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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对新疆实行的民族政策探究

作者

任香凝 王佳乐

摘 要:新疆作为多民族聚居的边疆战略要地,其治理状况不仅关系到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还关系到中原与西域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清军在最初入主中原时,新疆还并未统一,正处于一个分裂割据的状态。本文系统梳理清代前期对新疆采取的民族政策的历史背景、核心内容与实施路径,分析这些民族政策对新疆地区民族融合、边疆开发及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影响。研究表明,清代前期对新疆实行的民族政策通过“因俗而治”与中央集权的结合,既维护了国家统一,又推动了民族融合。

关键词:清代前期;新疆;民族政策;民族融合;

一、引言

1.1研究背景

新疆古称为西域,西域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交汇融合的重要区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连接中原与中亚、西亚的战略通道。而从清朝统一天山南北各地之后,“西域”这一称谓逐渐被“新疆”所替代,而这一转变也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过渡时期。到了1884年新疆建省,“新疆”才正式取代“西域”称谓,这表示“新疆”作为中央政府下辖的地方行政机构名称被固定下来。清代前期,新疆地区面临着准噶尔部割据、民族关系复杂等多重治理难题。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通过持续的军事行动和对新疆地区治理政策的不断调整,逐步地完成了对新疆地区的统一。

二、清代前期西域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

2.1军事征服与政治整合

讨逆平叛的战争,始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迄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延宕七十载。其间,康熙三次御驾亲征,乾隆年两次西劳王师。准噶尔屡降屡叛,反复无常。打打停停,战战和和,时而紧迫,时而转圜,大小战役打了几十场才彻底解决问题。宗教势力和外部沙俄势力的加入,使得这场战争充满了复杂性和曲折性。

清准战争的胜利,结束了新疆地区长期的分裂局面,实现了清朝对新疆地区的直接统治。这场战争不仅维护了国家统一、开拓了讲国语,同时也为后续民族政策的实施奠定了政治基础,为中国逐渐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大一统王朝,“为现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坚实的疆域版图格局。”其中长达七十余年与准噶尔部的斗争是实现这一疆域版图格局重要基础,具有非凡的意义。

在平定准噶尔部后,清廷为了进一步巩固对新疆地区的统治,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设立伊犁将军,明瑞时任第一任伊犁将军“二十七年,出为伊犁将军,进加骑都尉世职。”伊犁将军属于新疆的最高军政长官,统筹管理天山南北军政事务。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在伊犁将军之下,还形成了层级分明的管理体系:伊犁将军之下设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职,分驻天山南北各地,管理本地军政事务。

自西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设立西域都护,开府于乌垒城(今轮台县境内),管辖天山南北地区,军府制成为中原王朝统辖治理新疆的传统制度模式。李大龙指出,“汉、唐、清三朝对西域的统治应该说是有一个由浅及深的逐步发展过程。”军府制的特点是“以军治政”,军事机构兼理民政,既保证了中央对边疆的控制力,又能够适应新疆地区作为一个多民族边疆地区的特殊情况。

2.2制度创新与因俗而治

清朝在统一新疆地区后,为适应边疆地区多民族聚居的特点,实行了州县制、札萨克制、伯克制等多种制度并存的管理模式。到了清后期光绪帝时期,1884年正式在新疆设立行省,州县制大规模在新疆地区推行。而札萨克制属于土官制度,主要是在哈密、吐鲁番两地实行札萨克制,清政府在统一新疆后将此制度应用于新疆北路的卫拉特蒙古游牧部落。

而针对新疆南部地区维吾尔族的传统制度,清廷是在保留伯克制度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改革,使其纳入中央集权体系,这也是清廷针对新疆地区“因俗而治”的治理理念的体现,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九月,乾隆皇帝首次在谕令中指出:“至回部平定后,不过拣选头目,统辖城堡,总归伊犁军营节制......惟于归顺人内,择其有功而可信者,授以职任,管理贡赋等事。”

而对伯克制的的改革首先就是废除世袭,实行任命制。改革前伯克多为世袭,即“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清朝统一南疆后,乾隆帝密谕管理新疆事务的将军兆惠:“办事之阿奇木等员,亦应如各省大臣之例,遇缺补授,或缘事革退。.....阿奇木等缺出,亦拣选贤员,或以伊沙噶补升,不准世袭。”其次就是规划伯克的种类及职能。《西域图志》记载:清廷在平定西域后,“设官置辅,仍其旧名,而宠之以天朝之品秩,自三品以下至七品不等。回人中有从戎效力及输诚内附者,量才以授。”

2.3经济调控与社会发展

清朝刚开始实行屯田政策是为解决驻军粮饷问题,后期清朝统治者逐步认识到屯田“实为安边、便民、足食定兵之良法。”于是为了促进对边疆地区的开发,在新疆实行了大规模的屯田政策。屯垦政策使新疆地区的耕地面积大幅增加,农业产量提高,乾嘉时期,垦区的规模扩充至乌鲁木齐、塔城、伊犁和南疆地区,远超汉唐时期,使屯垦达到新疆屯垦史上的鼎盛时期。自汉代以来,各朝各代的统治者都或多或少的在边疆地区实行屯田政策,由此可见,屯田政策作为我国边疆治理的有效策略已经延续已久。清代的屯垦政策不仅为新疆进一步的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还改变了南疆地区隔绝已久的民族分布格局,促进了各民族的经济文化联系。

清政府还积极推动新疆地区与内地的贸易往来。在统一新疆后,清政府为了促进内地与新疆地区的贸易发展,首先就是取消了新疆与内地的贸易限制。同时清政府还调整从内地到新疆的贸易路线。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四月,清廷下令:新疆驻兵屯田,商贩流通,所关最要。著传谕直隶、山西督抚及驻扎将军、札萨克等:旗民愿往新疆等处贸易,除在乌里雅苏台行走之人,仍照前办理外,其张家口、归化城等处,由鄂尔多斯、阿拉善出口,或由推河、阿济行走,著各该地方官及札萨克等按其道里,给予执照,较之转向乌里雅苏台领照,程站可省四十余日。商贩自必云集,更于新疆有益。”

清政府还新增了互市贸易的场所,借此扩大了商品交易的范围。乾隆中后期至道光年间,又新开了乌鲁木齐、伊犁、阿克苏、叶尔羌、等互市贸易场所。不仅扩大了商品交易的范围,还增加了交易的商品的种类,从新疆地区的地方土特产到日用品、衣物、手工业品、牲畜、粮食瓜果等,但是贸易还是以牲畜及皮毛制品为主。

三、清代前期西域民族政策的成效与影响

清代前期民族政策成功的加强了对新疆地区的统治,建立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行政体系。伊犁将军的设立标志着清朝对新疆地区统治的制度化,提高了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性。正如左宗棠所评价:“我朝定鼎燕都,蒙部环卫北方,百数十年无烽燧之警,不特前代所谓九边皆成、地,即由科布多、乌里雅苏台以达张家口,亦皆分屯列戍,斥堠遥通,而后畿甸宴然。盖祖宗朝削平准部,兼定回部,开新疆立军府之所贻也。”

而对当地传统的伯克制的改革和实施,更是有效地控制了边疆局势,减少了民族间冲突,这也是古代边疆治理“因俗而治”智慧的体现,也稳定了长期分裂的新疆地区的局势。稳定的社会格局也为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文化交流创造了坚实的物质条件,也为后来中国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而屯田政策的实施和两地贸易往来的频繁更是促进了各民族的迁徙与杂居,打破了新疆统一之前原有的“南回北准”的格局。这种杂居局面也促进了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上的相互依存与交流。

四、结论

清代前期在新疆地区实行的民族政策是在复杂的历史形势下形成的,其核心是通过军事征服实现政治统一,通过改革当地的传统制度、因俗而治以维持边疆地区的稳定,同时通过对新疆地区经济上的开发建设和两地之间的贸易发展来促进民族融合。这些政策既体现了对中央集权统治意志的加强,同时又兼顾了新疆地区各民族的特殊性,在维护国家统一、推动边疆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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