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微课提升高中音乐鉴赏教学质量的有效策略
林强
福建省福清华侨中学 350300
前言:
用微课开展教学是当前课程改革趋势,而音乐鉴赏教学是培养学生音感与乐理等综合素养的方式,两者若能相结合,教学效果自然更显著。教师需正确认知,并针对微课在高中鉴赏教学中应用研究恰当策略,为学生构建高效课堂,后续教学开展会更顺利。教师可应用微课营造良好氛围、创设情境或加强教育,使高中生在理解知识过程中获得审美体验,对音乐艺术有更深刻的领悟,提高审美鉴赏能力,微课应用于教学也会达到课程改革要求。
一、应用微课营造氛围,提升学生鉴赏兴趣
在高中阶段开展音乐鉴赏教学不能长期采取传统模式,对学生来说千篇一律且吸引力不足。为了打破传统教学束缚,教师可应用微课,除了满足高中生需求与爱好,还会使课堂保持新鲜感,助力他们高效学习与能力培养,但前提是需要研究适合的策略。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可应用微课,以其独有功能营造轻松、愉悦氛围,构建音乐高效课堂,借此提升高中生鉴赏兴趣,吸引他们进入学习状态,得以有全新体验,在学习中不断强化自身鉴赏能力[1]。
例如,在《姑苏风光》一课,教师就可应用微课营造适合高中生学习的氛围,提升他们音乐鉴赏兴趣,构建极具吸引力的课堂。比如:仅听歌曲难以调动高中生学习与鉴赏热情,教师可改变策略,根据本课内容制作微课,辅助鉴赏教学开展。教师可将姑苏风光以动态画面形式呈现,为高中生播放微课视频,让他们认真聆听歌曲,欣赏姑苏地区美丽景色,并与歌词作对比,在课堂踊跃表达各自见解。最后,由教师进行补充与讲解,让高中生对江苏民歌特点有一定了解,在课堂理解好相关知识。高中生会获得审美体验,领悟作者创作意境与情感,得以提高审美感知及鉴赏能力,在学习中有效发展核心素养,发挥出微课教学的价值。
二、通过微课创设情境,培养学生鉴赏能力
鉴赏教学作为音乐学科重要组成部分,在高中阶段开展符合新课程改革政策要求,对加强学生能力培养,助力他们高效学习有很好的效果。但长期采取一成不变模式会导致高中生缺乏积极性,极易影响他们学习与鉴赏音乐作品。教师可将微课在教学中应用作为目标,研究更恰当的策略,其作用才能得到最大化发挥。在课堂实践中,教师可通过微课创设情境,吸引高中生积极学习与认真鉴赏,使其深刻领悟音乐内涵,大幅度提高他们的鉴赏能力[2]。
例如,在《扬州慢》一课,教师可应用微课创设体验情境,使高中生积极融入课堂,专注于音乐鉴赏与知识学习。比如:本课是一首古代歌曲,教师可搜集视频、图片等资源,整合后配以歌曲制作成课件,在教学中播放。用生动、真实的画面为高中生呈现歌曲上阕中扬州城的繁荣兴盛景象,以及下阕中战争后凋残破贱惨状,以真实情境吸引高中生认真聆听与用心感受。教师可进一步引导,让高中生对歌词深入思考,尝试易地而处感受作者传达的思想与情感。通过情境能丰富高中生体验,使其在鉴赏过程中对歌曲内涵、情感有深刻领悟,充分感受音乐作品魅力。高中生会掌握好知识与强化鉴赏能力,提高学习效率,发挥微课教学的高效性。
三、借助微课加强教育,积极融入传统文化
立足素质教育背景下,也要求教学融入德育,加强学生教育。教师若想在高中音乐鉴赏教学中研究应用好微课有效策略,可从此处入手。由于音乐普遍包含着传统文化元素,教师就可在教学中深入挖掘,应用微课拓展资源,积极融入传统文化,为高中生介绍与普及,借此对他们加强教育。一方面能让高中生通过鉴赏了解优秀传统文化,从而增强认知,另一方面会使其受到良好教育,有利于高中生形成正确价值观,在学习中提升自我与实现进步。
例如,在《广陵散》一课,教师就可应用微课开展教学,借此融入优秀传统文化,对高中生加强教育。比如:《广陵散》在高中生认知中只是一首琴曲,其他方面却所之甚少,教师可制作课件在教学中播放,引导高中生认真聆听琴曲。教师再详细介绍《广陵散》作为中国传统古琴名曲,属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其现存最早曲谱见于明代,全曲共四十五段,以激昂旋律展现戈矛杀伐的战斗气氛,直接表达为父报仇的精神内涵。此外,还应在课件中展示我国不同时期的古琴,如五弦、七弦、十三徽等,既能使高中生掌握知识,还会强化其琴曲鉴赏能力,高中生能在良好教育下树立坚定文化自信,体现出音乐学科教学的育人功效。
总结:
在高中阶段,音乐鉴赏教学开展模式也应有所改变,过于单一难以使学生产生学习与鉴赏热情,导致他们能力提升、知识掌握与深化领悟等方方面面均会受到影响。教师需根据当前教学难点实施优化,并善于应用微课,使课堂各个环节都具有吸引力,营造适合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微课能激发高中生兴趣,吸引他们专注音乐鉴赏,除了掌握重点知识外,高中生也能较好的把握音乐思想感情与内涵,提高审美鉴赏能力,保障课堂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喻小娟.微课在高中音乐教学中的实践研究[J].高考,2023,(32):168-170.
[2] 赵 朝 阳 . 微 课 在 高 中 音 乐 鉴 赏 教 学 中 的 应 用 研 究 [J]. 中 国 新 通信,2025,27(09):239-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