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机制的实践探索
王进成
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
摘 要: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方向,以共同缔造理念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聚焦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权新需求,深入破解劳动保障维权“多头跑路、四处求助”难题。本文深入剖析了当前劳动保障维权面临的现实困境,探讨了构建“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机制的有效路径,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枫桥经验;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
“枫桥经验”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历经多年发展,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坚持党建引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四防并举”、共建共享 ,其核心在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小、大事不出开发区、矛盾不上交。在劳动保障维权领域,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纠纷日益增多且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传统的劳动保障维权模式已难以满足劳动者的需求。“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机制通过整合各类维权资源,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全面的维权服务,有助于及时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劳动保障维权的启示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劳动保障维权的政治保障。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在劳动保障维权中,党的领导能够确保维权工作的正确方向。各级党组织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司法等部门,形成维权合力。党组织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劳动保障维权责任,在维权一线积极作为,可以提高维权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以人为主体,树牢保障维权的主体地位。以人为主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劳动保障维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是维权的主体。这就要求在维权工作中,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了解劳动者的需求,为劳动者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维权服务。进一步畅通劳动者表达诉求的渠道,让劳动者能够多渠道便捷地反映问题,参与维权过程,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维权中的主体地位。
(三)坚持“三治融合”,丰富劳动保障维权的方式方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在劳动保障维权中,自治体现为鼓励企业内部建立劳动纠纷调解组织,从企业内部定期培训调解员,参与劳动纠纷管理,通过协商自治解决部分劳动纠纷。法治要求严格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开展维权工作,规范执法和司法行为,为劳动者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德治则强调通过道德教育、舆论引导等方式,营造诚实守信、尊重劳动者的社会氛围,促使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规,从道德层面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四)坚持“四防并举”,完善劳动保障维权的预防机制。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在劳动保障维权中,人防表现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深入企业和基层了解劳动纠纷隐患。物防可以通过建立劳动纠纷调解场所、完善办公设施等,为维权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技防借助信息化技术,如建立劳动纠纷在线调解平台、大数据分析预警系统等,提高维权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心防注重对劳动者和企业的心理疏导,缓解双方矛盾情绪,从心理层面预防劳动纠纷激化。
二、当前劳动保障维权服务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紧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与市监、住更局、信访、公安等部门协作,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协作机制和责任分工,部门之间的协作往往不够顺畅。现实生活中,劳动监察部门与公安和人民法院之间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文书送达及法院强执大多不能到位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劳动纠纷的有效解决。工会、社会组织等在劳动保障维权中的作用发挥未能大规模展开,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不够紧密,难以形成强大的维权合力。
(二)服务供给保障水平不够匹配。当前,人民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保障案维权件逐年增多,同时劳动者诉求向深层次发展。如涉及到企业加班费、未休年休假、陪产假、探亲假、高温假等的落实;外卖、快递、萝卜小哥确认劳动关系等多项请求,加大了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办案难度与调解成功率,加之上级对结案率要求越来越高,劳动监察工作难以满足当前劳动者的诉求。
(三)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不够完善。当前劳动保障纠纷的预防机制相对薄弱,对劳动纠纷的早期预警和排查不够重视。在目前大环境下一些企业片面理解,营造好的迎商环境,就是对他们企业不问、不查、最好是不纠,一味只顾发展生产。这样一些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但未能及时被发现和纠正,导致劳动纠纷的隐患逐渐积累。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缺乏有效的快速处理机制,不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部分劳动纠纷由于处理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增加了维权难度和成本。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机制的实现途径
(一)打造“一站式”服务保障平台。各市(区)应整合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法援工作站、区调解中心、仲裁接待大厅接待人员、区仲裁专、兼职仲裁员等人员,推行“一站式”工作机制,确立“三个原则六大制度”:“三个原则”即法定优先、自愿优先、调解优先三个优先原则;六项制度即一次性告知、劳动保障维权事项统一受理登记、案件办理全流程管理、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案件分办、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个性化服务、案件办理跟踪销号制度,设置统一的接待窗口,对劳动者的维权诉求进行集中分类受理,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实行同地点办公,并在服务大厅设置专职引导员,以满足维权主体不同需求,实现“一窗式”服务高效运转,维权“一站办结”。
(二)整合“一站式”服务资源力量。建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市监、住更局、公安、信访局等部门参与的劳动保障维权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保障维权中的重大问题。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法律援助工作站、调解中心、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速裁庭等部门纳入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集中运行,实现各方力量的“一站聚集”,避免维权者“多跑路”,形成多方联动、合力共办的新局面。
(三)丰富“一站式”服务处置方式。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企业劳动用工中的问题和隐患,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劳动纠纷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劳动纠纷的发生趋势,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建立“调解+仲裁+诉讼”衔接的预警机制,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优化仲裁和诉讼程序,提高劳动纠纷的解决效率。借助“互联网+”,对“线上异地劳动争议”案件申请、在线调解、线上庭审申请做好办理工作。
(四)深化“一站式”服务源头治理,利用新媒体平台,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发布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维权案例等,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工作流程、参与“线上异地调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重点企业发送“劳动监察建议书”“ 调解仲裁建议书”,开展送法律进企业的普法宣讲活动,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引导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加强劳动关系、监察、仲裁等协调联动,集中受理劳动保障维权事项,推动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分类处置、结果反馈等有效衔接,实现劳动保障维权“一门”受理、“一站”办结,可以构建起高效、便捷、全面的“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解决当前劳动保障维权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升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的效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