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争议与思考
李富英
摘要:人体器官移植是20世纪医学发展中最引人瞩目的成果之一,在21世纪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和更广泛的应用。近年来,人体器官移植已成为治疗各种器官衰竭的有效手段。但随着人体器官移植的广泛应用,各种各样的伦理争议随之而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和思考。
关键词:人体器官移植、伦理争议与思考、伦理原则、发展前景
1.人体器官移植的概念、意义与发展历史
1.1人体器官移植的概念
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器官捐献人具有生理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0。
1.2人体器官移植的意义
人体器官移植作为一种重要的医疗手段,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①挽救生命和促进健康:对于患有严重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如终末期肾病、肝功能衰竭等,器官移植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方法。通过移植健康的器官,可以替代受损或失去功能的器官,达到挽救生命,促进健康的目的。②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广泛应用,可以促进免疫学、外科技术、器官保存和抗排斥药物等领域的研究进展。③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人体器官移植是人类互助互爱精神的体现,是社会文明和医学人道主义的重要标志。捐献者的无私奉献和医务人员的辛勤付出,共同为挽救他人生命做出了重要贡献。
1.3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历史
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历史是一个漫长且充满挑战的过程。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扁鹊换心的故事,反映了人类对通过器官移植来治疗疾病的早期向往。随后,从18世纪到20世纪中叶:这一阶段以动物实验为主,如Bigger的同种异体角膜移植实验,但尽管这些实验在技术上取得了一定进展,由于对免疫排斥反应缺乏认识,移植效果仍十分有限。在1954年,Murray成功实施了第一例同卵双生兄弟间的肾移植,标志着器官移植进入临床应用阶段0。同时,对免疫排斥反应有了深刻认识,免疫抑制药物得到广泛应用。步入21世纪后,随着血管吻合技术、器官保存技术等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越来越成熟。而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虽起步较晚,但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器官移植大国。在政策和法规的支持下,中国的器官移植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争议与思考
从以上可知,人体器官移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且发展逐渐壮大,但相关伦理争议随之而来。近年来,有以下几方面的争议热点:
2.1人格统一性的争仪与思考
人们总是在想:更换了器官之后,我还是我吗?因为就曾有一位老人接受了一位年轻小伙的心脏之后,生活作风和行为举止发生了偏向年轻化的改变。但这只是少数案例。一般来说,器官移植虽然对身体的某些部分进行了更换,但这种更换因为融入了原有身体,并未对生命产生本质性的改变,所以通常情况下“你还是你”。
2.2器官来源的争议与思考
人体移植的器官来源分为尸体器官和活体器官。①关于尸体器官,一般存有两种争议:脑死亡是否合理和能否使用死刑犯器官。首先,有些人认为采用脑死亡的标准是为了增加可移植器官的供应量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习惯了传统的心肺死亡标准,难以将具有正常体温、心脏跳动的患者看成死人,而且判定脑死亡要求技术高超,不是一般的医疗机构就可以判定脑死亡的。因此,这对尸体器官的获取增加了难度,对于尸体器官的获取是否采用脑死亡标准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其次,在器官捐献中,是否应该利用死刑犯捐献的器官去延长病人的生命或进行医学研究更是备受争议。自2015年起,我国不再提倡死刑犯捐献器官。究其原因,一是很难判断死刑犯捐献身体器官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自愿;二是在中国,死刑犯捐献器官的程序很不透明0。因此,从人权角度上来讲,死刑犯捐献器官应遵循公正、公开、自愿和监督的原则,并且,我国有关死刑犯捐献器官的程序应进一步完善,如采取补偿制度等等。②关于活体器官,更是饱受争议。活体器官移植修改了自然身体,产生了供受双方的新身份,活体供者作为只有损害无受益的一方,身体在他人的疾病中显现,产生了从完整到残缺的身体体验0。近年来,人们十分关注捐献器官是否会给供体带来伤害。尽管医护人员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努力将风险降到最小程度,但移植过程中和移植后供体的后遗症还是屡有发生。因此,我认为,在供体捐献活体器官时,医护人员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对供体不造成实质性伤害。并且,充分做到知情同意,保证供体充分了解捐献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供体必需是自愿捐献的,而不是受到亲情的“胁迫”。
2.3器官分配的争议与思考
世界各国都面临着器官短缺,这导致了无数患者在器官移植的等待名单上死亡。在器官资源供需存在显著矛盾的状况下,如何分配器官就不再是临床医师遵循医学客观因素进行配型的问题,还涉及到社会伦理问题0。人们经常会考虑到“器官的分配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吗?”目前,我国遵循着两大标准:医学标准和社会标准。医学标准可以量化,因此在伦理上的争议较小。而社会标准包括①捐献者意愿,捐献者有明确表示时,应尊重其意愿;②是否曾经捐献,对于受体或其近亲属曾有过捐献器官的历史,在符合医学标准的前提下可以优先获得器官;③登记的先后顺序,在同一分配范围内,医学标准几乎无差别,又不存在优先条件的情况下,“先来后到”无疑是最公平的方式。④地域远近,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目前器官离体保存的时间大概为一天左右,所以,地域的远近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但是这些标准刚性很少,对于器官移植的分配问题,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不公平”的嫌疑。因此,我们必须结合我国的文化背景和社会传统,符合医学标准和社会标准来分配器官,以保证器官分配尽可能的公平、公正、公开。
3.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原则
3.1患者利益至上原则
在人体器官移植实施过程中,必须把患者的健康利益放在首位,避免让患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遭受不必要的伤害,医护人员不可为自身追逐利益。
3.2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则
无论是对供者还是受者,都应做到知情同意,保证供受双方对手术前后可能的风险一清二楚,同时以书面形式签得知情同意书。另外,医护人员应对供者信息做到完成保密,一点都不可透露,尊重和保护供者。
3.3自愿、无偿、禁止买卖原则
该原则已经成为各国器官移植伦理法律规范的共识,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人们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将受到严重打击,社会秩序将失去平衡。
3.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应接受社会、供受方和医疗机构的共同监督,成立专门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目前来看,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前景整体上是乐观的,医学技术不断进步和社会对器官捐献的认知不断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伦理争议,如来源问题和分配争议,这要求我们应不断建立健全人体器官移植的相关制度,使得器官移植技术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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