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税收征管效率提升路径研究
朱金莲
铁岭县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铁岭 112000
引言:
对于税务机关而言,数字经济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税收蓝皮书: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2022)》也指出: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向好,正逐步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但这一新型商业模式所具有的数字化、流动性、虚拟性等特点给税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效率的提升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
1 数字化转型对税收征管体系带来的结构性冲击
在数字化浪潮重塑国家治理结构的宏观进程中,税收征管作为政府数据治理的前沿阵地,正面临由工具依赖向机制重构的深层转向。表面看来,金税三期、电子发票与区块链等技术的相继部署,已初步实现对传统流程的技术性替代,然实际运行中“ 系统上线” 频现“ 能力脱节” 现象,暴露出征管逻辑尚未完成由静态合规向动态响应的范式跃迁。现行制度架构多以线性流程为主导,难以适配平台经济、数据分布式生成等新型商业模式所带来的非连续性税源特征。技术手段虽可局部增效,却难以根治信息割裂与部门壁垒带来的结构性摩擦。因此,若未同步推动制度协同、流程重塑与人力转型,数字工具反而可能在强化流程依赖的同时,固化旧有弊端,成为“ 看似现代、实则脆弱” 的治理外壳。
2 税收征管效率的关键影响因素重构
2.1 征管效率的内涵再界定
传统税收征管对“ 效率” 的理解,往往停留在流程压缩与手续减负层面,其核心逻辑依赖线性审批与标准化作业。然而,在高度动态与信息异质并存的数字环境中,静态流程已难以承载复杂征管场景。真正具备前瞻性的效率,应体现为系统对风险、异常与行为变动的即时感知与弹性调度能力。征管机关若仅在技术层叠加工具,却无制度结构的柔性适配,便难以打破“ 程序合理而结果迟缓” 的困局。效率的边界,需从“ 快” 延伸至“ 准、柔、稳” 的整体治理反应力,而非片面追求机械通畅。
2.2 技术能力与组织能力的双轮驱动关系分析
技术跃迁固然为税收征管注入算力与数据力,但若组织内生机制仍以科层思维为主导,技术红利难以转化为治理增益。技术能力决定工具极限,而组织能力决定工具是否真正落地——前者如同发动机,后者则是转向系统。现实中,多地税务系统存在“ 系统上线,协同失声” 的现象,关键节点缺乏人机匹配的逻辑调度。若决策链条仍依赖人工汇报与静态指令,算法推演再精准,也无法穿透组织惰性。构建“ 双轮驱动” 格局,需将组织能力的重塑视作技术效能释放的前提,而非结果。
2.3 纳税人行为变迁对征管模式提出的新要求
随着平台经济与智能财税工具的广泛应用,纳税人行为已呈现碎片化、非现场化与自主配置趋势,传统基于行业分类与周期汇总的管理模式逐渐失效。个体化申报、动态化收入、跨平台协作,使征管逻辑不得不从“ 统一治理” 转向“ 精准识别” 。过去以报表为中心的风险判断方法,难以覆盖“ 表外行为” 所引发的新型合规偏差。因此征管制度亟须嵌入行为画像、实时监测与标签建模机制,从单一监督走向全过程陪伴式引导,以契合纳税行为演化所催生的结构性管理缺口。
3 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税收征管效率的优化路径
3.1 数据底座的统一与多源异构信息整合机制构建
若无法构建统一的数据底座,征管数字化便如无根之木。当前各类系统虽在物理层面完成联网,但在逻辑结构与语义映射上仍高度碎片,数据标准不统一、格式互不兼容,导致信息沉淀与治理断裂并存。应优先打造面向全链条的税务数据中台,构建“ 采集—识别—融合—调用” 四位一体的技术闭环,底层采用结构化+标签化并行的数据处理策略,上层实现风险标签、纳税人画像与业务触发机制协同运行。对外,应推动工商、社保、海关等关键节点数据同步接入,打破条块分割;对内,应设立数据治理责任岗,明确各部门数据质量管理权责,强化数据可用性而非仅停留在可见性层面,逐步实现从数据孤岛到数据资产的跃迁。
3.2 智能化辅助与人机协同的新型征管模式
数字化征管并不等于全流程自动化,而是强调智能系统与人工判断的协同耦合。现有系统偏重信息留痕,却忽略人机接口的交互友好性与判断边界。应基于任务特征对征管流程进行精细拆解,构建“ 任务-模块-责任”三层映射关系,划分哪些环节适宜 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替代,哪些需保留人工干预,并建立“ 辅助建议 .+ 人工审批” 模式,避免算法“ 黑箱”吞噬判断空间。同时,应为税务人员配置可视化决策界面,将模型输出转化为结构化图表或行为建议,降低使用门槛。在人力组织上,设立“ 数据 + 业务” 复合岗位,促使传统审查人员向智能运营师角色转型,强化人机共生机制而非人机替代逻辑。
3.3 纳税服务与征管并行优化的机制设计
纳税服务若与征管脱钩,便难形成治理闭环。应从制度设计层面推动“ 服务即征管” 的理念落地,搭建前置型服务引导机制,提前识别潜在风险行为并以智能提示、主动提醒等方式进行柔性干预。在界面设计上,打通征纳交互平台与各类业务系统,构建“ 一表式推送、一键式申报” 服务模型,减少往返式交互与重复录入,降低合规成本。在流程机制上,建立“ 纳税人行为反馈—系统识别—服务内容迭代” 闭环,通过收集高频错误项与常见咨询点,反向优化规则设置与服务内容,从而提升“ 制度可理解度” 。推动智能客服、可视化问答工具深度嵌入申报、备案等关键节点,在无感中完成“ 引导-规范-征管” 的系统穿透。
3.4 地方税务数字化差异化路径探索
统一标准之下的千篇一律,往往难以覆盖地方实践中的多样性。各地税务系统应结合本地企业结构、产业类型与信息基础差异,探索差异化数字化演进路径。在数字基础较弱地区,应优先推动基础数据系统的标准化与可视化建设,构建轻量级税收管理端口,适配中小企业对复杂系统的天然抗拒;而在平台经济集聚地区,可试点部署行为链条式风险识别模型,构建动态画像规则库,实现对复杂交易路径的实时审计与智能预警。组织层面,各地可探索建立税务数字化联合实验室,引入高校、科研院所与本地龙头企业,协同研发适配型工具。政策机制上,中央应设立数字税务差异化评估指标体系,允许地方在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探索制度沙盒。
4 结语
征管效率的提升,不能依赖技术孤岛的堆砌,而应建立在数据流通、制度柔性与组织能力共同嵌套的底座之上。本文聚焦结构性症结,提出一体化数据中台建设、智能协同模型构建、服务治理深度融合与地方差异化策略探索等具体路径,强调“ 数治协同” 才是应对复杂税源与动态合规风险的长久之策。未来仍需在政策配套、跨域协同与人才机制方面持续发力,构建更具韧性与适配性的数字税收治理生态。
参考文献:
[1]于远行.数字化转型对税收征管效率的影响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24.
[2]乔莹.“ 互联网 +′′ 背景下河南省 X 市税收征管服务优化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22.
[3]张桂洁.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优化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