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乐学学科的发展历程
何伟兵
新疆艺术学院 830023
一、民族音乐学的定义
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下属的一门音乐理论学科,它在未使用这一学科名称前的早期发展过程中,曾被广泛地称为“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 musicology)”。这是一种从音响学(物理声学)、生理学、心理学角度出发,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音乐自身及其特点的音乐学学科”。至20 世纪 50 年代初,作为学科名称的“比较音乐学”,开始被“民族音乐学”称谓替代。这一学科称呼的更换,应当归功于荷兰音乐学家、现代民族音乐学奠基人吉卜•孔斯特。
吉卜•孔斯特(Jaap Kunst,1891—1960),荷兰音乐学者,1891 年 8 月 12 日生于格罗宁根,1960 年 12 月7 日卒于阿姆斯特丹。在 1950 年出版的著作《民族音乐学》中,提出用“民族音乐学“取代“比较音乐学”一词。此意见后来被大多数音乐学家所采纳。孔斯特一生致力于印度尼西亚音乐与荷兰民间音乐的研究工作,收集了大量原始资料,另还有(印度、爪哇乐器)、〈巴厘的音乐)、《爪哇的音乐》等著述。
1950 年,孔斯特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了他的音乐学著作《民族音乐学》一书,在此著作中,他首次使用“民族音乐学”这一学术称谓,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自此以后,这一主张和提法,逐渐为大多数音乐学家所接受和采纳,于是,“民族音乐学”作为学科名称,从此便沿用至今。
二、民族音乐学的发展历程
2.1 民族音乐学在欧洲
欧洲对于异文化的探索最早可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文艺复兴的目的是将他们现有的文化复兴到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文化,而他们当下的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逐渐成为教会主导,成为一种宗教文化,因此内心寻求着一种慰藉,当时也对异文化也产生了萌芽,以 18 世纪为开端,欧洲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势力相继进入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随之进入这些地区的探险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文化学家们,他们首先向外部世界开启了这些非欧国家及其民族的传统文化之门。 他们用西方音乐学家的观点和方法,试图去了解、认识和把握这些国家及其民族的特殊音乐品种和类型,极力地想把这些相异于欧洲音乐传统的,而又为欧洲人鲜见的音乐形式和文化现象公之于众。 我者的英文翻译的native ,他者翻译或英文是"the other"也就是说"他者"是除了自己本体以外的别人的东西,是与"自我"一组相互对立的概念,实际上,"他者"是一个哲学概念,也是一个学术概念.在后殖民理论中,西方人将"自我"以外的非西方世界观为"他者"以此为参考来更好的确立和认识自我。
音乐学成为一门学科,且逐渐发展的转机最早是在 1885 年由奥地利学者阿德勒在《音乐学的范围、方法以及目标》中提到了将音乐学的学科定义和任务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从此这个名称被作为音乐学术研究的总称而确定下来
1893 年在柏林大学创建心理学研究所并任所长,同弟子霍恩博斯特尔和亚伯拉罕共同建立柏林音响资料馆。任《音响和音乐学文献》、《比较音乐学汇编》主编。1883年以来,施通普夫对"音响心理学"概念及理论进行了系统探讨和研究,他在黑尔姆霍茨从心理学角度对听觉器官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把重点转移到对音响的听觉体验和它的功能方面,提出了协和是由于"融合"现象而产生的这一与黑尔姆霍茨相对立的观点。1914年与E.M.von霍恩博斯特尔共同写作了重要论文《乐器分类法》,提出了日后产生巨大影响的崭新的世界乐器分类法。他们主要研究的是音乐形态而对音乐背后的文化背景却严重的忽视了,这也叫做扶手椅式研究.
2.2 民族音乐学在美国
美国学者博厄斯对前期进化论、传播论等人文思想的反思,提出“文化价值相对论”。民族音乐学在北美的发展承接了欧洲音乐学、比较音乐学传统及其先创者为学科建树、结合本土经验和思潮的“本土化”延伸。即强调具体直接的调查研究,不主张过多的理论
概括。
20 世纪 50 至70 年代,在“文化相对论”指引下,以梅里亚姆为首的“人类学”和以胡德为代表的“音乐学”两个不同视角的对置。胡德认为音乐家在研究某个特定民族或风格的音乐时,必须具有完全参与该种音乐体系的能力,通过参与演奏的实践,把由此得到的音乐技能作为一种基础,病灶基础之上对该项音乐乃至环绕音乐的文化环境内涵的理解,这种存在另一种文化中的“沉浸”式的音乐演奏练习,最终能够促使“双重音乐能力”甚至“多重音乐能力“的开发与获得。而梅里亚姆恰恰相反,他强调音乐与文化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将音乐当作一种文化研究,因此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研究的三个步骤,“概念、行为、音声”,它们视为一个整体。
三、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
最早把民族音乐学这门学科介绍到我国来的是王光祈先生(1892—1936)。王先生是四川温江县人,1915 年入北京中国大学学习法律,是“五四”运动中著名的社会活动家。1920 年,王先生怀着学习西方科学,拯救危难中之祖国的伟大理想赴德国攻读政治经济学。1923 年,因认为“中华民族者,系以音乐立国之民族也”,“欲使中国人能自觉其为中华民族,则宜以音乐为前导”,故希望利用西洋科学的方法,整理中国古代的礼乐,为唤醒中华民族,完成民族文化复兴运动而改学音乐。他曾在柏林大学专攻音乐学,师从当时著名的比较音乐学大师霍恩柏斯特尔。1925 年,他在德国写了《东方民族之音乐》一书,向国人介绍比较音乐学。他在这本书的自序中说:出版此书,只当作一本“三字经”,望能“引起一部分中国同志去研究‘比较音乐学’的兴趣。”王光祈先生在1924 年完成的《东西乐制之研究》,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中西乐制、调式和乐谱异同的比较音乐学著作。此外,王光祈的《中国音乐史》等著作也都受到柏林学派很大的影响。
王光祈先生特别注重音阶和乐律方面的比较研究,从他的著作中也可明显地看出他相信“进化”是解释人类音乐文化发展变迁的基本法则,这些都反映出柏林学派对他的影响。然而,王先生倡导比较音乐学的目的和欧洲学者有很大的不同,他不是为了从共时存在的人类音乐文化中抽理出音乐变迁的年代学顺序,也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求知欲,而是为了通过音乐学的研究,振兴民族音乐,从而达到振兴中华的目的。他曾满怀激情地在《东西乐制之研究》的前言中说:“吾将登昆仑之颠,吹黄钟之律,使中国人固有之音乐血液,从新沸腾。吾将使吾日夜梦想之”少年中国’,灿然涌现于吾人之前。”由此可见,王光祈先生研究比较音乐学,是为了掌握一种新的方法,并用它为武器,对本民族的音乐文化进行研究,认识它、了解它、继承它、发展它,从而达到振奋民族精神、振兴中华的目的。而欧洲学者研究比较音乐学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解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从而在音乐学上完成“时空转换”,了解整个人类的音乐发展史。
总结
我们从民族音乐学在发展历程中不能看出,一门学科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是由无数个知识渊博的学者一路上探索过来的,由他们不断去实践总结,从而不断地改进发扬这门学科。从民族音乐在中国的发展来看,中国人从学习音乐的目的来看,无不在希望在继承本民族音乐的基础上再发扬光大,让中国的音乐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参考文献
[1]杜亚雄.民族音乐学概论[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上海.
[2]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M].人民音乐学出版社.2012.北京.
[3]王光祈.中国音乐史[M].团结出版社2006.北京.
作者简介:何伟兵 2000.05 男 汉 湖南郴州 硕士 音乐与舞蹈学 民族音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