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能源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与优化对策
杨金凤 庄乾文 于瑞鹏
1.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2.山东颐养健康集团医养(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在全球极端气候问题频发的严峻形势下,“双碳”目标成已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本文从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可比性、可理解性五个维度构建能源企业碳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并以兖矿能源公司为例,对其2019-2023年的碳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良好,但仍有改进空间。针对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从完善碳信息披露内容、优化碳信息报告编制流程和引入第三方验证三方面提出优化对策。
关键词:碳信息披露;能源企业;质量评价;“双碳”目标
资助项目:本文受到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022-YYGL-42)“‘双碳’目标下山东省能源企业减碳控碳的路径和机制研究”的支持。
一、引言
在全球极端气候问题频发的严峻形势下,“双碳”目标成已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目前,我国正全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与绿色转型。在此进程中,碳信息披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政府部门角度,精准、全面的碳信息披露是制定碳减排政策、监管企业碳排放行为的重要依据。从企业角度,碳信息披露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还能帮助企业及时识别和有效应对碳风险,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碳信息披露在国际气候谈判、碳交易市场运行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际舞台,碳信息为全球气候合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在碳交易市场,透明的碳信息能够保障市场的公平与高效运行,实现碳排放资源的合理配置。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兖矿能源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能源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对其碳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旨在为能源企业提升碳信息披露质量提供参考。
二、能源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
(一)评价原则
选取碳信息披露评价指标时,应遵循科学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和相关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指标选取基于科学理论和研究成果,能准确反映能源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内涵和特征,确保评价结果可靠有效;全面性原则指涵盖碳信息披露的各个方面,包括碳排放数据、减排战略、管理措施等,避免评价片面性;可操作性原则是确保指标具有明确的定义和计算方法,数据易于获取和收集,便于应用操作;相关性原则强调指标与“双碳”目标紧密相关,能反映能源企业在实现碳减排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质量。
(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与《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本文从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可比性、可理解性五个维度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如表1):
(1)完整性。该指标反映碳信息披露的完整程度。碳排放数据披露考察企业是否覆盖所有范围的碳排放数据;减排目标与措施考察企业是否明确了碳减排目标及具体的实施措施,包含详细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部门等;清洁能源使用情况考察企业是否披露了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及未来规划;碳资产管理考察企业是否披露了碳配额、碳交易及碳资产管理情况。
(2)可靠性。该指标反映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下设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第三方验证两个二级指标。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考察企业披露数据的具体采集流程、范围、详细计算方法;第三方验证考察企业是否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碳排放数据进行验证。
(3)及时性。该指标反映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及时程度。
(4)可比性。该指标反映企业披露的碳信息是否包含了同行业数据和自身历史数据,以及是否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对信息进行披露,以便具备可比性。
(5)可理解性。该指标评价企业披露的碳信息是否清晰明了、通俗易懂,下设图文说明和专业术语两个二级指标,图文说明考察披露内容是否有适当数据和图表进行辅助;专业术语考察对与碳信息相关的专业术语是否清晰。
(三)确定指标权重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中的指标权重。首先,构建层次结构模型。将能源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设定为目标层;将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五个一级指标作为准则层;12项二级指标则构成方案层。其次,构造判断矩阵。对于每个一级指标,对下一层的二级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判断它们对于实现上一层目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在比较过程中,依据1-9标度法量化相对重要程度。通过这种方法,形成针对每个一级指标的判断矩阵。最终,根据判断矩阵计算一级指标权重。经计算,指标权重为完整性 13.5%、可靠性41.0%、及时性18.7%、可比性13.5%、可理解性13.5%。按照同样流程计算二级指标权重。综合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权重,得出组合权重,如表2。
三、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的应用
本文将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应用于兖矿能源公司,对其2019-2023年的碳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兖矿能源业务范围广泛,涵盖煤炭开采、加工以及能源综合利用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大规模和行业影响力。其生产运营涉及多种碳排放源,因此在能源企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双碳”背景下,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情况不仅对自身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也为行业内其他企业提供参考。
(一)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情况
本文系统梳理了兖矿能源的社会责任报告、年报和ESG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并将其纳入评价指标体系赋分,如表3。
(二)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的二级指标分析
根据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评分表,计算出2019-2023年二级指标评分,如表4-8所示。
在碳排放数据披露方面,该项指标得分在2019-2023年保持稳定,均为38.9分。兖矿能源在行业内率先披露碳排放信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碳排放数据统计和披露体系,能够持续、准确地向外界披露相关数据。
在减排目标与措施方面,2019-2020年得分均为9.28分,2021-2023年提升到16.24分。说明兖矿能源这方面的信息披露有明显改进。例如,2023年工业产值综合能耗、原煤生产综合能耗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颗粒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监管考核指标少排放78.7%、75.3%、68.8%和93.5%。随着公司在减排方面不断深化,相关信息披露也日益完善。
在清洁能源使用情况方面,公司2019年和2020年得分为0,2021年开始得分,并逐步从9.28提升到2023年的16.24。这反映兖矿能源在清洁能源使用方面,从信息披露较少到逐渐加强披露。在实际发展中,兖矿能源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开工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陕蒙、新疆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也在有序推进。随着清洁能源项目的不断落地,信息披露也越来越完整。在碳资产管理方面,近年来得分较低,兖矿能源在碳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起步相对较晚,相关工作仍在不断探索,信息披露完整性还有待提高。
在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方面, 2019-2021年得分稳定在17.72分,这一期间兖矿能源的数据来源具有一致性。报告指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计算依据《2019年度减排项目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及《IPCC 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但对于数据采集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披露不够详细。在2022-2023年该指标得分提升至31.01,这是由于随着业务拓展,特别是在煤炭开采、煤化工等领域的不断发展,兖矿能源对碳信息数据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投入更多资源用于完善数据收集系统,使得数据来源更加广泛、准确,计算方法也更加科学、精细。在第三方验证方面,兖矿能源尚未引入第三方对其碳信息进行验证,未来需要予以加强。
2019年及时性指标得分为7.48,当年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时间为4月23日,比《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最迟披露日期3月15日延迟一个月。2020-2023年稳定在13.09,这显示兖矿能源在该期间虽未按要求的日期发布碳信息披露报告,但有所改进。
可比性指标在2019-2023年为60。横向可比为0分,纵向可比和标准化指标得分稳定。说明企业在与同行业企业碳排放对比披露上存在欠缺,未能提供横向可比信息;在纵向对比和采用通用碳排放计算标准方面表现较好,能够提供历史数据,有利于纵向分析。
在图文说明方面,2019-2022年,该指标得分稳定在23.31,这一期间兖矿能源利用图文进行辅助说明的程度较为有限。兖矿能源在2023年度加强了图文说明在碳信息披露中的应用,特别是用图表的形式展示未来减碳目标和行动路径。在专业术语方面,2019-2022年该项指标得分均为46.69,公司对专业术语的运用和解释处于相对一致,但对于术语解释和说明不够充分。2023年得分提升至66.7,对专业术语的处理有了明显改进,使非专业人士更易理解。
(三)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分析
根据前文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的评分表以及一、二级指标组合权重可以算出2019-2023年一级指标评分,结果如表9。
在完整性方面,2019-2020年得分稳定在6.94,2021年提升至11.01并保持到2022年,2023年进一步提高到12.24。这是因为兖矿能源2021年开始更加重视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加强了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在碳排放数据披露范围、减排目标与措施细化、清洁能源使用统计等方面不断完善,2023年完整性得分进一步提升。
在可靠性方面,公司2019-2021年得分保持7.68,2022-2023年跃升至13.44。说明在2022年之前,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相对稳定但不够严谨。2022年起,兖矿能源优化了数据统计和计算的流程,采用了更科学的方法,从而提升了可靠性。
在及时性方面,公司2019年得分为7.48,2020-2023年保持在13.09。表明兖矿能源在2019年尚未重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但从2020年开始,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虽未达到要求,但披露日期距离要求已经有所接近。在这方面,公司未来仍需继续努力,争取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披露,以满足广大使用者需求。
在可理解性方面,2019-2022年得分稳定在9.24,2023年大幅提升至13.2。前期稳定说明公司在信息的图文说明和专业术语处理上没有明显变化。2023年,,兖矿能源在相关报告中增加了更直观的图表说明,并优化了报告结构和语言表达,从而提升了碳信息披露的可理解性。
(四)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综合指标评价
如表9所示,2019-2021年兖矿能源的碳信息披露质量一直稳步上升。2021年,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减碳降碳方面取得多项突破性进展,包括入选多个重要指数成分股、积极参与CDP评级、披露公司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管理方面的信息。这些举措表明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加大投入,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展示了在碳管理方面的努力与成效。2021-2023年,评分进一步提升。2023年,兖矿能源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矿井增至14座,工业产值综合能耗、原煤生产综合能耗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远低于监管考核指标。这些节能减排成果进一步推动公司完善碳信息披露体系。
(五)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分析
(1)部分信息披露完整性欠佳
在碳资产管理方面,尽管2021-2023年的信息披露有所涉及,但内容仅停留在表面,未能充分展示碳资产管理策略、风险应对措施等关键内容。例如,碳配额、碳交易等信息的披露不够全面,仅简单带过。此外,清洁能源使用情况披露在2019-2020年存在缺失,尽管后期有所改善,但对清洁能源项目规划、实施进度及预期效果的披露仍不充分。
(2)可靠性存在短板
一方面,碳信息缺乏第三方验证,导致可靠性难以获得外部权威机构的背书,可能引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质疑。另一方面,数据披露细节不足,2019-2021年仅披露了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但未说明数据采集过程和质量控制措施,直接影响了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尽管2022-2023年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有所改进,但在细节披露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3)及时性未达理想状态
2019年,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时间比规定最迟披露日期延迟了一个月,2020-2023年虽有所改进,但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碳信息披露报告。在“双碳”政策推进的背景下,碳信息披露不及时可能使公司在绿色投资和合作洽谈中处于劣势。
(4)横向可比信息缺失
横向可比一直为0分,即兖矿能源未能披露与同行业企业的碳排放对比数据。这使得公司无法在行业内直观展示自身碳排放水平的优势或差距,不利于公司提升自身在行业中的地位。对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而言,缺乏横向对比信息,难以对公司的碳管理成效进行全面、客观评估。
四、结论与优化建议
整体来看,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质量评分逐年上升,反映公司对碳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然而,在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和横向可比性等方面仍需完善。针对兖矿能源碳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优化建议:
(1)完善碳信息披露内容
第一,完善碳资产管理披露。全面梳理碳资产管理流程,详细披露碳配额的获取、分配及使用情况,以及碳交易的具体操作、交易策略和收益情况。制定并公开碳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长期和短期目标、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等,以便利益相关者深入了解公司碳资产管理的全貌。
第二,深化清洁能源信息披露。明确清洁能源使用的具体规划,涵盖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预期产能等。定期更新清洁能源项目的实施进度,并通过数据和图表展示实际进展与规划的对比情况。同时,量化分析并披露清洁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如减少的碳排放量和节约的能源成本。
第三,细化数据披露细节在披露数据来源与计算方法时,不仅要列出依据的标准和规范,还要详细阐述数据采集的流程、范围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四,补充横向可比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同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数据,建立行业数据库。运用数据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对比,找出公司与同行业企业在碳排放水平、减排措施等方面的差异。在碳信息披露报告中设置专门章节,详细展示与同行业企业的碳排放对比数据,并进行深入分析,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提供更全面的决策依据,也有助于公司学习借鉴同行业的先进经验。
(2)优化碳信息报告编制流程
建立专门的碳信息披露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在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职责和时间节点。提前规划报告编制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避免信息传递延误。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数据处理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告编制和发布。
(3)引入第三方验证
与专业的第三方检测、审计机构合作,对碳排放数据进行独立验证。在报告中详细说明第三方机构的资质、验证方法和验证结果,借助外部权威力量提升碳信息的可信度,增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信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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