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与效果评估
陶树东
安徽省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百神庙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
引言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从单一的土地整理向“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转变,其涉及利益主体多元、利益关系复杂的特征日益凸显。传统以政府为主导的整治模式,易因缺乏对公众需求的充分考量,导致整治方案与实际需求脱节,甚至引发矛盾冲突。在此背景下,公众参与成为保障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民主性、科学性的重要手段,不仅能整合多元利益诉求,还能提升公众对整治工作的认同感与支持度。
一、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中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
(一)参与主体的界定与权责划分
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运行,首先需明确参与主体的范围与权责。参与主体不仅包括整治区域内的居民、企业,还涵盖社会组织、学术机构等。不同主体需承担相应权责:居民主要负责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参与方案讨论;企业需配合整治工作,履行环保与 会责任; 社会组织 学术机构则为整治工作提供专业咨询与技术支持,通过明确权责,避免参与过程中出现主体缺位或权责交叉的问题,保障参与机制有序运行。
(二)参与渠道的设计与优化
参与渠道是公众参与的重要载体,需结合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的不同阶段设计多元化渠道。在整治方案编制阶段,可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邀请公众直接参与方案讨论;在整治实施阶段,利用线上平台(如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实时公开整治进度,接受公众监督与意见反馈;在整治验收阶段,组织公众代表参与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符合公众期望。同时,需针对弱势群体(如老年人、低收入群体)优化参与渠道,通过上门走访、发放纸质问卷等方式,保障其参与权利,避免因渠道单一导致部分公众无法有效参与。
(三)参与流程的规范与衔接
规范的参与流程是保障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关键,需明确公众参与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各阶段的具体环节与时间节点。参与流程应与整治工作流程紧密衔接:在整治前期调研阶段,需预留足够时间让公众参与需求调研;在方案公示阶段,明确公示期限与意见反馈方式,确保公众有充足时间提出修改建议;在方案调整阶段,需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未采纳的原因。通过规范参与流程,避免公众参与流于形式,确保公众意见能被充分考虑并融入整治工作全过程。
二、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中公众参与的效果评估体系
(一)评估维度的确定
公众参与效果评估需从多个维度展开,以全面反映参与工作的实际成效。核心评估维度包括参与的广泛性、参与的深度、整治方案的优化度以及公众满意度。参与的广泛性主要衡量参与主体的覆盖范围,判断是否存在特定群体未参与的情况;参与的深度关注公众意见对整治方案的影响程度,评估公众是否真正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整治方案的优化度通过对比参与前后方案的差异,分析公众意见对方案科学性、合理性的提升作用;公众满意度则通过调查公众对参与过程与整治结果的认可程度,反映参与工作的社会效果。
(二)评估指标的选取
在确定评估维度的基础上,需选取具体、可操作的评估指标,确保评估工作客观准确。参与的广泛性可选取“参与主体覆盖率”“不同群体参与比例”等指标;参与的深度可选取“公众意见采纳率”“公众参与决策环节数量”等指标;整治方案的优化度可选取“方案修改条款数量”“方案与公众需求匹配度”等指标;公众满意度可选取“公众对参与过程满意度评分”“公众对整治结果满意度评分”等指标。选取的指标需避免过于抽象,确保能通过调研、统计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为评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
科学的评估方法是保障评估结果可靠性的重要前提,需结合评估维度与指标的特点,选择多元评估方法。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 访谈法以及综合评价法。文献分析法通过梳理参与过程中的会议记录、意见反馈材料等,分析公众 体情况 问卷调查法针对公众满意度、参与认知等方面设计问卷,收集公众主观评价信息;访谈法通 主体、整治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获取更详细的定性信息;综合评价法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分析,对公众参与效果进行整体打分,形成综合评估结果。多种方法的结合使用,可避免单一方法的局限性,提升评估结果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三、完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公众参与机制的优化路径(一)强化公众参与的制度保障
制度保障是公众参与机制长效运行的基础,需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明确公众参与的地位与要求。一方面,可在国土空间整治相关法律法规中增设公众参与专章,明确参与的范围、渠道、流程等,将公众参与纳入法治化轨道;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需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具体的公众参与实施细则,针对不同类型的整治项目制定差异化的参与方案,避免“一刀切”。同时,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对未按规定落实公众参与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确保制度条款落到实处。
(二)提升公众的参与能力
公众参与能力不足是制约参与效果的重要因素,需通过宣传教育与培训,提升公众的参与意识与专业素养。一方面,利用媒体、社区宣传等方式,普及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的政策知识与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对整治工作的认知度,激发公众的参与意愿;另一方面,针对公众参与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如方案解读、意见表达)开展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整治方案的技术要点与政策要求,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整治工作,提升公众意见的针对性与合理性,避免因认知不足导致参与效果不佳。
(三)加强参与效果的反馈与应用
参与效果的反馈与应用是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的关键,需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将评估结果与整治工作改进、参与机制优化相结合。一方面,及时向公众反馈参与效果评估结果,说明公众意见对整治工作的具体影响,让公众感受到参与的价值;另一方面,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参与机制存在的问题,如参与渠道不畅、意见采纳率低等,针对性地优化参与机制,例如增加线上参与渠道、完善意见采纳反馈流程等。同时,将评估结果纳入整治工作考核体系,推动相关部门重视公众参与工作,形成“评估—反馈—优化”的良性循环。
结束语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中的公众参与,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其机制构建与效果评估直接关系到整治工作的成效与社会认同。本文通过分析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要点,明确参与主体、渠道与流程的核心要求,进而构建多维度、可操作的效果评估体系,并提出强化制度保障、提升参与能力、加强效果反馈的优化路径,为公众参与工作提供了理论框架。
参考文献
[1]霍雪梅,柳婷,杨明,袁峥,闫凯玥,汪嵩.基于整治潜力的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重点单元识别方法研究——以宁波市为例[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14.
[2]樊洁.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路径[J].南方农机,2025,56(14):104-106.
[3]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的镇海路径宁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镇海分局[J].宁波通讯,2025,(13):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