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川剧与中国古典舞表演的相似之处
马浩瑞
四川音乐学院
戏曲舞蹈是以中国传统舞蹈为基准而发展起来的,其在发展过程中借鉴了中国古代舞蹈的特色,而中国舞蹈在演变的过程中也吸收了戏剧的精髓,体现了中国舞蹈艺术独特的艺术价值。成都,是戏剧之乡,早在唐代就有“蜀戏冠天下”的说法,清代乾隆时“三庆会”在本地车灯戏基础上,吸收融汇苏、赣、皖、鄂、陕、甘各地声腔,形成含有高腔、胡琴、昆腔、灯戏、弹戏五种声腔的用四川话演唱的“川剧”。
一、古典舞组合分析
首先是身韵组合,身韵是古典舞训练的基础,在本学习所学习的身韵组合《水龙吟》中可以明显感受到,古典舞的身韵吸收了戏曲身段中“圆”的精华——平圆、立圆、八字圆,体现出了中国“中和之美”的审美原则。其中古典舞手型的称呼保留了戏曲手型的元素,例如:兰花掌、刀掌、单指、剑指、空心拳都保持着戏曲的原态,例如在组合的前五个八拍所强调的拧、倾、圆、曲,也是从戏曲身段的提、沉、冲、靠、含、腆、仰、横移八种元素中提取出来,无论是戏曲身段还是舞蹈动作都展现了人体千姿百态的曲线美。
二、川剧表演性剧目《杀狗》的转化
该作品选材于川剧《杀狗》, 该剧作是川剧传统弹戏 《忠孝图》之一折。该作品主要讲述的是因妻子与母亲不和,焦氏脾气暴躁常背着丈夫虐待婆母,曹庄得知实情,矛盾爆发,杀狗警妻 , 重归于好的故事。其结构为情节结构,分为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个部分,开端是曹庄砍柴归来得之实情;发展是夫妻二人发生口角;高潮是曹庄劝诫无果杀狗警妻,最后一家人和好如初。
在转化的过程中该作品整体借鉴了川剧中的表演身段和戏曲动作,其中包括手势、步伐、眼神,吸收了川剧身段中“圆”的精华,大部分舞姿在动作发力和运动过程中都是以腰部为轴,在吸收川剧精华基础上,结合了中国古典舞的审美观点及原理,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风格,在舞蹈动作中通过拧、倾、圆、曲展现人体千姿百态的曲线美,强调呼吸的配合,例如:表现人物之间矛盾冲突的打斗场景,除保留一些原有元素以外,融合了古典舞技术技巧和古典舞—点翻、串翻、平转、卧云等等。其次由于戏曲受产生时代、舞台场地和服饰限制,舞姿较小,而舞蹈是流动的造型艺术,舞姿更加修长舒展,所以在承袭了原作中的人物念白和表情来刻画传达角色内心的同时,将原作中的戏曲舞蹈元素转化为古典舞的舞姿连接,把夫妻二人打斗争吵时的戏曲动作改编为单人舞、双人舞的配合。
剧目中的焦氏属于旦角,俗称“小旦”就是指扮演剧中女子的一类角色。由于年龄和经济地位等的不同,此类角色又细分为不同的旦色,在一般情况下,多数整本大戏中,都是有生必有旦,而且常常是旦比生多,戏比生更重。在川剧舞台上,“生旦戏”也较受观众欢迎。角色焦氏是旦角中的泼辣旦,性格泼辣、疯癫,脾气暴躁又不善待公婆。该角色主要以极强的表演性动作和念词来突出人物角色的特点,结合舞蹈肢体语汇,通过丰富的面部表情与内心情绪的外化来烘托人物形象。剧目中结合了川剧的念做打,“念”侧重于川话台词念白艺术,保留剧目中演员的原台词进行表演,“打”侧重于和曹庄吵架时的打斗,“做”则是注重于符合焦氏人物形象的舞蹈身段,同时还运用了川剧本身程式化的动作,例如:开门、指人等,并结合着古典舞的身韵进行表演。
转化后的舞蹈动作侧重的是写意,无论从内容到形式,不仅仅摹仿生活的真实,而是将生活形态加以高度集中、夸张、浓缩、变形,使人物形象更加立体鲜活。例如剧目中焦氏有很多与曹庄对峙的吵架的动作,配合人物的情感、音乐、节奏,更加突出了焦氏的泼辣疯癫。除了保留川剧技术技巧的难度以外,还创造性地加入一些传统舞蹈的步法,使其表现形式更加美观,例如在在曹庄与焦氏矛盾爆发时,把戏曲的翻身技巧发展为多次翻滚技巧,在丰富表演内容的同时,对原有的表演技巧进行了创新。此外,转化后的道具运用了古代女子常用的丝巾手帕更加贴近日常生活,当打斗进入高潮时又加入了水袖,由于戏曲中水袖的运用就有严格的程式,所以在转化时通过快速片袖来表现曹庄杀人时焦氏的恐惧心理,最后又将水袖遮住面部来,以此表示焦氏对母亲的惭愧,充分继承了戏曲的水袖技巧,并从舞蹈的角度进行了延伸和创造。
结 语
戏曲和舞蹈都属于独特的舞台表演艺术,都是中国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漫长历史过程中,二者经历了较长的融合和演变过程,二者的相互借鉴和融合实现了各自的良性发展。川剧语言生动活泼,幽默风趣,充满鲜明的地方色彩,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广泛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