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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课标构建小学音乐声乐技能评价新体系

作者

马青源

永康市人民小学 321300

摘要: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新课标背景下,构建一套科学、全面、具有创新性的小学音乐声乐技能评价体系。该体系不仅关注学生的声音准确性、韵律感等基本技能,还重视学生的情感表达、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及多样化的评价手段,本文提出的评价体系旨在为小学音乐声乐教学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关键词‌:新课标;小学音乐;声乐技能;评价体系

在新课标理念下,小学音乐教育不再仅仅局限于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而是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声乐技能作为小学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评价体系的改革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声乐技能评价往往过于注重声音技巧和歌唱表现,忽视了学生的情感表达、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培养。因此,构建一套符合新课标要求的小学音乐声乐技能评价体系,对于提升小学音乐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新课标对小学音乐声乐技能评价的新要求

新课标要求小学音乐声乐技能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声音技巧,还要重视学生的情感表达、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培养。这意味着在评价过程中,需要更多地关注学生的个性化表现,鼓励学生在声乐学习中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新课标强调还实践性教学,要求学生在声乐学习中能具备实际操作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因此,在评价体系中,应增加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如舞台表演、音乐创作等,以全面评估学生的声乐技能水平。[1]

2 小学音乐声乐技能评价新策略

2.1 评价指标的多元化

(1)声音准确性:评价学生在歌唱过程中音准的准确程度,包括音高、音准和音的稳定性等。

(2)韵律感与节奏感:评价学生在歌唱过程中的节奏感、韵律感和音乐感知能力,包括对曲调、节奏和音乐的理解能力。

(3)情感表达与表现力:评价学生能否准确地表达歌曲中所蕴含的情感和语气,以及通过语音和音色的变化来传递歌曲的情感。

(4)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在声乐学习中的创新思维和综合素质,如音乐创作、舞台表演能力等。[2]

2.2 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1)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采用描述性语言对学生的音乐素养和个人综合能力进行定性评价,同时设立评分标准,对学生的歌唱能力进行定量评价。在定性评价方面,教师可以这样描述:“小明同学在本次演唱中,声音表现力丰富,能很好地诠释歌曲情感,但在音准方面还有一些小瑕疵,需要进一步练习。”定量评价则可以制定百分制评分标准,如声音准确性占 30 分、声音韵律感占 25 分、声音表现力占 25 分、声音美感占 20 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打分。

(2)多元化评价

教师可通过课堂测试、舞台演出、月考、期中考、期末考等多种形式,对学生的歌唱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课堂测试可以每周或每两周进行一次,选取教材中的简短曲目进行演唱考核;舞台演出则根据学校活动安排,给予学生展示机会;月考、期中考、期末考可以结合理论知识和实际演唱进行全面评价。例如在一次月考中,理论知识占 30 分,考查音乐基础知识,实际演唱占 70 分,演唱曲目为人音版教材中的重点歌曲,通过多种评价形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声乐技能水平。

3 实施新评价体系的保障措施

3.1 提高教师评价素养

教师作为评价体系的直接执行者,其评价素养至关重要。新课标下的小学音乐声乐教学,要求教师深度领会教育理念,精准把握科学评价方法。教师应积极投身于各类新课标培训,主动汲取前沿的音乐教育评价理念与方法,持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比如在教授《让我们荡起双桨》这类经典曲目时,教师不能仅以简单的分数评判学生。评价过程中,要善于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如有的学生音色纯净,有的学生对歌曲情感的领悟力强;同时,也要敏锐察觉学生的不足之处,像音准偏差、节奏把握不稳等问题。教师需依据评价指标,给出细致且具针对性的反馈。比如,“你在演唱时情感真挚,很好地传达出了歌曲中欢快、惬意的氛围,不过在几个高音部分,音准稍有欠缺,后续练习时可以多注意发声位置的调整。”如此专业、具体的评价,能让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切实提升声乐技能,保障评价体系有效落地。

3.2 加强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促进学生声乐技能发展的强大助力。通过紧密协作,学校与家庭能够形成教育合力,全方位关注学生成长。教师定期举办家长会意义重大,在会上详细介绍学生在校的声乐学习状况与评价结果,让家长清晰了解孩子的优势与待提升之处。以《只怕不抵抗》教学为例,教师可以向家长反馈,孩子在学校演唱时,节奏感进步明显,但声音的强弱对比不够突出。家长在家可发挥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音乐学习环境,比如在家中经常播放该歌曲的优秀演唱版本,让孩子充分沉浸在音乐氛围中,感受原唱如何通过声音的变化来表现歌曲中勇敢抗争的情感。督促孩子跟着原唱哼唱,仔细体会强弱变化。当孩子表现出色时,家长及时给予表扬,如“宝贝,你这次唱的时候,某个地方强弱处理得真棒!”此外,家庭聚会时,鼓励孩子为大家演唱,锻炼其舞台表现力和自信心。通过这种双向沟通与合作,学校与家庭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学生声乐水平稳步提高,实现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3.3 鼓励学生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

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同样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批判性思维。[3]课堂上,教师精心组织小组活动,在学生演唱完歌曲后,有序开展评价环节。首先是自我评价,这可以帮助学生自我反思与总结。例如,学生演唱《共产儿童团歌》后,可能会自我评价:“我觉得这次演唱音准方面还不错,可在速度的把握上有点不稳定,有时快有时慢,而且整体的气势没有完全展现出来。”这种自我评价能让学生主动审视自身表现,明确改进方向。接着是小组内相互评价,同学们各抒己见。如“小花在演唱时声音很响亮,精神饱满,特别有感染力,不过在换气的地方不够自然,稍微影响了歌曲的流畅度。”通过相互评价,学生不仅能从他人视角发现自己的不足,还能在评价他人过程中,对照自身,深化对声乐技能的理解。不同观点的交流碰撞,激发学生思考,促使他们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优化演唱表现,逐步提升声乐水平,培养独立思考与团队协作能力。

4 结论

基于新课标构建小学音乐声乐技能评价新体系,是提升小学音乐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评价指标的多元化和评价方法的多样化,新体系能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声乐技能水平,同时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林莉娜. 新课标指导下小学音乐教学评价体系构建[J]. 新教师,2023(12):81-82.

[2]李书翔.小学音乐教学中以学生为中心的有效评价体系建设[J].家庭教育研究,2024(2):88-90.

[3]杜佳欣. 小学音乐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J]. 电脑校园,2023(50):19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