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有效融合

作者

刘剑

谷城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湖北襄阳 441700

建设工程质量是贯穿施工的基础,安全是确保项目顺利竣工的保证,质量控制最终要达到工程安全耐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带动了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工程技术大幅度提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就显得日益重要。

一、当前工程项目的现状

1、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不佳。目前建筑市场上,施工企业资质挂靠、以包代管、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具体表现是,在项目管理上,项目经理、八大员不到岗、施工管理人员无证上岗并身兼多职,在工程项目中特别是工程造价较低的项目普遍存在,工程质量、安全主要依靠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高低和监理人员的平时检查和督促来进行控制,造成质量安全监督员往往成为了他们的“质量员、安全员”。

2、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特别是从事建筑活动的农民日益增多,已成为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的主体。建筑行业农民工中,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缺乏劳动技能和安全生产常识,而且当前农民工的培训教育仍然是薄弱环节,劳务企业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大而没有培训农民工的积极意愿,农民工自我培训的意识又较差,仅靠企业的三级教育不能够完全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极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

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在当前项目建设过程中,央、国企等大型企业管理体系比较完善,而民营企业管理相对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高,企业规模小,多数存在重体质轻智力,重技能轻知识的倾向,同时,因管理模式单一,薪酬体制不完善,管理人员晋升难,一线人员发展空间小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企业和项目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企业建立规范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意识不强。

4、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随意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他监理人员的现象普遍存在。总监理工程师在多个工程项目任职现象精力达不到,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现场监理未能实时跟踪监管施工全过程;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往往偏重于工程质量和进度,没有充分认识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少数现场监理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知识不高,责任心不强,发现质量和安全隐患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只是简单下达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不整改监理单位也不履行报告制度,最后导致隐患依然存在。

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1、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的到岗履职。建设单位虽然施工承包合同进行了约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刚性考核要求,面对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只好听之任这,绕其道而行这,只要工程不出事顺利完工,也就把大事小,甚至帮助施工企业逃避监管。施工企业更多的是考虑自身的效益最大化,造成项目管理人员缺位的现象长期存在,而这种现象对于目前挂靠施工企业资质来承包的个体承包者显得尤为突出。监理单位由于建设单位没有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无法正常履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难于得到及时、较好地全面整改和落实,监理人员充当施工单位质量员、安全员的角色也是逼于无奈。

2、施工企业为降低成本,导致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部分施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高,造成企业专业技术和具备管理水平人员流失,企业没有健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少,不按规定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敷衍了事,大部分农民工上岗前未受过较为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他们的文化程度大都是初中以下,整体年龄偏大,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工程建设不断压缩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不合理。当前全国房地产形势不景气,直接导致建筑行业竞争更加烈,工程项目压价竞争、垫资施工现象普遍存在,而施工企业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往往只注重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忽视工程施工安全,抱着侥幸心理节约施工安全设施费用,使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设施专项费用得不到落实或不能保证专款专用。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考

1、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行业主管部门要从创新管理体制入手,理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督促建设各方主体认真履行责任。指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奖惩考核机制,形成具备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

2、狠抓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严格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行为,不断强化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完善质量安全内保体系建设,事前把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和法人授权书的落实作为开工前的必备条件之一,认真审查企业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加大对监理、勘察、设计等责任主体人员资格审查,事中通过开展市场行为检查,督促项目经理、五大员到岗到位,扼制人员挂靠、违法分包的乱象,着力解决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责的突出问题。

3、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素质。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质量安全新规范新标准的宣贯,利用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组织企业走出去、学回来,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包括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现场监理人员),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特别是应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培训,可采取一些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现场培训,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及必备的操作技能。

4、加强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工作的有效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将质量和安全监督有效结合,才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和效果。如:基础质量验收和深基坑开挖及支护、塔吊基础设置相结合,桩基础质量验收前,深基坑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是否按论证后的方案严格执行,塔吊基础是否按要求组织验收,所有安全达标后,方可组织基础验收;楼层钢筋验收和模板支撑安全体系相结合,钢筋分部验收前,必须保证模板支撑搭设符合安全标准,确保支撑体系满足安全要求后,才能组织质量验收。把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有效制约,确保质量安全生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