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现状及优化路径研究
王海荣
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017010 鄂尔多斯市辰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017010
引言
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社区环境问题愈发突出,像空气、水污染及垃圾处理等,既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又威胁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是环境治理关键环节,能让居民及时知晓社区环境状况,增强其环境意识与参与度,促进政府、企业和居民沟通协作,共同改善社区环境。但目前该信息公开实践存在不少问题,所以深入研究其现状及优化路径意义重大。
1. 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
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意义重大。于保障居民权益而言,居民是社区环境直接利益相关者,享有环境知情权。信息公开能提供全面准确的环境资讯,让居民及时了解社区环境质量、污染源分布及治理措施等情况,从而合理选择居住地点、采取防护措施,切实保障其环境知情权。在促进环境治理参与上,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基石。居民知晓社区环境问题后,参与积极性会大幅提高,会主动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环保志愿活动、提出治理建议。公众广泛参与能形成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治理的格局,有效提升环境治理成效。从推动环境决策科学化角度,信息公开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依据。政府可依居民反馈的信息与需求,制定更科学合理的环境政策与规划;企业能据此调整生产经营方式,减少污染。同时,信息公开还能促进不同利益主体沟通协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决策失误。
2 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现状
2.1 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
目前,部分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方面,如空气质量指数、水质监测结果等,而对于污染源信息、环境治理项目进展、环境执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较少。此外,一些环境信息的公开缺乏深度和详细程度,居民难以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例如,在公布空气质量指数时,只是简单地给出一个数值,而没有对数值背后的污染成分、污染来源等进行详细说明。
2.2 信息公开渠道单一
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以政府网站、社区公告栏为主,这些渠道虽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覆盖面有限,传播效率较低。很多居民由于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很少关注政府网站和社区公告栏,导致无法及时获取环境信息。此外,一些社区虽然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但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丰富,未能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优势。
2.3 公众参与度低
尽管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了条件,但目前公众的参与度仍然较低。一方面,部分居民对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获取环境信息的意识和习惯;另一方面,一些社区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意见,缺乏与居民的互动和沟通,导致居民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不高,参与意愿不强。例如,在环境治理项目决策过程中,很少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居民只能被动接受决策结果。
3. 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虽然《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环境信息公开做了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性,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标准。例如,对于哪些环境信息应该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如何公开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3.2 政府部门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政府部门对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才进行信息公开,而且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难以保证。此外,政府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合作,导致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
3.3 公众环保意识淡薄
部分居民的环保意识淡薄,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高,缺乏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居民认为环境治理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与自己无关,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获取环境信息和参与环境治理。此外,居民获取环境信息的能力有限,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影响了他们参与环境治理的效果。
4. 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的优化路径
4.1 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4.1.1 丰富信息公开类型
除了公开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外,还应加强对污染源信息、环境治理项目进展、环境执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例如,公开社区内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让居民了解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公开环境治理项目的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估等信息,让居民了解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工作。
4.1.2 提高信息公开深度
对于公开的环境信息,应提供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使居民能够更好地理解信息的含义。例如,在公布空气质量指数时,不仅要给出数值,还要对数值背后的污染成分、污染来源、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等进行详细说明;在公布环境治理项目进展情况时,要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以及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效果。
4.2 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4.2.1 整合传统与新媒体渠道
在继续利用政府网站、社区公告栏等传统渠道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 APP 等。通过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环境信息,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例如,社区可以建立专门的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环境信息,与居民进行互动交流。
4.2.2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政府可以建立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的环境信息资源,实现环境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居民可以方便地查询和获取所需的环境信息,同时也可以促进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例如,环保部门、城管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可以将各自的环境信息上传到共享平台,供居民和其他部门查询和使用。
4.3 加强公众参与
4.3.1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例如,社区可以定期举办环保知识讲座、环保主题活动等,向居民普及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居民的环保责任感。同时,要加强对居民的环境教育,培养居民的环保习惯和行为。
4.3.2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和治理的机制,保障居民的参与权利。例如,在环境治理项目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让居民参与到决策中来;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居民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投诉和建议,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是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居民环境知情权、促进环境治理参与、推动环境决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在内容、渠道、公众参与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公众参与等措施,不断优化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水平,促进社区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居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城市社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将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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