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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修复协同发展探究

作者

常永战

身份证号码:342221198906266016

引言

矿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长期面临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双重挑战。传统开采模式导致我国超 30% 矿区存在土地荒漠化、水体污染等生态问题,随着 双碳目标推进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绿色矿山建设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成为破解困局的关键路径。

一、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修复协同发展理论基础

1.1 绿色矿山建设

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修复的协同发展,依托于清晰的概念界定与坚实的理论支撑。 绿色矿山建设 以资源高效利用、环境生态友好、社区和谐发展为核心,要求企业在开采、加工等环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能耗与污染物排放,构建循环经济模式。

1.2 矿山生态修复

矿山生态修复 则聚焦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通过土壤改良、植被重建、水体净化等技术,修复因采矿活动破坏的地形地貌、植被群落与水文系统,促进生态功能的自然恢复。两者的协同发展 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与系统工程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强调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动态平衡,为协同发展提供宏观指导。生态经济学理论则揭示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相互转化的机制,证明绿色矿山建设与生态修复可通过协同实现价值增值。

1.3 协同发展的意义与价值

经济效益方面,绿色矿山技术可降低资源浪费,生态修复后的土地开发、尾矿再利用等可创造新收益,如某铜矿通过尾矿制砖实现年产值增长。生态效益 上,两者协同能显著减少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加速植被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社会效益层面,协同发展可改善矿区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纠纷。

二、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修复协同发展现状分析

2.1 发展现状

近年来,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修复协同发展在政策推动与技术创新下取得显著进展。政策层面,我国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等文件,将协同发展纳入矿业发展规划,并建立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激励企业参与。部分矿区实现开采与修复同步推进。实践方面,通过边开采、边修复模式,运用微生物土壤改良技术恢复植被,同时采用智能选矿系统提高资源回收率,形成 “绿色生产、生态修复” 联动机制。

2.2 存在问题

尽管发展态势向好,但仍存在诸多短板。部分企业理念认知不足,将绿色矿山建设等同于简单的环保措施,忽视生态修复与生产环节的深度融合;或因短期经济效益考量,优先保障开采进度,导致生态修复滞后。技术层面,适用于不同地质条件与矿种的协同技术体系尚未完善,如高海拔矿区植被重建技术、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仍存在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

2.3 制约因素分析

经济成本压力是首要制约因素,生态修复与绿色技术改造前期投入巨大,部分中小型矿山企业难以承担,且回报周期长,企业投资积极性受挫。技术瓶颈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协同发展中的应用深度不足,缺乏能同时满足开采优化与生态监测需求的综合技术平台。制度障碍同样突出,现有政策对协同发展的激励力度有限,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覆盖面窄,且缺乏对企业长期行为的约束机制,导致部分企业重申报、轻落实,未能真正实现绿色转型与生态修复的协同发展。

三、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修复协同发展路径

3.1 理念协同

在促进绿色矿山建设同时协同推进矿山环境地质灾害修复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转变观念,树立全过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矿山企业的自觉性,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如进行绿色矿山发展理念宣讲、教育培训活动,破除矿山“先污染再治理”的陈旧思想,从源头上控制绿色矿山建设,将修复工程的成本投入作为矿山开发预算内容加以考虑,树立开采-治理-修复的绿色矿山理念。

3.2 技术协同

实现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研发集成技术。将物联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合起来用于指导不同类型的矿种和矿山不同地质条件,研发出矿山生态修复智能解决方案。采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和光谱技术采集矿山生态破坏信息区域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技术为生态破坏区域自动设计种植植被;依托区块链技术建立尾矿综合利用交易平台,实现尾矿综合利用上下游企业的产销信息公开化。深化产学研结合。建立跨产学研合作的协同创新网络,针对高海拔矿山植被恢复重建和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技术瓶颈问题合作开展研究。

3.3 管理协同

完善制度政策。强化制度建设与规划引导,通过组建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发改委、林业和草原部门、水利部门等多部门共同制定的《绿色矿山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管理办法》,统一政策与标准,对相关部门的任务与项目审核程序进行清晰的划分,避免出现政策空挡,以及同一事项不同的任务部门政策错位和职责不清的被动工作问题。进一步实行一个部门审批的一站式快捷化服务窗口,加快审批企业的项目申报。创新考核激励体制,将生态修复、矿石开采、选矿、回收率等项目列入绿色矿山考核指标,对企业绿色矿山考评达标者可减免矿山税收,可用地合理配置等,对企业未达到生态修复的项目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和相应惩戒;同时引入生态环境的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动企业绿色矿山建设,从而促进协同工作的实施持续进行。

3.4 产业协同

协同效益:是实现协同发展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的有效路径。延伸矿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尾矿、废石等固废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如将尾矿加工成建筑材料或有价金属元素进行提取等。进一步推广内蒙古某地稀土矿将尾矿库改造成光伏产业园的模式,矿山+新能源、矿山+储能等复合型产业形态也值得推动。协同开展跨界产业融合。结合生态修复后的矿区景观,开展生态旅游、科普教育等产业;如将废弃的矿坑改造成为地质公园,利用修复后的植被资源开发森林康养项目,形成矿业、生态、文旅相结合的协同产业发展模式,提高矿区的生态价值,同时通过开发新的增长极,助推资源开发和生态修复双循环良性发展的局面。

结语

绿色矿山建设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是破解矿业发展困局的关键路径。本研究通过理念革新、技术融合、管理优化与产业联动,构建了全链条协同发展模式,为矿业绿色转型提供可行方案。深化技术创新,完善政策协同机制,推动该模式在更多矿区落地实践,助力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传久, 陈文超.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修复协同发展研究[J]. 现代矿业,2024,40(07):205-210.

[2]陈浮,华子宜,骆占斌,等.碳中和语境下绿色矿山建设的逻辑、要义与方略[J].绿色 矿山,2024,2(03):29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