企业和农民三方的通力合作。村委会要发挥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精准统筹资源配置,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数字乡村建设环境。企业要立足自身技术优势,主动倾听农民需求,开发更加贴合农民实际的数字化产品,同时提供持续的运维和技术支持。农民则要积极参与,主动表达自身需求,配合企业完善产品服务,同时不断提高自身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充分享受数字乡村建设成果。
(二)完善要素协同,推动内部高效运转
要推动数字乡村治理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全方位发力,从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提高数字公共服务能力等多个层面协同推进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出台针对性的数字乡村治理政策,形成上下协同推进的格局。具体展开来说就是要以政策为指导,统筹各方利益主体,形成制度合力,确保有效执行。例如,可对乡村较落后地区增加财政支出倾斜力度,同时给予税收优惠,适当可以引进社会资本,促进资金来源多元化,增强其发展数字技术的能力。二是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在政策支持层面建立健全数字乡村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满足资金需求。三是注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数字人才培养机制。第一,政策支持层面,创新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高校支持、企业参与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建立人才发展激励机制,共同打造高水平的数字乡村治理人才教育与培养体系。第二,优化工作环境。以解决乡村数字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完善日常办公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良好工作氛围。四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具体包括教育、医疗等方面具体包括以下措施:第一,教育服务。加大数字教育资金投入力度,对部分落后学校给予财政扶持,同时加强教育行业人才培养,逐步普及数字课堂教学,改善课堂教学模式。第二,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定期调研,采取政策扶持和医疗人才培养,并且对数字医疗设备采购以及引进进行科学化、民主化协商,建立一套与本村医疗发展水平相契合的发展方案,既能缓解财政负担,又能满足村民医疗需求。
(三)推进空间协同,发挥动力牵引作用
为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完善数字乡村治理体系,应加强技术支持措施。新一代数字技术驱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精细化的手段得到了广泛关注,为乡村有效治理的实现提供了重要驱动力,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也将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趋势[6]。因此可构建村级信息化平台建设,农村信息化平台是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基础设施之一,是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的产物,其本质是各项数字技术的协同应用综合体。其具体内容包括以5G技术为主导的,多技术协同应用(包括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为该平台发展专门构建的规划纲要,从制度框架上予以监督和规范。具体包括针对数字技术应用的操作流程介绍与该平台规范性建设,以及还包括村务互动环节,从而提升村民参与乡村管理的热情,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建设农村信息化平台,可以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利用,提高农村治理的效率和水平,促进数字技术应用监督,深化数字技术管理水平。
(四)加强程序协同,突出顶层设计脉络
提高基层政策本身及其执行的联动性和协同性,是推动数字乡村治理的必然要求。健全数字乡村治理法规及标准体系。一是建立数字乡村治理标准规范。制定数字乡村建设的标准规范,明确各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对于村里不同区域的实际治理情况,提出针对性制度规范,促进不同地区数字建设的有效治理。二是建立健全数字乡村治理评估考核机制。制定数字乡村建设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取得实效。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将标准规范的具体落实情况引入考核评价体系,同时针对考核机制自身也要运用具体标准加以规范,二者协同配合,共同将治理政策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
参考文献:
[1] 钱安,陈海龙.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与对策[J].中国市场,2020,(04):188-189.DOI:10.13939/j.cnki.zgsc.2020.04.18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EB/OL].http;//www.cac.gov.cn/2023-04/13/c1683027266610431.htm,2023-04-13.
[3] Allan W.Digital Curation for Science,Digital Libraries,and Individuals [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Digital Curation,2008,1(1):3-16.
[4] 郑吉春,黄荟宇,张超,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优化路 径研究—— —基于协同理论的视角[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 学版),2016,16(05):89-94
[5] 黄钰涵.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的协同治理[J].教学与管理,2022 (24):57-60.
[6] 谭九生,任蓉.大数据嵌入乡村治理的路径创新[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8(6):3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