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与罗素对感觉材料与物质对象关系的分析
王陈凯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一、摩尔的进路
首先,物质不是感觉材料或者用摩尔的原话表述为“我打算说,没有任何一个感觉材料、感觉材料的一部分或感觉材料的集合,是一个物质对象或物质对象的一部分。”2 最初的问题来源,当我们“看见” 、“听见”、“嗅到”等等。此类直接感知行为发生时,我们实际上发生了什么?摩尔认为当我们感知到某一物理对象时,可能会发生以下命题。例如:(A) 我看见了某一物理对象,而“看见”这一词在此用法上是广泛意义上的。(B) 根据 A 命题它包括了这样断言:我有着关于这一物理对象诸如形状,颜色等某一特殊角度和条件下的视觉经验。(C) 同时一定存在着其它角度条件上的经验我当下没有“看见”。 (D) 当我闭上眼不在看见此物后,该物依然存在。可能A 命题是假的,到后三者依据我的视觉经验也必定为真。简单分析“看见”这一词的语义,通常意义上人们使“S 看见A ”这一形式来表达(A 可以是对某一物理对象的命名或描述)。同时要使“S 看见A ”为真,那么通常来说要有“我直接领悟到B ”来作为支撑,但只拥有对B 的直接领悟还不够足以使“ S 看见A ”为真。例如我远远地模糊,看见 A 某 ( 实际上我只是看到了他的背影 ) ,所以我直接领悟到的是一个身材上或者衣着上与以往我认识中很可能近似于A 的感觉材料 B,但这依然可以设想到我看错了,我并没有看见 A( 而是另外某个人 )。在这里摩尔明确指出因词项使用混乱导致的逻辑问题“我会在一些条件下经验到其他可感物的那些条件本身就是以‘物质客体' 这样的说法来表达的,而不是用‘可感物’和‘我们对它们的经验将感觉材料和物质作出了区分。若要将物质与感觉材料等同起来,其会 这样的说法来表达。”3 通过这样的语义上的辨析,摩尔从逻辑上已经导致我认知上程序的混乱。
那物质与感觉材料是怎样联系在一起的。通常会说感觉材料来源于物质对象,正如上文所分析那样通常意义上“我看见某物质对象”包括了“我直接领悟到了某感觉材料” ( 或讲我们对物质命题的知识建立在我们的经验之上),但察觉到某物质对象并不等同于直接领悟到某感觉材料。那么感觉材料的来源在哪?摩尔考察以往哲学史上的回答,并归纳了两个观点:(1) “感觉材料的来源出于某种精神性的,或者讲是我们完全不知其本质的东西。”4 在此摩尔只用常识的视角来批判此类观点,此观点另一层意义上讲我们诸如“圆形的” “红的”等经验来源并非特殊意义上的存在。我们对感觉材料的知觉来源与对物理对象的知觉来源在逻辑地位上是一样的,不过感觉材料的比物理对象的需要种更特殊的解释。但在摩尔看来,感觉材料的来源并不需要某种特殊机制上的形而上学化的解释,只用从常识出发,感觉材料在一种单纯而自然意上的存在。(2) “这些来源不是某种本质上是精神性的东西或具有某种完全无法知道的性质的东西,而仅仅是由我以前试图定义过的一种可感物构成的。”人们会依据自己以往经历,将诸多感觉材料的集合归为我们对物体感知的一个角度的呈现。我们可以从一块硬币放在桌上,看到它是“近似圆形的”或“椭圆的”,同时还具有“某种颜色”或“有人像在其表面”等等。但这些获得的感觉材料都来源于在桌上正面硬币所呈现出来的,我们无法拥有硬币有关背面的感知。那么我们就不得不用“在 x 条件下 A 给 S 呈现 B ”这种表达方式,摩尔看来这种观点与前一个十分近似,是在认识意义上的特殊,非形而上的特殊。所以在摩尔看来,感觉材料在逻辑上不等同于物质,同样一个物质对象并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感觉材料的集合。在摩尔那任何被直接领受(感觉直接领受)的东西必定是一个感觉材料。可以看出感觉材料是依赖于感觉,但也并不直接等同于感觉。而在物质与感觉材料的关系上看,摩尔早期的观点十分模糊,并不如同其所对感觉(精神活动)与感觉材料所作的区分一样那么清晰。在早期摩尔论证物质与感觉材料的关系中,最为棘手的是这个问题“虽然我们可以直接通过感觉去领受到感觉材料存在,但无法通过拥有某种感觉材料去确证其相对应的物质对象存在。”当然,在此摩尔是相信物质对象的存在,但是人们要通过对感觉材料领受直接得到物质对象存在这一结论显然是不够的。正如上文所举的识别错某人的背影一样,要牢固确定某感觉材料和其物质对象的对应关系则需要更多的论证。
二、罗素的进路
最早由于摩尔的工作,受其影响罗素在1912 年的《哲学问题》中,对感觉材料的诸多问题展开了研究,且罗素将兴趣更集中在感觉材料与物质对象的关系上。罗素认为物质与感觉材料不同,但二者之间有一种符合关系,并提出了三种解释说法,且这三种说法共同构成了我们对物理对象存在的确信
其一是本能信仰说:“这种东西也许完全不同于我们的感觉材料,但在我们与实在的桌子处于适当的关系时,这种东西被认为引起了这些感觉材料。”5 罗素在此认为人们认为物质与感觉材料的判断关系是基于对自我本能来实现的,是出于一种常识的信念。无论直接感受到的感觉材料使我的对某物的判断是对或错,但其还是有某物来作为此感觉材料的来源。
其二是标志说或代表说,“在某种意义上必须承认,除了我们自己和我们的经验,我们永远无法证明其他事物的存在。 ”6 虽感觉材料与感知有直接联系,甚至可以讲感觉材料直接依赖于感知,但物理对象并不依赖于主体的感知存在。罗素在这给出了两个理由: 是如果否认感觉材料不代表着其蕴涵着一个物理对象,那么其会对我们的常识世界带来巨大的冲击,以至于陷入荒谬的怀疑论之中。 二是“超越于感觉材料外必须要有一个公共物理对象,它能引起了不同人在不同时间的感觉材料,或者构成感觉材料的基础。”7 其中第二条是对第一条的补充说明。罗素的意思是这样的,虽然我们无法直接地感知到物理对象是什么,但诸如视觉是通过光学其中的原理给我们关于某物体在空间中的标记。感觉材料通过这样一种中介的方式来代表着物理对象的存在。否则的话,我们一切的知识就难以建立。因此罗素区分出了两种认知模式:“亲知”和“摹状”。 “亲知”属于我们“当下的经验”也即我直接领受到感
觉材料,其在《论亲知的性质中》中阐述过这种经验,不是世界上全部事物,而是某些事物在我意识生命中的任一给予的瞬刻共同集合成一组,可以把这一组称作我当下的经验。因此罗素将对感材的亲知和客体或共相的摹状区分开来,并表明我们虽然我们不能通过亲知的方式去获得关于物理对象的知识,但我们可通过对感觉材料进行摹状来获得。其三是结果说,罗素认为我们可以把感觉材料认作是物理对象和我们自身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结果。结果说与标志说,前者是从发生学角度而非认识角度来谈论感觉材料。我们和物理对象处于同一个公共空间之中,它同时与我们的思想和感觉所接触着。罗素举出猫的例子来论述结果说,我们个体和猫都是客观的物理对象,如果我们只有关于猫的感觉材料,那么我们就无法在没有感知到这个猫的感觉材料后去确信他的存在。同样罗素在论证他心存在一样也是这思路。到后来在其《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中,罗素区分了软材料和硬材料这两种概念,将硬材料视为直接获得的无需论证的确定的材料,而将软材料视为从硬材料派生的或通过其逻辑推导出来的某些信念,如前面所讲的对他心的证明和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等等。
三、摩尔与罗素的比较
在罗素早期研究上感觉材料问题是其研究的一个核心,但到其后就逐渐抛弃对感觉材料的重视。在罗素的对于感觉材料的种种论述中,罗素认为感觉材料处于物理和心灵的中间地带。其可以用于两种模式进行描述,一种是心理学意义上的,以私人的方式使感觉材料被动的和个人结合。但感觉材料又在严格的物理学意义被科学化和逻辑化地构造起来。正如三视图一样 , 在一种数学形式的空间完成对一个物质对象的现象拆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人们通过多种视角将此所得的感觉材料合并起来,并以此构造出物质对象。但摩尔一开始就反对这种构造说,摩尔认为我们所获得对于一个物质表面的感觉材料在常识下会等同于其物质表面的一部分,但在更多情形下我们又会认为自己在感觉上所感觉的东西是不同,这种感觉的东西不是感知上直接领受到的感觉材料,而是某种感知后的回溯,一种对感觉自身的反思。我们都知道感觉材料是对物质的判断也是物质的某个殊相,其命题中反映为主词和谓词的关系。摩尔认为如同罗素这种的构造说让我们从主体层面建构出来物质和感觉材料的关系十分脆弱,因此其否定了各种关于物质和感觉材料的学说。但对于摩尔来说,其始终坚持本能信仰说来以此捍卫其常识哲学。在其最早对外在世界的证明来看,摩尔以一种十分难懂的归谬法来进行论证“就算你真的的确不知道物质对象的存在,至少你不知道你不知道这一点。”8摩尔以人们坚持“不知道物质是存在的”命题出发,当人们拥有这一信念时,人们本身就拥有关于物质存在的一些想法,要不然没有这些想法,那么就无法得出“不知道物质是存在的”这一结论。但如果仍坚持这结论,那么将会与我们通常意义上运用常识进行论证的程序相悖。这是摩尔最早用归谬的方法从常识角度出发来捍卫物质或外在世界的存在,同时摩尔也坚信外在世界的存在是我们常识中的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
其在《外在世界的证明》中对两只手存在的论证得到讨论,在论证中摩尔看到了“感知的手”和“命题中所指示的手”的区别,从其中我们能似乎看到为何感觉材料和物质对象等同会引起哲学家们的怀疑。其在论证中指出了两种行为:一个是自然而然的感知到手的状态,另个是待分析我认识到手的状态。这就使得人们处于“自然感知”和“自我反思”两个矛盾的视角下,正如后面塞拉斯批判感觉材料论所指出的那样,感觉材料者会陷入到一个矛盾之中。大部分哲学家认为感知能力是天生的,不用后天习得,但归类意识要经过概念统摄是要经过学习得到的。而感觉材料论者不仅要坚持感觉到的感觉材料是一个殊相,同时还认为我们感知到的是一个事实,得到的是一种推论的知识。因此,大部分感觉材料论难以解决的是感觉材料的实存是否逻辑蕰涵知识的实存,如果蕴含那么感觉材料是殊相还是事实,如果感觉材料即是殊相又是事实,那么其与感觉材料论者所持感觉材料是殊相的基础观点相悖。
1. 摩尔 . 哲学研究 [M]. 杨选译 .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312. 摩尔 . 哲学研究 [M]. 杨选译 .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353. 摩尔 . 哲学研究 [M]. 杨选译 .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464. 摩尔 . 哲学研究 [M]. 杨选译 .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495. 罗素 . 哲学问题 [M]. 张卜天译 . 天津:天津出版传媒集团,2021:第 16 页6. 罗素 . 哲学问题 [M]. 张卜天译 . 天津:天津出版传媒集团,2021:第 21 页7. 罗素 . 哲学问题 [M]. 张卜天译 . 天津:天津出版传媒集团,2021:第 20 页8.G.E.Moore,Some Main Problems of Philosophy,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52,p.127.参考文献:[1] 罗素 . 哲学问题 [M]. 张卜天译 . 天津:天津出版传媒集团,2021[2] 摩尔. 哲学研究[M]. 杨选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3]G.E.Moore,Some Main Problems of Philosophy,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1952,p.127.
作者简介:王陈凯 (2001-),男,汉,江西省南昌市,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分析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