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团制” 视域下高职音乐传播专业新媒体文案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刘爽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511400
一、“艺术团制”新媒体文案技能平台建设的必然性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音乐传播的方式和渠道日益多样化,尤其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以及数字音乐产业中,专业的文案人才需求愈加迫切。高职音乐传播专业需紧跟时代步伐,培养具备创新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然而,在现有教学实践过程中,大多学校难以充分对接行业实际工作场景和技能要求,学生也未能在实践中掌握符合企业需求的新媒体文案技能。因此,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引入显得尤为必要。
二、“艺术团制”新媒体文案技能平台建设的困难点
(一)功能定位偏差:企业需求对接滞后
针对平台功能定位,其困难点在于如何精确对接企业需求。在界定平台功能之际,院校通常聚焦于基本的文字创作技巧训练,对于如何紧随音乐产业的最新趋势,以及如何将不同音乐元素巧妙地融入传播企业独有的品牌风格,这一层面的指导显得相对欠缺。这导致平台培养出来的人才在被投入到企业项目初期阶段时,对于此类融合型文案的掌握并不精确,通常需要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针对性培训才能上手。
(二)运行机制受阻:校企合作时间错位
在运行机制层面,校企合作中时间及任务分配的错位成为核心挑战。大多企业希望文案输出能够具备“即时性”特点,当活动开始前后,内容编辑者应能即时响应,迅速投入工作,无论是修订还是原创文案,均需高产、高效完成。然而,由于学校受限于既定的教学计划,其教学通常遵循固定的周度课时与任务分配,学生无法灵活地随时投入企业紧急任务。这导致企业在面临突发活动难以即时获得平台提供的充足人力支援,学生也因此丧失了宝贵的实践学习机会,从而损害了校企合作的紧密度与平台运作的流畅性。
(三)功能发挥受限:技术赋能艺术实践转化难
当前平台的功能重点多局限于技术执行层面,未能充分实现技术驱动艺术实践的深层次变革。于艺术创作领域,技术充当基本手段,学生即便谙熟文本编辑与音频剪辑技能,却常受限于以技术驱动的艺术创新。于艺术体验层面,技术未能有效提升音乐文案的传播与推广效率。于艺术传播领域,该平台未能有效借助技术工具进行精确的受众偏好分析,从而影响了音乐文案的传播效能。这些限制显著降低了平台在艺术领域内的效能,使其难以适应企业对富有创新精神的音乐文案专业人才的渴求。
(四)评价机制滞后:校企评价标准难统一
平台评价机制的延迟性,主要表现为学校标准与企业标准之间的失衡。平台评估的核心群体主要由校内教师构成,而针对企业的市场化反馈,诸如传播转化效率与用户参与度等,未能得到充分考量,从而造成了“创意文案”与“市场实际效果”之间的评估偏离。另外,从评价标准上来看,学校侧重于衡量文本的连贯性等规范性指标,而企业则更倾向于评估传播效率及其在市场环境中的适用性。评价标准的不一致性导致平台难以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评估,应当加以完善才会对人才培养质量产生积极影响。
三、“艺术团制”技能平台下的新媒体文案人才培养创新路径
(一)精准定位建立动态需求对接机制
在 “艺术团制” 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针对新媒体文案人才培养,其功能定位应精准聚焦于满足新媒体行业对文案人才的多元化需求。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应当紧跟音乐产业趋势对平台功能进行升级,为学生提供针对不同风格的文案创作框架。另一方面,要为学生提供一个模拟真实新媒体文案工作环境的实践空间,让他们在这里能够接触到各类新媒体文案项目,如公众号推文、短视频脚本、直播话术等撰写任务,积累实际操作经验。
此外,学校应与合作企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召开校企需求对接会,深入了解企业的业务方向、当前项目以及对未来文案人才的具体要求。安排专业教师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参与企业的实际文案工作流程,精准把握行业动态和企业需求细节。同时根据调研结果,及时调整平台功能定位,将课程内容细分,增设针对不同类型音乐文案的专项模块。
(二)构建弹性教学与企业任务协同机制
该平台的运行机制需要打破传统学校的单一教学模式,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协同工作机制。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新媒体文案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环节。在实际运行中,以项目为驱动,企业定期发布真实的新媒体文案任务,平台按照艺术团制的分组模式,安排学生分组完成任务。同时,学校应当制定弹性教学计划,打破传统固定课时制的限制。在课程安排上,预留一定比例的机动课时用于应对企业的紧急文案任务,一旦企业任务下达,学校即可迅速安排教师指导学生熟悉项目背景和基本要求,学生也能够立即投入生产工作,实现教学与企业任务的高效协同,满足企业快速响应的需求。
(三)打造技术与艺术融合创新实践体系
在学校内部,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融合音乐、文学、计算机技术等多领域教师,共同开发融合技术与艺术的课程项目。例如,开设“音乐文案创作与音频剪辑技术融合”课程,让学生在掌握文案撰写技巧的同时,能够熟练运用音频剪辑软件将文案与音乐完美结合,实现技术赋能艺术创作。加强与企业合作,建立联合实践基地,企业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技术与艺术实践项目,如音乐广告文案创作与传播项目。学生在企业导师指导下,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了解受众喜好,运用虚拟现实(VR)等前沿技术进行音乐文案的创意呈现,通过实际项目的锻炼,提升技术赋能艺术实践的能力。同时,学校定期组织创意大赛,激励学生探索技术在艺术实践中的创新应用,优秀作品可直接推荐给企业进行商业转化,进一步推动平台功能从“技术操作”向“技术赋能艺术实践”的深度转化。
(四)构建多元一体的校企评价体系
建立多元立体的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地衡量学生在新媒体文案方面的学习成果和能力水平。在评价主体上,由学校教师、企业导师以及行业专家共同组成评价团队。学校教师侧重于对学生文案基础知识掌握、语言表达能力、创意思维等方面的评价;企业导师则从文案的实用性、市场适应性、是否符合企业宣传目的等实际应用角度进行评估;邀请行业专家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和指导性评价,确保平台的人培养才符合行业通用标准。在评价方式上,除了传统的文案作品评分外,还注重过程性评价,记录学生在平台参与项目的过程表现,包括团队协作能力、任务完成进度、应对突发问题的能力等。例如,在一个持续四周的新媒体文案项目中,平台对学生每周的任务完成情况、小组讨论参与度、与企业沟通协调的效率等进行详细记录,最终结合文案作品的质量,给出综合评价。同时,设立学生自评和互评环节,让学生在自我反思和同伴学习中发现自身优势与不足,明确改进方向。
结语
高职音乐传播专业新媒体文案人才的培养依托“艺术团制”搭建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形成企业和学校之间的纽带,将企业的实际需求、学生的技能学习以及学校的教学资源有机整合起来,通过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新媒体文案人才的培养质量,满足企业和行业对高素质文案人才的需求。
刘爽,女,1996.6,毕业于星海音乐学院,艺术管理专业,任职,研究音乐传播
基金项目:2019年度广东省科研平台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新时代下音乐传播专业新媒体文案的人才培养研究”(编号:2019GWQNCX072)2022年度广东文艺职业学院质量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艺术团制’人才培养模式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研究”(编号:2022[GYZL-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