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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作者

王作兵 林杞

襄阳地质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襄阳 441100

引言

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长期粗放开采导致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已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当前治理工作虽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修复标准不统一、技术适应性不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深入分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现状,探索科学有效的对策,对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生态恢复治理的基本原则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应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尊重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减少人为过度干预。整体性与系统性原则,将矿山视为完整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地质、水文、植被等要素的协同恢复。因地制宜原则,根据矿区气候、土壤、破坏类型等特征选择适宜的技术方案。第四是可持续性原则,确保恢复后的生态系统能够自我维持并长期稳定。预防优先原则,将生态保护贯穿于矿山全生命周期,从源头减少破坏。经济可行原则,在保证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兼顾技术经济合理性,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这些原则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科学基础。

2 我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现状分析

2.1 矿山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依然严峻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长期处于粗放模式,导致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露天开采造成大面积土地挖损和压占,形成大量废弃矿坑和排土场,土地资源损毁严重。地下开采引发地面塌陷和沉降,部分地区出现大面积沉陷区,威胁周边居民安全。矿山废水排放导致周边水体污染,重金属和酸性废水对河流、地下水造成持久性危害。此外,采矿活动破坏原有植被,加剧水土流失,导致生物多样性下降。尽管近年来治理力度加大,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尤其是早期关闭的小型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仍然艰巨。

2.2 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近年来,我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规明确了企业治理责任,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逐步推广。部分大型矿山企业开始采用边开采边治理模式,减少生态破坏。一些地区通过土地复垦、植被重建等措施,成功修复了一批废弃矿山,并转化为耕地、林地或生态公园。例如,某些省份的露天煤矿通过土壤改良和植被种植,恢复了矿区生态功能。此外,新技术如微生物修复、生态工程等逐步应用于矿山治理,提高了修复效率。但整体来看,治理水平仍不均衡,部分地区修复标准较低,难以实现生态系统的完全恢复。

2.3 治理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

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仍存在资金不足、技术瓶颈和监管薄弱等问题。许多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缺乏责任主体,治理资金依赖政府投入,财政压力较大。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修复工程流于表面,未能达到长期生态稳定目标。技术方面,针对高陡边坡、重金属污染等复杂问题的修复手段仍不成熟,尤其是干旱、高寒等特殊气候区的生态恢复技术有待突破。此外,监管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地区存在治理验收标准执行不严、后期管护缺失等问题,导致修复效果难以持久。未来需进一步优化政策、加大科技投入,并推动多方参与,以实现矿山生态的可持续恢复。

3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对策建议

3.1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当前,我国虽已出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政策,但执行力度和细化程度仍有不足。建议修订相关法律,明确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在开采前制定详细的生态修复方案,并缴纳足额环境修复保证金。同时,建立矿山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从勘探、开采到闭坑全程跟踪生态影响,确保修复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历史遗留的无主矿山,政府应设立专项修复基金,通过财政拨款、社会资本引入等方式筹集资金,分阶段推进治理。此外,应加强跨部门协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需形成联动机制,避免监管空白。通过完善法规、强化执法和问责机制,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预防。

3.2 创新投融资机制,保障资金可持续性

矿山生态修复资金短缺是制约治理成效的关键因素,目前,许多修复项目依赖政府财政,但单一资金来源难以满足大规模治理需求。建议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如推广“PPP 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并通过后续土地开发、生态旅游等收益回报投资者。同时,可借鉴国际经验,设立生态修复专项债券或绿色信贷,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对于已完成修复的矿区,可探索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使修复后的生态资源产生经济价值。此外,应优化矿山环境治理基金的使用效率,建立绩效评估体系,确保资金精准投放。通过创新融资方式,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可持续资金保障体系,破解矿山生态修复的资金瓶颈。

3.3 加强科技支撑,提升修复技术水平

我国矿山生态修复技术仍存在短板,尤其在重金属污染治理、高陡边坡稳定、干旱区植被恢复等方面缺乏高效解决方案。建议加大科研投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攻关,研发低成本、高效率的修复技术。例如,推广微生物修复、植物萃取等生物技术治理土壤污染,利用 3D 打印、生态混凝土等技术加固边坡,提高治理精准度。同时,应建立全国矿山生态修复数据库,整合遥感监测、GIS 分析等数字化手段,实现矿区环境动态评估和智能决策。此外,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如德国的近自然修复技术、澳大利亚的矿山景观重塑方法,结合我国实际进行本土化创新。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矿山生态修复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避免低效治理和二次破坏。

3.4 健全监管体系,确保治理长效化

当前矿山生态修复的监管仍存在验收标准不严、后期管护缺失等问题,部分项目仅完成表层复绿,未能实现生态系统长期稳定。建议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从修复方案设计、施工到验收均需严格审核,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独立监督。同时,完善矿山修复验收标准,不仅关注植被覆盖率,还需评估土壤质量、水文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恢复情况。对于已修复矿区,应建立长期监测机制,定期检查生态稳定性,防止退化。此外,可运用区块链技术记录修复数据,确保信息透明可追溯。通过强化监管,杜绝形式主义修复,确保矿山生态治理真正达到长效化、科学化目标。

结束语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协同推进。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治理模式、强化科技支撑,我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水平将不断提升。未来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共生,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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