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长护险的定位与协同效应分析

作者

周舒婷

福建省永春县社会保险中心

摘要: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定位。它不仅填补了传统养老与医疗保障在失能照护服务上的空白,更通过与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有机协同,提升整体保障效能。长护险的引入有助于缓解家庭照护压力、优化资源配置,并推动照护服务专业化发展,是实现“老有所护”目标的关键一环。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长护险的定位与协同效应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长护险;定位与协同效应分析

引言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失能老人数量持续增长,传统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结构性挑战。单一保障模式难以满足多样化照护需求,亟需构建覆盖全面、层次分明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在此背景下,长护险应运而生,其制度设计既体现公平性又兼顾可持续性,成为连接基本保障与社会服务的重要纽带,为完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新路径。

1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要素

1.1基本保障层

基本保障层由政府主导,以强制参保、财政补贴和统一制度设计为核心特征,体现社会保障的普惠性与公平性。该层级通过法定缴费义务与公共财政投入构建稳定筹资机制,覆盖全体劳动者或居民的基本照护需求,具有“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其制度安排遵循社会共担原则,强调风险共济与代际公平,是多层次保障体系的基石,为其他补充性保障提供制度基础与政策支撑。

1.2补充保障层

补充保障层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核心,属于自愿性、市场化运作的第二支柱,体现雇主责任与员工福利的制度化衔接。其资金来源主要为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通过信托机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具有“缴费确定型”或“待遇确定型”的精算特征。该层级在基本保障基础上提供更高水平的照护服务选择权,增强个体抗风险能力,同时促进企业人才激励与长期发展,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连接政府与市场的重要纽带。

1.3商业保障层

商业保障层以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养老金融产品为主要载体,属于市场化、个性化补充机制,体现“自愿参与、风险自担、收益可预期”的特征。该层级通过精算定价、风险分散与产品创新,满足不同收入群体对高品质照护服务的差异化需求,其运作遵循保险原理中的大数法则与费率厘定原则,具有灵活缴费、多元保障和资产配置功能。

1.4社会互助层

社会互助层以慈善组织、社区志愿服务与邻里支持网络为主要形式,体现非正式保障的协同治理功能,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软性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层级依托社会资本与集体行动逻辑,通过志愿参与、资源动员与情感联结实现照护服务的再分配,具有低门槛、高温度与强灵活性的优势。其运作机制符合社会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强调政府引导下多元主体共治,弥补制度性保障在个性化、人性化服务上的不足,增强失能群体的社会融入感与归属感,构建更具韧性与人文关怀的照护生态。

2长护险的功能定位

长护险通过建立制度化筹资机制与标准化照护服务供给体系,有效缓解失能人群照护成本不可承受问题。其运用风险共担原理,将个体高风险支出转化为社会平均负担,借助精算平衡模型设定合理待遇水平,避免家庭因长期照护支出陷入贫困陷阱。同时,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与服务购买制度,实现照护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与成本控制,提升保障效率,使失能者获得可持续、可及的基本照护服务,从而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促进社会保障从“保生存”向“保尊严”转型。长护险通过制度化照护服务供给,有效缓解家庭成员因承担失能照护责任而导致的非正式劳动中断问题,降低“照护挤出效应”。其借助专业化照护队伍与社会化服务网络,实现从家庭内部负担向公共资源配置的转移,释放原本用于照护的劳动力资源,提升劳动参与率与人力资本利用率。该机制契合社会支持理论与性别平等原则,减少女性在家庭照护中的隐性牺牲,增强家庭经济韧性,同时推动照护服务产业专业化发展,促进劳动力市场结构优化与社会保障功能升级。

3长护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协同效应分析

3.1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协同

养老保险主要解决老年收入保障问题,而长护险聚焦失能状态下的照护服务供给,二者共同构成“收入—服务”双重保障链条。通过建立缴费衔接机制,可避免因失能提前退出劳动力市场导致养老金权益受损,同时借助养老保险的参保基础实现长护险扩面,提升制度可持续性,形成“待遇互认、资源互通”的整合型社会保障体系。

3.2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协同

长护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协同体现为服务边界厘清与资源高效整合,二者共同构成“疾病治疗—功能维持”连续性健康保障体系。医保聚焦急性病诊疗与慢性病管理,长护险则覆盖失能状态下的日常生活照护与康复服务,避免重复报销与资源错配。通过建立医疗与护理服务衔接机制、统一评估标准与信息共享平台,可实现“医养结合”政策落地,提升制度整体效率,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型。

3.3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协同

长护险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协同体现为风险保障链条的延伸与功能互补。失业保险关注就业中断后的收入补偿,工伤保险聚焦职业伤害导致的失能责任分担,而长护险则承接因疾病或年龄所致的长期照护需求,形成从“就业—伤害—失能”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覆盖。通过建立失能认定标准互认机制与服务转介流程,可实现制度间资源联动,提升弱势群体保障韧性,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由碎片化向整合型演进。

3.4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

长护险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体现为保障层级的梯度设计与精准覆盖,形成“普惠型保障—特惠型兜底”的协同机制。社会救助聚焦低收入失能群体的生存性保障,长护险则通过缴费型制度提供基本照护服务,二者在对象识别、待遇标准和资金来源上实现差异化互补。通过建立信息比对机制与动态调整机制,可避免重复保障与资源浪费,强化制度公平性,推动构建多层次、有梯度的社会保障网络,提升弱势群体照护可及性与服务质量。

结束语

总之,长护险不仅是制度创新的产物,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它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承担着功能补位与资源整合的双重使命,通过与各类制度的深度协同,释放出系统合力。未来,要强化顶层设计、打通制度壁垒、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推动长护险从试点走向普惠,真正实现保障有温度、服务有质量、发展有韧性。

参考文献

[1]梅励.建立适合自身的长护险发展制度[J].中国金融,2024,(04):66-68.

[2]徐航.推动建立长护险制度为养老“减负”[J].中国人大,2024,(03):32.

[3]谢冰清.我国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及其规则构造[J].环球法律评论,2024,46(01):124-140.

[4]王艳翚,田侃.养老保障体系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策略性应对[J].社会福利,2024,(01):25-32.

[5]王树,苏杰,姜迪.老年照护保障与家庭消费——基于长护险试点的政策效应评估[J].当代经济科学,2023,45(06):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