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发挥的实践探索
樊佳欣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 河南郑州 450046
引言:
事业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是监督体系的神经末梢,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力量。其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的落地成效,更影响着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和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升级,如何破解监督员有名无实、力不从心等问题,推动其从边缘参与向核心监督转变,成为实践探索的重点。
一、党风廉政监督员是事业单位治理体系中的关键角色
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设置,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关键进程中,事业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作为嵌入基层末梢的监督“探头”,在维护纪律权威、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政治生态的“检测器”。 党风廉政监督员可以是群众、党员、民主党派人士,党风廉政监督员身处一线,对单位内部的工作氛围、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感知最为敏锐。在工作中,能够随时进行监督,及时收集信息,能够有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权力运行的“观察哨”。 事业单位虽非行政机关,但在依然掌握着重要的公权力或具有公共管理属性的职能。党风廉政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可以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和廉政风险易发环节,如评审中的公正性、人事任免中的规范性等,能够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党风廉政监督员通常来源于普通干部职工,更容易获得同事们的信任。他们能够深入群众,倾听干部职工对单位管理、领导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真实意见和诉求,畅通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化解潜在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廉洁文化的“播种机”。 党风廉政监督员不仅是监督者,更是廉洁理念的传播者和实践者。通过参与单位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策划、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宣传廉洁纪律要求等方式,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单位的廉洁文化土壤,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当前事业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履职现状及困境剖析
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设计初衷良好,但是在事业单位的实际运行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使得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发挥较为有限。
角色定位模糊,职责边界不清。一些事业单位虽然建立的党风廉政监督员职责清单,明确了监督员的工作内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职责虚化,部分单位对监督员的定位认识不清,虽然后党风廉政监督员聘任环节,但未能未能赋予实质性的监督权限,导致党风廉政监督员多为“虚职”,使得监督“有心无力”。
二是与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混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工作中,将党风廉政监督员视为“编外纪检干部”,承担一些本应该由纪检委员负责的工作,例如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谈心谈话等,两者职责边界模糊,协作机制不畅。
三是“兼职身份”影响工作开展,党风廉政监督员通常为兼职,其首要身份仍是业务岗位职工。在监督同级甚至上级领导时,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心理顾虑,担心影响人际关系或职业发展。
履职能力参差,专业支撑不够。如前所述,党风廉政监督员通常为兼职,因此其主要以业务工作为主,参加的培训也多为业务工作相关培训,对于监督工作设计的党纪法规、采购招标等领域的知识学习有限。大部分事业单位缺乏对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教育培训,使得监督员对其监督的重点、程序、方法掌握不够。同时,党风廉政监督员多为一线员工,难以全面、及时掌握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进展等关键信息,导致监督“盲人摸象”,难以触及核心。
体制机制梗阻,保障激励不足。党风廉政监督员的选拔、管理、考核通常由单位党组织负责,其多为兼职性工作,其监督工作开展成效与业务工作绩效通常不挂钩,对其职务晋升没有影响、没有帮助。使得单位党组织对于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的重视程度有限,对于其管理、考核往往流于形式,考核结果与激励晋升关联度低。同时,由于工作机制不够畅通,一些党风廉政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有时石沉大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置,严重削弱其履职成就感和动力。
三、有效发挥事业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的实践探索
(一)精准定位:明确“监督什么、怎么监督”
细化权责清单。应该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身份是“信息员”、“宣传员”、“联络员”和“建议员”,其核心职责是发现问题、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宣传教育,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权责清单,包括其责任,需参与监督的重点事项,如重点领域专项监督、职工群众意见建议收集等,以及权力,如按规定程序查阅非涉密文件资料权、列席有关重要会议权、对特定事项的询问了解权、向纪检部门直接反映报告权、对整改情况的知情权等。同时,明确禁止性行为清单,划清履职边界。
(二)能力赋能:打造“懂政策、会监督”的专业队伍
严把入口关,要选择责任心强、斗争精神强的员工,避免老好人、边缘人担任 , 单位党组织应加强对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审核把关。单位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监督员培训体系,包括初任培训、专题培训等,内容可涵盖常用党纪纪法规核心要义、事业单位常见廉政风险点识别、监督方式方法、保密纪律等。可邀请有经验的纪检监察实务专家授课,也可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监督员经验交流等。在培训的基础上,增加实战练兵,有机会地安排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纪检部门组织的专项监督等工作,在实战中提升能力。
(三)机制保障:构建“愿监督、敢监督、善监督”的闭环
践行单位党组织大力支持,将监督员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组织书记定期听取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监督中的难点 [2]。落实纪检机构的靠前对接,建立“监督员 - 纪检室”直通车机制,监督员反映的问题由纪检室及时登记、处理、反馈处置结果。强化实施资源全力保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例如配备《监督工作手册》《政策法规汇编》等工具书。
完善正向激励约束,主要包括将优秀监督员纳入单位评优评先候选人,推荐为单位党代表、职代会代表等;对履职优秀的党风廉政监督员进行奖励通报,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对履职优秀的监督员予以优先考虑,对履职不力的党风廉政监督员,进行约谈提醒;对因失职导致问题未被发现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接触聘任等。同时,进一步完善容错机制,明确区分监督员在正常履职中因客观条件限制或探索性工作出现的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界限。对符合程序、出于公心、未谋私利的履职行为,即使结果有偏差,也应予以容错免责,消除后顾之忧。
总结: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是基层监督体系的“微细胞”,其作用发挥程度直接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只有通过精准定位权责、系统提升能力、完善保障机制,才能让监督员真正成为带得动的哨兵、信得过的纽带,更好助力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参考文献:
[1] 宋 施 施 . 工 程 项 目 设 立 党 风 廉 政 监 督 员 的 探 索 [J]. 检 察 风云 ,2025,(06):66-67.
[2] 王 棉 田 . 中 冶 集 团 党 风 廉 政 监 督 体 系 实 践 探 析 [J]. 企 业 文明 ,2023,(07):1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