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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视角下的银行理财业务

作者

周文

邮储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 210004

摘要:资管新规等政策颁布后,理财行业竞争加剧,在理财全面净值化的同时,股债市场调整、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对理财市场的影响进一步凸显。本文尝试从业务概念、市场情况、监管体系、监管处罚等角度介绍理财业务,提出理财业务的审计关注点。

一、银行理财业务的概念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18年第6号令),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由于当前的投资者教育还没有完全被投资人所接受,网点机构的理财经理在销售理财产品的时候,需要对投资人详细陈述银行理财产品是由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需要先对投资人进行风险等级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再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投资人自己决定是否投资。银行网点的理财经理充当顾问的角色销售理财产品,银行理财子公司有专业的投资经理作为操盘手对理财产品按照说明书的投资范围与投资策略进行投资运作,扣除相关费用(理财产品的主要费用包括销售服务费、托管费、认购费、赎回费、浮动管理费)后的收益全部归投资人所有,类似于购买公募基金产品,不约定预期收益率,不保证本金安全,甚至不约定到期期限,但是可以提前申请赎回。

二、理财市场发展情况

(一)理财市场概况

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3 年)》,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258家银行机构和31家理财公司有存续的理财产品,存续产品数量3.98万只,同比增长14.9%;存续规模26.8万亿,同比下降3.1%。一是理财产品结构方面,截至2023年底,31家理财公司存续产品数量1.94万只,存续规模达22.47万亿,在全市场理财产品中占比达 83.8%。二是理财产品转型方面,截至2023年底,净值型理财产品规模 25.97 万亿,在全部理财产品中占比为 96.9%。三是理财产品特征方面,截至2023年底,公募理财产品占据绝对主力,存续规模25.44万亿,占比94.9%;私募理财产品存续规模1.36万亿,占比5.1%。固定收益类产品存续规模25.82万亿,占比96.3%;混合类产品存续规模0.86万亿,占比3.2%;权益类产品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存续规模相对较小,分别为0.08万亿和0.04万亿。开放式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21.18万亿,占比79%;封闭式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5.62万亿,占比21%。其中,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8.5万亿,占全部开放式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40.3%,较年初上升2%。PR1 级理财产品存续规模 8.96 万亿,占比 33.4%;PR2 级理财产品存续规模15.91 万亿,占比 59.37%;PR3 级理财产品存续规模 1.74 万亿,占比 6.49%;PR4 级、PR5 级理财产品规模较小。四是理财产品配置方面,理财产品的资产配置中,债券占主要地位。截至2023年底,理财产品资产配置以固收类为主,其中:债券类投资占比56.6%,包括债券投资占比45.3%以及同业存单投资占比11.3%;现金及银行存款投资占比26.7%;非标资产投资占比6.2%;权益类资产投资占比2.9%;公募基金投资占比 2.1%。

三、我国理财行业监管体系

2018年4月以来,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理财子新规等政策陆续出台,资管行业迎来重大变局。2019年在坚持资管新规原则与方向不变的基础上,非标债权认定规则、结构性存款监管要求、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陆续落地。2020年,资管新规过渡期确定延长至2021年底,非标债权认定规则正式稿出台、跨境理财通试点开启、理财子产品销售办法征求意见,相关政策正稳步推进。2021年,跨境理财通业务正式运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开启,理财产品的销售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及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管理等政策相继出台。2022 年,养老第三支柱相关支持政策陆续出台,自律管理不断强化,促进行业规范发展。2023年《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正式施行,详见下表1。

四、监管处罚案例

2023年11月,兴银理财收到金融监督总局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实施包括:一是存在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二是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三是同业理财产品压降不到位;四是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五是内控管理不到位,多数人员异地办公;六是短期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计量;七是理财产品参与金交所业务存在违规问题;八是资管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后导致出现多层嵌套等8项违规事实。

2023年10月,工银理财收到金融监督总局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是通过混同账户归集理财产品收益并支付费用,未做到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二是理财产品未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三是理财产品期限管理和估值方法不符合监管规定;四是对理财产品投资资产风险管理不到位;五是合作机构管理存在缺陷;六是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净值;七是未穿透登记理财产品所持有资产管理计划等的底层持仓情况;八是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

2023年10月,中邮理财收到金融监督总局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是理财产品净值未及时反映底层资产风险;二是未按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三是首次与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合作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四是与不具备条件的代理销售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五是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六是理财产品投资资产信息登记不规范;七是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2023年3月,建信理财收到原银保监会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是理财业务存在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二是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使用摊余成本法未采用影子定价进行风险控制;三是承接母行划转产品管理不到位;四是投资资产相关风险信息披露不到位;五是未严格执行合作机构管理要求、六是与母行隔离不到位、个别人员异地办公等六大违规事实。

五、审计关注点

(一)制度建设评价

自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起,有关监管部门又陆续发布了十余部资管相关法规,从资管新规的顶层设计,到理财子公司理财业务的总体规范,再到细化的产品设计、展业规范、风险管理、会计准则适用等,这一系列法规给理财公司划定了一个系统的规范框架,对理财子公司的内控合规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理财业务相关监管政策,梳理检查理财子公司是否根据监管规则制定相匹配的内部管理办法与操作规程,重点关注理财子公司各项制度是否符合监管规定,检查理财子公司内部控制框架中的控制环境、控制活动、监督管理活动等,具体包括: 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监管要求,风险隔离机制是否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已覆盖业务操作各环节,能有效指导业务开展,关键业务环节是否均有合规的制度参考,如授权与转授权、投资比例、杠杆要求、公平交易、关联交易、理财销售、估值核算、信息披露、产品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情况。

(二)操作风险评价

一是理财产品研发阶段应该重点关注产品的设计流程是否经有权人审批,检查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审查审批等流程环节的有效性以及材料的完备性;二是理财产品销售阶段应该重点关注销售区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执行双录要求、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代客操作购买、宣传管理是否到位等;三是投资运作阶段重点关注投资范围、投资标的、投资比例、杠杆要求、关联交易等是否合规;四是信息披露阶段,重点关注定期信息披露是否及时且准确,投资资产相关风险信息披露是否到位。

(三)监管机构评价

截至目前,多家理财子公司收到监管处罚,监管处罚不仅涉及监管政策、内部管理情况,还涉及理财产品全流程运作情况,包括从产品开发设计、资金募集与销售管理、资金投资运作、收益费用核算等阶段,审计可以借鉴监管处罚案例回溯理财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监管政策与理财子公司内部制度不断丰富审计风险点并构建审计框架思维。

参考文献:

[1]胡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审计开展探讨

[2]吕信.资管新规实施后银行系理财业务转型发展的路径

作者简介;(周文,男,江苏,汉族,1986年3月,硕士研究生,邮储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业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