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新时期庭院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主要路径与对策

作者

朱文革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一、庭院经济发展的主要路径

庭院经济作为一种独特的经营形式,是农户充分利用自家庭院、周边闲散土地资源以及水域,开展种养业、园艺、手工业等产品自给与商品生产的经济模式。它是农业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升农民生产技术,积累经营经验,进而助力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的梦想。

(一)依托政府优惠政策,助力庭院经济腾飞

各地应立足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涵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信贷支持等方面,为庭院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等农业项目资金对庭院经济的扶持力度,鼓励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借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庭院经济,为庭院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活力。

(二)挖掘地方“土特产”,发展特色种养产业

广大脱贫地区应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依据当地独特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以及土壤结构,在“土”字上精心谋划,在“特”字上深耕细作,在“产”字上寻求突破,大力发展庭院特色经济。例如,部分地区因地制宜打造蓝莓村、木耳村、土鸡村、肉牛乡、山药乡、瓜蒌镇等特色村落,既形成了产业规模,又具备市场竞争优势;还有一些地区通过发展庭院设施农业,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等附加值高的特色经济作物,着力打造一批小茶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养殖园和小加工园,实现“园中有菜、树上有果、水中有鱼、圈里有猪”的多元庭院经济格局,为现代农业增添绚丽色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有力推动乡村振兴。

(三)借助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脱贫地区涌现出一大批龙头企业,它们着力在建基地、创特色、树品牌方面下功夫,逐步形成“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良性生产格局。例如,某些地方的龙虾养殖大户在取得一定规模和效益后,致富不忘乡邻,通过提供种苗、技术指导以及线上和线下销售服务等全方位支持,帮助周边分散养殖户实现增收致富,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

(四)融合休闲文化旅游,留住乡村“乡愁”记忆

部分地区巧妙地将古村落的文化底蕴、传统民居与古建筑的独特魅力与农业元素有机结合,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发展特色民宿、农家乐、休闲农庄、小型采摘园、农事体验园、民俗风情园等。将农耕活动与休闲农业、传统农业文明与现代乡土文化深度融合,让人们在欣赏自然风光的同时,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感受乡村的独特魅力。

(五)立足农民生活生产,打通乡村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涉农企业或组织的引导带动下,一些居住在交通便捷地段的农户,可充分利用自家庭院,开展代收代储、产品代销、原料加工、机械作业、农资配送等生产性服务。而居住在离城镇、街道、农贸市场较近的农户,则可利用自有庭院设立快递代办点、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等,还可开办小超市、餐饮店、杂货店、理发店、修理店等生活性服务业。在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增加自身经营性收入,让乡村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庭院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发展程度存在差异且不够均衡,庭院经济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认识不足,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部分地方的少数干部和群众在思想观念上,仍将庭院经济与传统的小农经济划等号,认为小庭院难以成就大气候,不如外出务工挣快钱来得直接,导致对庭院经济发展不够重视、缺乏关注。更为现实的是,当前一些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基本外出打工,留守的多为老人和儿童,缺乏懂技术、善经营的人力资源,使得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成为纸上谈兵。

(二)规划缺失,缺乏长远战略布局

庭院经济多以分散经营为主,农户经营行为随意性较大,存在短视现象,缺乏中长期发展目标和统一的组织管理以及科学合理的布局。此外,庭院经济同质化现象较为普遍,缺乏特色化与差异化,难以形成竞争优势和规模效应,制约了庭院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亟待提升

由于资金和技术投入不足,庭院经济产品大多为品种单一的初加工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处于自给自足和自产自销的状态,难以实现抱团发展,也难以拉长产业链条并形成品牌,限制了庭院经济的经济效益提升。

三、庭院经济发展对策建议

(一)坚持规划引领,为庭院经济筑牢根基

科学规划是庭院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石。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发展庭院经济作为推进产业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进行统一规划。倡导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帮助农户做好产业和业态选择,避免盲目跟风,做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二)坚持市场导向,为庭院经济指明方向

每一个乡村都拥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风土人情,这是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所在。应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升庭院经济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注重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突出差异化、特色化、多样化,擦亮“乡字号”“土字号”金字招牌,在“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上下功夫,倾力打造富有乡土特色的新产业、新业态,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坚持群众主体,让庭院经济充满活力

农民群众既是庭院经济发展的受益者,也是主力军。必须充分征求和尊重群众的意见,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发展庭院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大基层干部应深入村户,精准掌握留守劳动力、半劳力、弱劳力的整体情况,善于从中发现推进庭院经济发展的实招、硬招、妙招。然后通过智力、技术、管理下乡等渠道,引导和推动各类要素和资金参与庭院经济发展,帮助农民群众不出远门就能增加收入。

(四)坚持政策支持,为庭院经济提供有力保障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整理农户房前屋后、边角撂荒等闲散土地,用于发展庭院经济。出台庭院经济发展政策扶持意见,提供实实在在的资金保障,将发展庭院经济与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相结合,统一使用好项目资金。加大对庭院经济从业者的培训力度,在种植养殖、农技推广、非遗技艺等领域,大力培育乡村工匠、致富能手和产业带头人,让他们在传承创新中带领乡亲共同致富,帮助更多农民群众在发展庭院经济中实现技能就业、增收致富。

(五)坚持示范推广,让庭院经济百花齐放

实现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在乡镇层面,可选择工作基础好的村,推行庭院经济发展试点示范。试点成功后,通过现场会的形式,组织村干部、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户代表深入现场观摩,面对面交流经验,共同研究谋划进一步提高发展庭院经济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标杆、广泛宣传,从而带动更多农户依托庭院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真正把“小庭院”培育成乡村振兴的“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