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的实践困境与优化途径研究
彭锐
双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湖南双峰 417700
前言:生态环境执法是实现环境保护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随着国家法制改革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显得十分迫切。针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今年 5 月也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总结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理论及实践开展经验,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强调和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程序与方式。现阶段,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践面临着诸多困境,这就需要相关人员以政策文件为引领,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优化,持续实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1 生态环境执法的重要性
生态环境执法主要是行政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纠正的行为活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效监督约束环境违法的行为,包括污染物的非法排放和非法采矿等。以严格执法的实施,实现此类行为的遏制,使个人与企业单位都能够有效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进而减少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1]。同时,环境污染还会对区域内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如水源污染会对饮用水产生污染,土壤污染会对农作物生长产生不利,大气污染会增加人体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率等。而通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则能够有效发现与治理此类污染情况,控制有害物质排放,从而实现人民健康的保障。另外,通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能够促进企业单位更好按照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还会促进产业升级及技术创新,推动企业的绿色化发展转型,这对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生态环境执法的实践困境
2.1 执法数字化程度偏低
科技技术迅速发展,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多样的技术支持。尽管各种技术赋能和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改革,但从现阶段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执法数字化程度偏低,工作的数字化转型仍然还停留在口头上。目前,相关单位已经在工作中引入了数字化技术,包括计算机设备、信息化系统及处理软件等,但工作中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范围十分有限,且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深度不足,且并没有对大数据平台、全覆盖监控网络、智能设备等先进技术及时引进,这就导致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数字化程度偏低,并不能实现对工作数字化方向的深度转型。
2.2 执法领域界定模糊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包括农业部门、水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及法院等,通过他们各自职责功能的发挥,才能够确保执法工作开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但从现阶段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情况来看,执法领域界定模糊,各个部门单位的职责边界不明确,并没有形成合力来支持执法工作的开展,这也是导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2]。
2.3 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涉及到的知识范围广、技术专业性强,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但从现阶段执法人员的综合情况来看,还普遍存在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的问题。一些执法人员在工作开展中,他们的专业能力有限,对执法工作的目标、要求与流程缺乏深刻认知,工作开展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导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呈现表面化,对生态环境的执法线索很难获取。同时,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主要是以日常监管和巡查的方式来开展,执法人员日常工作强度也比较大,搜寻执法线索信息的手段有限,对先进技术的应用不足,这也导致他们不能对一些隐蔽的线索信息实现有效获取,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3 生态环境执法的优化途径
3.1 强化执法科技力量
数字化转型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改革方向,相关单位需要强化执法科技力量,积极引入先进科技技术,以信息技术和执法工作整合为目标,构建数字化的生态环境执法新体系。相关单位可以结合大数据技术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平台,以此平台对企业单位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信息等进行整合,并借助数据挖掘和大数据分析,综合评估监管对象,并对其潜在风险实现精准识别,提升执法工作成效。相关单位还可以借助物联网技术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区域内污染风险源和污染物排放口等位置安装监控设备,远程实现对区域内污染情况的实时掌握,达到全面化和全程化的执法监控目的 [3]。另外,执法工作中还可以积极引入无人机巡查的智能执法模式,并借助“生态卫士”等软件,使用智能算法对生态环境数据进行监测与分析,从而实现对隐患的有效防控。
3.2 明确执法职责边界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想要实现高质高效开展,需要明确执法职责边界,强化各个部门的联动和协同。地区要建立跨部门的协同执法体系,明确农业部门、水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及法院等部门的职责,如农业部门和水利部门提供生态环境数据,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审查企业单位经营资质与环保合规情况,公安部门做好执法工作打击犯罪行为,法院要确保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与执法结果有效落实。通过明确执法职责边界,构建多部数据共享、环境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的综合化流程,能够推动执法工作的规范进行。
3.3 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为了确保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相关单位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单位针对执法工作内容及要求,可以建立学习培训班,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需求,分别以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执法技术等主题,开展理论学习、知识交流、技术操作等活动,促进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目标、要求与流程的深刻认知,提升他们工作开展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4]。同时,随着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生态环境执法单位要做好执法人员工作开展方式的优化,组织培训对执法人员的大数据和智能监测等技术的运用,转变依赖传统日常监管和巡查的方式,要将日常监管和巡查和先进技术实现融合,让执法人员能够借助先进手段有效实现执法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与完成。
结束语:综上所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地位更加凸显。基于此,相关单位要全面分析和掌握生态环境执法的实践困境,并结合执法现状针对性采取优化措施,从而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与完成。
参考文献:
[1] 白思 , 陈静 , 刘婉芯 . 陕西区域间生态环境协同执法的实践困境和完善路径 [J].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24,44(02):91-99.
[2] 陈琼 , 熊鹰 .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现状及完善路径探索 [J].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3,4(17):170-172.
[3] 郭衡焕 . 试论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动 [J]. 低碳世界 ,2023,13(05):22-24.
[4] 王琪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分析 [J]. 清洗世界 ,2023,39(09):16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