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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 and Science

乡建视域下小宋佛高跷的传承与发展模式探究

作者

张思宇

河南师范大学 音乐舞蹈学院

艺术赋能乡村振兴是一项多维度的系统工程,贯穿于农村发展的各个领域。艺术包括舞蹈、文学、绘画、建筑、音乐、戏剧、电影等多种形式。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艺术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一、小宋佛高跷概述

根据《说丹朱》的文献记载,高跷艺术起源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最初作为宗教祭祀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后逐渐演变为兼具杂技表演和戏曲人物扮演功能的舞蹈形式。历史研究表明,尧舜时期的丹朱氏族以鹤为图腾,而高跷表演正是由古代鹤图腾氏族的祭祀舞蹈发展而来。小宋佛高跷是新乡县翟坡镇小宋佛村的传统民俗舞蹈,起源于清康熙年间。每逢春节或“祭祀”表演时,前有龙旗彩旗 20 面,两侧有铁铳数眼,中间高跷翩翩起舞,后有武生背刀舞鞭,小旦舞手帕,丑角滑稽可爱,舞风豪放质朴。2006 年新乡市小宋佛村被河南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民间艺术之乡”高跷村,于 2009 年被列入“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2019 年新乡市推行课后延时服务,小宋佛学校将高跷引入校园,2021 年 11 月,高跷正式成为小宋佛学校三年级以上学生的“必修课”,并成立了高跷社团,为学生们正式接受专项辅导和训练开辟了新途径。小宋佛高跷所承载的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对于研究当地的历史文化、社会风俗,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交流等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小宋佛高跷传承现状

1.传承人群流失。舞蹈,这一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它是由人的动作以及与之交融的丰富情感共同构建而成的。每一个舞蹈动作都像是人类情感的外化符号,在其精彩的呈现过程中,人的影响力是最为深刻且强大的。然而,现代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导致年轻人追求快速、即时满足的生活状态,而非遗传承往往需要长时间的沉淀和耐心学习,这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另一方面,像高跷表演这样的非遗民俗舞蹈,对演员有着较高的要求。它需要舞者具备相当精湛的技巧,从平衡感的掌握到独特步伐的运用,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舞者的能力。同时,高跷表演还需要舞者拥有良好的体能,因为无论是长时间的演出活动,还是一场又一场的演出排练,都对舞者的体力有着巨大的消耗。许多年轻人在面对这样的挑战时,往往望而却步,难以承受如此高强度的训练,于是便自觉地退出了传承队伍。只剩下老辈的非遗传承人苦苦坚守。

2.生态地域受限。非遗类舞蹈虽然在它们诞生当地备受瞩目、承载着当地百姓的情感与记忆。一旦进入到全新的文化环境中,就像是娇嫩的花朵遭遇狂风暴雨。由于小宋佛高跷属于社火中的一项表演内容,所以只在特殊的年节或者庆祝活动中才会表演,由于其表演时间的局限性,很难被更广泛的人群所知晓和喜爱。在其他多元文化的强烈冲击下,它们便会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难以实现良好的传播。这一现象对于像小宋佛高跷这类的地方性非遗文化来说,无疑是传承发展道路上的重大限制因素。

3.非传统舞蹈的文化震荡。中国舞蹈培训市场的发展可谓迅猛,如今已在传统文化相关的舞蹈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这一趋势的转变,从家长为孩子挑选专业舞蹈培训班的现象中可见一斑。据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家长更倾向于让孩子学习爵士舞、拉丁舞、街舞等现代流行舞种。相比之下,传统舞蹈显得有些“古老”和“守旧”,选择传统舞蹈的家长相对较少。这种情况不仅体现在家长的选择倾向上,还体现在舞蹈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上。城市里的舞蹈学校在制定课程体系时,往往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的偏好来安排课程。由于现代流行舞种在年轻群体中的高人气,学校普遍提供更多针对男性的现代流行舞课程。而传统舞蹈课程通常多为女性开设的,并且数量十分有限。在大众的传统认知中,民俗舞蹈大多具有柔美、温婉的特点,比较适合女性学习,这一观念也影响了舞蹈学校的课程安排,进一步加剧了舞蹈学习的分化现象。

三、小宋佛高跷传承模式探究

1.整合传承理念。在现代舞蹈的蓬勃发展之下,地方性民俗舞蹈似乎面临着被边缘化的风险。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这要求传承群体在传承过程中,既要注重对民族文化的整体把握,确保舞蹈理念的完整性和纯粹性,又要善于吸收和借鉴其他文化的有益成分。其次,利用区域性的推广平台,加强对本土非遗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提升非遗传承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最后,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非遗文化的核心价值传递给每一位传承人和乡民,让他们真正成为文化传承的主体和受益者。

2.建立团结的传承队伍。在文化传承的道路上,个体的力量往往难以持久。因此,构建一个团结协作的传承队伍显得尤为重要。这样的团队应是一个涵盖老、中、青三代传承人且梯次分明、代际互补。这样的团队氛围有助于挖掘和提炼民俗舞蹈背后的文化精髓,提高传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激发传承人的内在动力和创造力。

3.挖掘高跷中的舞蹈价值。小宋佛高跷的表演风格分为“文高跷”和“武高跷”两种。无论是“文高跷”还是“武高跷”,表演者都需要将双脚固定在细长的“跷”上,这使得下肢的动作受限,动作幅度较小且单一。相比之下,上肢的舞蹈动作更为频繁且舞动幅度大,表演者依据自身所扮演的人物特点,从性格、角色、动作上与其他人物区分开来,其舞姿造型千变万化,各有特色。“武高跷”在行进中表演扑蝶、摸鱼、劈叉、跑驴等大幅度动作,主要以表演特技为主,展现出粗犷豪放的特点,主要采用打击乐伴奏;而“文高跷”则重于扭踩和情节表演,细腻入微,通过手眼身法步等表演技巧展现所扮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情感变化,动作风格相对轻盈飘逸,注重唱念做打,多采用弦乐伴奏。在小宋佛高跷的舞姿造型方面,我们应挖掘其优良部分进行优化传播,对糟粕部分进行充分革新后再传播,深入探究舞姿背后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以及与其他艺术形式间的相互影响。

四、小宋佛高跷的发展模式探究

1.史料收集与整理。收集与民族非遗文化相关的图片、书籍以及影像制品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在这个过程中,查阅相关县志、地方志、古籍等方式是获取小宋佛高跷文化源流与整体概况的重要途径。县志和地方志犹如地方文化的百科全书,它们详细记载了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变迁等诸多信息,可以为深入了解小宋佛高跷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2.非遗技艺解构。安排专业人员记录整理各种与之相关的文化周边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例如高跷制作技艺,其中涉及到材料的选择、工艺的讲究等诸多细节。还有高跷服饰制作,其色彩搭配、图案设计往往都有着特定的寓意,可能与当地的宗教信仰、民俗传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专业人员通过详细记录这些内容,可以将小宋佛高跷文化呈现的更多元化。

3.设立针对性的保护条例。当前各地在民俗舞蹈的相关法规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较多的不完善之处。如商业化利用的无序、文化侵权行为的时有发生等,而现有的法规却难以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的第五条:“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梳理及体系建构》一文中指出:构建非遗法律保护体系应当围绕“继承和发扬”为核心,实现“利益平衡”为补充展开。相关部门应加强非遗保护的法律意识,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杜绝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

4.非遗文化的在地性发展。从校本课程开发的视角入手,可以在当地学校开展民俗文化课程,让孩子们从小接触和了解小宋佛高跷文化,激发他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在社区组织高跷表演体验活动,展示与高跷相关的图片、实物等,让人们更直观地认识这一文化形式。拉近民众与非遗文化的距离。非遗文化的展现应当汇聚民间艺人、地方协会以及政府等部门的力量,推动各方主体协同共建。

综上,通过对小宋佛高跷的传承、发展现状的整体性研判,从理论入手,内部优化,外部“输血”,实践上见成效。民俗舞蹈作为乡村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乡村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还能够促进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更为关键的是,民俗舞蹈所承载的精神力量能够激发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事业,从而为乡村注入持久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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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思宇( 2000- ),女,河南新乡人,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023 级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