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优化机制探析
王竞
中共井研县委党校 四川省乐山市 613100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政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党的性质宗旨,是完成党的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但是,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损失。
一、政绩观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思想认识相当于政绩观的“总开关”。有些领导干部在根子上对“为谁树政绩、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基本问题认识不够深刻,党性意识淡化,宗旨意识淡薄,形成个人优先,利益至上的扭曲政绩观。
(二)用人导向不够鲜明
组织的用人导向相当于政绩观的“风向标”。由于组织识别干部不够精准,有时“带病提拔”干部形成错误导向,有时问责泛化造成误判影响干部积极进取,有时干部“下”的力度调整不够,干好干坏一个样等等,致使有的干部形成消极懈怠、敷衍塞责的不良政绩观。
(三)政绩考核不够科学
政绩考核相当于政绩观的“指挥棒”。由于考核时指标同质化,干部实在的政绩难以分解,潜在的政绩难以评价,考核往往是“一把尺子量到底”,方式方法较单一。这就给“华而不实”型干部有机可乘,追求“短平快”政绩,形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表现。
(四)管理监督不够有效
管理监督相当于政绩观的“校正器”。事实上,从好干部到阶下囚,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定程度存在管理监督的缺位。有的发现干部苗头性问题时采取的是护短、遮盖、找理由;有的发现干部源头问题时避重就轻,结果就是纵容这类干部由政绩观偏差变为政绩观极度扭曲。
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优化机制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必须系统施治,将正确政绩观作为干部教育、选用、考核、监督的重要内容,从而构建管理闭环,引导干部防范校正偏差。
(一)建立常态化长效教育机制
正所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 , 行动才会自觉。在干部教育方面,重点在以下三方面求实效。
1. 开展专题教育。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选课,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基本内涵。
2. 抓好党性教育。党性教育与政绩观教育是同向同行、交织互动、协同推进的。所以,要把政绩观教育与党性分析、党性锻炼、组织生活等深度融合,引导各级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初心使命,端正政绩观。
3. 强化新发展理念教育。政绩观与发展观是紧密相连的,所以新发展理念教育必不可少,要针对性举办“培育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培训,提升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和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从而避免其工作的主观性和盲目性。
(二)完善重实干重实绩选任机制
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形成什么样的党风,并进一步对倡导什么样的政绩观产生深刻影响。[1]
1. 完善干部精准识别机制。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全方位、多渠道、近距离为干部精准画像,将民主集中制落实到选人用人全过程。此外,还要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思想,避免“圈子文化”的不良诱导,才能使选出来的干部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让干部服气,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正确的政绩观导向。
2. 健全容错免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 “三个区分开来”,指导相关部门为敢于担当者鼓劲撑腰,避免干部因怕出错、怕担责而不敢为、不作为。江苏多地探索了重大事项廉洁风险报备机制,也就是推动容错免责从“事后认定”向“事前备案”,营造有利于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环境。[2]
3.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党中央 2022 年新修订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细化了“下”的情形、渠道和程序等等,在具体落实中就要敢于亮剑。
4. 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这一制度,建立这项制度,既杜绝干部“甩锅”“新官不理旧账”,又引导干部做好显绩的同时做好潜绩,久久为功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政绩考核评价使用机制
考什么引导干什么,怎么考引导怎么干。2020 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2024 年 9月中组部召开了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座谈会,为挥好考核“指挥棒”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1. 优化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引导干部树牢新发展理念,关键是改变“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粗放式评价。所以在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时,要根据重点工作兼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防范等工作实绩;在完善分级分类考核时,要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兼顾速度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以此构建“共性 + 个性”的考核指标体系,防止干部的政绩畸轻畸重。
2. 改进政绩考核方式方法。要避免干部急功近利,大干快上,重点是改变单一的考核方式。所以在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考人与考事结合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民主评价,充分运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等多种情况补充印证,防止干部做出“短平快”“华而不实”的政绩。
3. 强化考核结果反馈运用。在向干部反馈政绩考核结果时,要和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结合起来,帮助干部及时纠治政绩观偏差。此外,在干部选拔任用时,要将政绩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防止干部投机钻营。
(四)健全管理监督纠偏约束机制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只有严格管理和有效监督才能及时防范和纠治干部政绩观偏差。
1. 突出重点监督和经常监督。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干部来说,其政绩观就越容易受到影响,所以对重点领域特别是其中的重点人、重点事要常态化监督其履职行为,发现政绩观偏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2. 开展联合监督和智慧监督。既可以完善权利监督的制约机制,又可以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政绩观偏差问题及时有效纠治。
3. 坚持专项整治和警示通报。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统计造假、违规违法举债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达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提高一批的效果。所以,只有继续保持这种高压态势,才能巩固治理成效,促进干部始终沿着正确政绩观的航向前行。
总体来说,这些优化机制既是综合治理,也是靶向施治,引导各级干部对照正确政绩观的时代要求,校正航向,行稳致远。
参考文献:
[1] 杜瑞峰 , 粟迎春 . 新时代践行正确政绩观:时代要求、现实偏差与实践路径 [J].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24,25(05):63-72.
[2] 本报记者 张烨 本报通讯员 姜镇锋. 组织撑腰鼓劲 干部敢为善为 [N]. 南通日报 ,2023-03-05(A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