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曹森海
永兴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随着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管护矛盾已从“建设不足”转向“管理不善”的新阶段。本文基于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运用实地调研与案例分析方法,揭示建后管护中存在的制度性缺陷:产权界定不清导致的“公地的悲剧”、财政依赖症导致的经费难以为继、技术适配性不强导致的效率损失等。通过对上述困境形成机制的解构,以期对我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治理体系的改进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范式。
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护存在的问题
1.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管护责任主体不明,造成管理效能低、长效运行机制难实施。其一,从体制层面剖析,工程产权归属模糊为其核心症结所在,一些工程建成后没有对政府、村集体、第三方运营主体之间权责边界进行清晰划定,导致实际管理出现真空地带。其二,从运行层面上看,乡镇政府、村委会、供水企业职能交叉广泛存在,法律效力契约约束缺失,使日常维护和故障抢修基础工作处于推诿困境[1]。
2.运行资金短缺且可持续性差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护的关键约束是运行经费不足和可持续性不强,这一难题直接威胁了项目的长期运行。其一,从资金供给结构来看,现行模式过度依赖财政专项补贴,缺乏稳定的市场化收入机制,导致维护经费呈“建设投入大,管护投入小”的失衡状态。其二,在运行成本方面,水费征收率普遍偏低,部分区域受农民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限制,实际收费难以覆盖电力消耗、设备维修等刚性支出,形成“以水养水”机制的先天性缺陷[2]。
3.技术支撑与监管不足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建后管护中面临着明显的技术支撑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制约着工程运行效能及服务质量的提高。在技术方面,基层管护队伍专业能力普遍缺乏,运维人员对于现代化净水设备、智能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缺乏知识储备,造成设备非正常损耗率较高。偏远地区技术短板尤其明显,常规人工巡检模式很难及时发现管网渗漏和水质异常的潜在风险,造成被动式检修恶性循环。
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护对策措施
1.健全管护责任体系
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后的管护责任体系,需建立多层次、法治化制度框架。其一,从法律层面厘清项目的产权归属问题,以不动产权证的发放来固化所有权主体的地位,从而为下文管护责任的划分打下法理基础。为解决管理中的权责交叉问题,建议实施“属地管理 + 专业运作”的双轨策略,由县级政府统一制定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清单,确保水源得到妥善保护、主干管网维护这类专业性很强的任务交由供水企业完成,同时入户管道和收费管理这类事务由村民自治组织负责,构成一种责权利互惠的契约关系。其二,在制定制度时,需构建一个“县--镇--村”的三级协同机制,其中县级的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标准并进行考核和监督,而乡镇政府则主要负责地方的协调工作,为解决管理上的空白,村委会决定成立一个用水户协会来参与日常的管理工作,通过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界限来实现这一目标。
2.创新资金保障机制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创新,要求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体系。从收益的角度考虑,应构建一个差异化的水价制定机制,全面权衡居民的支付能力、供水的成本、对社会的贡献,并实施“基本水价+阶梯水价”的综合收费策略,对低收入群体进行定向补贴不仅保证运营主体获得合理回报,也维护社会公平性。从财政投入上看,提出设立农村饮水工程管护专项资金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建立与物价指数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以保证公共财政投入稳定且可预期。更加重要的是,需整合社会资本的参与途径,利用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策略来吸引市场化的运营实体,并探索如“施工-经营-交接”(BOT)这样的合作方式,把专业公司管理优势和政府监管职能融为一体。在资金管理层面,需建立“收支两条线”的封闭运行制度、水费收入、财政补贴统一纳入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确保资金专项用于工程维护。
3.强化技术培训与智慧化管理
提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护技术能力,要求建设系统化、智能化现代运维体系。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建立“政、校、企”协同培训机制,由水利部门牵头制定技术标准,供水企业提供实践平台,职业院校开发模块化课程,注重基层管护人员设备操作,水质检测,应急处理实务能力培训。为了解决技术上的短板,采纳“ *1+Xη ”的证书体系,将职业技能的等级认证与职位的聘任直接联系起来,同时,创建一个县级的技术专家资源库,采用远程诊断,现场指导等技术支撑手段。智慧化管理体系建设应着眼于物联网技术,建立涵盖水源、水厂、管网、末梢水等全流程监控网络,并布设智能传感器对浊度进行实时获取、对余氯等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利用大数据分析对设备故障风险进行了预测。
三、总结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护集中展示公共治理效能,需要建立制度、资金、技术等多方力量相互配合的综合治理体系。今后的工作应该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在立法上明确责任主体、在《农村供水条例》中确立各方面的权责;探索“财政 + 市场 +i 社区”的多样化融资策略;开发适农型的智慧水务技术。
参考文献
[1]史凤花.凉州区张义农村人饮工程建后管护研究[J].农村实用技术,2024(6):115-116.
[2]胡震和.津市市农村水利工程建后管护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J].湖南水利水电,2023(4):12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