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关于做好国有建筑企业监事会经济监督工作的思考

作者

杨羽健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230000

摘要:基于国有企业的发展,监事制度关乎国资监管,企业监事会被赋予了独立行使监督的权力,在规范企业运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长方面发挥重要价值。基于此,要全面探讨监事会在现实经济环境下在各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有企业发展现状,构建提升监事会经济监督实效性的举措,切实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为国有企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推动国有建筑企业实现高质量与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有建筑企业 监事会 经济监督

前言:国有建筑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构成,发挥支柱性作用,在维护国民经济发展方面作用突出。监事会隶属法人治理结构,其核心价值是实现对出资人、职工以及企业日常经营的有效管理,将保证公司高质量发展作为职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企改革的深入,国有建筑企业监事会在全新的经济常态中面临诸多挑战,为此,要重视对监事会经济监督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形成不断完善改进的策略。

1正确认识国有建筑企业监事会的职能

1.1监督国有建筑企业运行管理依法合规是监事会的核心要务

对于国有建筑企业的监事会,其核心职责是关注企业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企业深化改革决策方面的行为,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依法合规,以便更好承担维护国民经济稳定、长远与健康发展的使命。基于市场运行环境之下,国有建筑企业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将市场份额的扩大始终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鉴于市场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与不健全,企业经营管理的有序开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责,强化对国有建筑企业运营管理的全方位检查,强化其权力运行的规范,保证其始终处于依法合规的道路之上,在此前提下,实现稳定持续发展的目标。

1.2股东与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是监事会经济监督职能的突出体现

从范围上分析,国有建筑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囊括国有企业在经济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方式的监督,考察其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利益分类的合规性,将其与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相对照,在根本上保证国有企业股东以及职工利益能够落到实处,获取有效的保障。基于监事会的经济监督,能够及时找出股东与职工权益之间相符性,考察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保证各项有效改进措施的落实与执行,保证股东与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监事会经济监督的最高使命

基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在维护高质量运营的同时,要落实企业规模的扩大,强化产能增强,提高运营效益与经营业绩,实现国有建筑企业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另外,在经济监督职能中,企业管理的规范是重要工作内容,强化企业管理行为的规范与科学,以便促使企业能够制定更加有力的经营发展决策,在根本上维护国有资产稳定,避免资产流失,尤其是在更大程度上强化对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进行更加有效的防范。在职能的落实中,要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开展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以及年度检查,发挥各项检查工作的合力,掌握企业管理的真实状态,对业绩进行合理与全面的评估,以财务监督为中点,维护企业财务规范性,在根本上保证国有资产运行稳定,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

2国有建筑企业监事会经济监督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2.1监事会制度建设滞后,制约经济监督职能的发挥

对于国有建筑企业监事会而言,深受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束缚与制约,边缘化现象严重,形式化较多,其价值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尤其是性质与作用被忽视,促使监事会经济监督职能流于表面,尤其是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尚未实现全过程参与,整个制度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在信息获取方面存在诸多障碍。基于此,监事会对企业决策的制定、项目的监督检查都无法深入,很难洞察到实质,监事会经济监督职能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建筑企业深化改革中,需要监事会具备多方协同的能力,能够将内部审计、外部监督等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发挥协同优势,强化对国有建筑企业立体化与全方位的监督。但是,鉴于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沟通的不畅性,尤其是监事会信息获取渠道狭窄,信息不对称较强,最终无法保障监事会监督检查结果的可靠性。

2.2监事会独立性不足,履职资源支撑不到位

监事会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独立性薄弱,缺乏充足的资源保障。一方面,在监事会构成中,以股东监事以及职工监事为主。前者源于股东大会,一旦股东监事过多受制约大股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制衡。另外,基于监事会成员的组建,一旦并非专职,势必弱化监事职能,影响监事效果。国有建筑企业监事会履职时间与精力不强,资源匮乏。究其原因,一方面,监事会的职能需要以对企业运营的动态跟踪为方向,但是,很多国有企业的监事并非专职,存在一人担任多家企业监事的问题,无法全面与系统地对企业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另外,在履职资源方面,存在严重匮乏的问题,主要源于其执行经费尚未纳入企业预算范畴,资源保障不足,很难实现对监督检查工作的支撑。

2.3监事会队伍配置不合理,监督成果运用不佳

监事会从监督角度出发,重点监督国有建筑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实际,对企业决策、运营中涉及的国有资产流失的项目与环节进行监管,考察董事会以及经理层依法依规的履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威胁国有资产安全、引发资产流失的风险因素。监事会与企业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者存在较大的配合问题。另外,监事会队伍配置缺乏合理性,兼职居多,专业素养不强,很多为财务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影响监事会整体职能的发挥,出现监事与审计相混淆的现象;另外,对于监督而言,更显闭环的状态。监事会在揭示企业问题之后,要求企业整改,但是,很难全面跟踪与落实,整改效果无法保障。监事会的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其披露的问题会存在于企业利益相冲击的现象,尤其是存在管理与监督相脱节问题,使得监事会提出的建议很难得到足够的重视,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3如何做好国有建筑企业监事会经济监督工作

3.1构建完善的监事会工作制度及保障机制

3.1.1明确监事会监督职权,优化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成果运用

基于《公司法》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监事会的职责权力被明确规定,因此,监事会的知情权、经营建议权、任免建议权以及监督权等需要纳入公司章程范畴。监事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以监督为使命,尤其重点关注涉及国有资产流水的项目与风险,及时发现与报告问题,督促问题的处理,找准监事会工作的落脚点与出发点;国有建筑企业监事会要重视与多部门协同,加强与企业监委纪委的沟通协作,构建融多方力量于一体的监督体系,明确各自职责与权力边界。监事会要充分利用与发挥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优势,联合使用多种手段,掌握建筑企业重大经营事项与关键环节风险状态,深入检查,及时形成报告,反馈重大问题,形成整改建议;针对监事会提出的意见,要加强跟踪与落实,评估整改措施的针对性,保证整改成果的有效性。另外,要构建联通监事会与上级监事会的协调机制,二者积极协作与沟通,共享工作成果,促使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3.1.2加强监事会队伍建设,构建高效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监事会的成员,从专业角度上讲,需要具有会计、法律、成本管控以及项目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同时,要从业经验丰富,具有独立履职能力,能够承担审查、判断以及监督的工作。一方面,对于监事会主席,管理职能要突出,具备能监督、敢监督、善监督的魄力。另外,监事会队伍要不断壮大,既需要财务专业人员,也需要将法律、成本控制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引入其中。除此之外,要组织监事会成员开展专业的知识学习与培训,切实提升业务水平。从整体素质上分析,监事会成员需要具备过硬的政治品格,融专业能力与身心素质于一体,以便适应更加复杂与多变的监审工作新环境;为了保证监事会职能的高效发挥,保证日常职能的有序推进,要重视对其工作内容进行考核,遵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年终考核评估制度,形成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的激励约束机制。

3.2强化监事会监督与国有建筑企业实践的全面融合

3.2.1遵循问题与风险导向,保证监督的针对性

对于国有建筑企业的监事会,其工作方向需要遵循问题导向与风险导向的原则,将重点放在核心领域,关注重点问题与主要环节。建筑企业项目的特点是周期长、资金规模较大、管理模式缺乏精细化,风险因素较多,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高,监事会将内控制度建设作为重点,监督其执行情况,评估企业管理风险等级,考察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性,尤其将风险应急预案的考核作为重点。另外,要监督企业招投标以及成本管控,强化对风险的全过程管控,遵循因企施策的方针,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3.2.2服务于企业决策与管理的需求,充分发挥参谋指导的作用

国有建筑企业的监事会既要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又要具备服务意识,以决策、管理为目标,充分发挥参谋的作用。一方面,依托监事会监督功能,更好服务于企业重点科学决策的制定。其次,借助监事会监督服务,能够及时发现问题与处理问题,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与水平。再次,依托监督,能够高效地指出企业经营管理两种存在的风险,构建风险预案,督促整改,全面服务于企业健康持续与高质量发展,更显保驾护航与参谋的作用。

3.2.3以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为重点,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一方面,监督公司治理执行的全面性。国有建筑企业治理目标是强化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维护各方应得利益。因此,作为监事会,要保证公司治理能够发挥其本身功能,促使其能够服务于公司整体利益,保证公司资产高效运用。同时,监督董事会决策的规范性与科学性。除此之外,监督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性。除此之外,要构建有效的监督与激励机制,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以及经济效益的获取提供坚实的保障。其次, 对于建筑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运行事关企业管控实效。因此,要结合企业实际,构建完善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形成更具操作性与指导性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另外,监事会要做好内控机制运行的评估与检查,以便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做出科学应对,提升企业运行效率。除此之外,为了有力落实监督效果,要加大投入,尤其是保证内部审计处于监事会监督领导之下,增强内部控制执行力。

结束语:综上,基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建筑企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为了加速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事会监督作用不容忽视,基于监事会职权,依托监督工作机制的优化,为监督作用的发挥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国有建筑切改革稳定发展,为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杨晋. 国有企业应对监事会改革的措施探讨 [J]. 投资与创业, 2024, 35 (03): 116-118.

[2]刘万煌. 国有企业如何有效发挥监事会职能 [J]. 市场瞭望, 2023, (22): 98-100.

[3]李亦元. 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的监事会工作浅析 [J]. 中国市场, 2023, (14): 127-130.

[4]刘春梅. 关于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监事会履职效能的思考 [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 2021, (07): 139-140.

[5]蒋梅芳. 国有企业强化监事会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的探讨 [J]. 大众科技, 2021, 23 (05): 162-16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