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瑛
濮阳市引黄灌溉调节水库建设管理办公室 河南濮阳 45700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水利工程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与安全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然而,当前基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1]。本文通过分析监管体系、人力资源、技术手段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一系列创新对策,以期为提高基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一、基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监管体系与资源配置存在结构性缺陷
一是小型水利工程分级负责监管规定缺失,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监督执法存在监管无“法律依据”的现状,基层质监部门监督执法经常按照大型工程相关规范实施;二是质监机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单位)性质不够纯,县级质监站普遍存在“挂牌多、牌子挂”的情况,质监执法公信力不足;三是同级财政质监经费安排不足的 40% ,检测仪器陈旧,检测手段停留在传统的“手摸、眼看、经验判断”的原始方式;四是部分县、市已无力购买钢筋回弹仪、激光测距仪等基本设施。
2、人力资源与专业能力明显不足
部分县城监站每站平均拥有专业人员不到 3 人,但涉及工程数量达到数 10 个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缺编率高达 65%00 。县城站监督人员中有水利专业比例低至不到 50% ,但对于新技术如“生态混凝土”、智能建造技术不了解,对隐蔽工程的质量问题难以识别。此外,县城站部分监督人员责任意识淡薄,“重形式不重实践”,对关键工序未进行“旁站制”,质量缺陷被施工的验收成果“合法”化了。
3、技术手段与过程控制严重滞后
三分之一以上的县没有第三方检验机制,材料检验合格数据造假,劣质材料以“人情检测”之名进入工程。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环节缺少监管, 30% 工程由于地质勘测数据误差造成施工期的重大设计变更,埋设隐患。此外,技术监察、监测手段较少, 30% 以上工程中远程监控、物联网传感器等技防措施覆盖率不到十五分之一,工程质量仍以人工检查为主,无法发现基坑渗漏水、坝体变形的实时隐患。
二、系统性提升监管效能的创新对策
1、构建分层级监管制度体系
继续推动小型工程单独立法,精心编制《县域小型水库和灌区渠系管理考核标准》,具体界定县域内小型水库和其他灌区渠系等不同规模的具体标准和管理要求,使所有规模的水利工程都能对号入座具体管理。同时,设置监督机构的事业性质为公益一类,由省直管,保障监督单位财政完全划拨,破除监督单位与工程主体之间的利益瓜葛,保证监督的客观和公正。同时,采用“监督双员”制,对所辖水利工程每项工程由两名以上具有监督资格的监督员进行共同监督,特别是在关键工序上实施交叉验收制,增加监督的深度和力度。此外,监督文件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与部门负责人双方盖章后才能正式生效,监督更有力度、更具严肃性[2]。
2、强化资源保障与技术创新
县级监督站必须配置数字回弹仪、钢筋扫描仪、渗流监测装置等基础设备,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保障基础设备更新维护并常年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引进省级以上具有 CMA 认证的实验室参与工程抽检工作,将检测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推行“盲样送检”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数据造假的发生。依托 BIM 模型+物联网传感数据,针对关键部位混凝土温控、坝体沉降等关键参数实时预警,实现“在线巡查+风险推送”的高效化监管模式。及时发现处理隐藏的安全隐患。
3、优化队伍建设与责任机制
省级专家和县级监督员结对指导,每年实操培训不低于 40 学时,培训内容主要以防洪墙施工、土石坝压实度控制等关键技术环节为主,切实提升县级监督员的实际操作和专业水平。落实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重大抢险人员给予基层的人才破格晋升机会,从而强化其职业身份认同和工作热情。建立工程电子身份证(二维码溯源系统),将监督人员的信息嵌入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库,实施监督人员的全过程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
4、创新监管模式与流程再造
加大民生水库、重点堤防项目的日常巡查力度,每个月至少巡检 2 次。加大推广力度,采用“四不两直”飞行检查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发现问题的真实、及时。开通公众监督平台,对施工关键节点的影像资料进行公示,公众可见施工开展情况,提高工程监管的透明性。开设“工程质量吹哨人奖”,鼓励媒体及村民监督员参与工程监督工作,形成全民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监督人员要提前介入勘察设计阶段,重点关注地质适应性以及防洪标准是否满足要求,降低工程变更风险,为水利工程顺利建设奠定基础。
三、基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长效保障机制
为确保基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创新对策的持续落地,需构建长效保障机制。首先,建立动态化法规更新机制,结合行业技术发展与基层实践反馈,每 3-5 年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法规进行修订,增设针对智慧水利、生态修复工程等新型项目的监管细则,增强法规适用性。同时,搭建跨区域监管经验共享平台,组织县级质监站定期开展案例研讨与技术交流,促进监管方法的优化升级[3]。
其次,完善质量安全监督信用体系建设。将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及监督人员的履职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对数据造假、履职不力等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限制其参与后续项目招投标及监管工作;对表现优异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通过信用激励与惩戒措施,营造诚信自律的行业环境。
此外,引入保险机制分担质量风险。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由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工程质量过程监管,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外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修复,实现质量监督与风险防控的有机结合。通过以上长效机制的建立,推动基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切实筑牢水利工程安全基石。
结束语
基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需要从制度、资源、技术、队伍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性改进。本文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创新对策,以期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管体系、强化资源保障与技术创新、优化队伍建设与责任机制以及创新监管模式与流程再造来全面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基层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参考文献
[1]李敏. 水利工程中调蓄水池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分析 [J]. 水上安全, 2024, (24): 100-102
[2]陈沛然. 水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隐患管理 [J]. 云南水力发电, 2024, 40 (12): 134-136.
[3]郭少英,王乐阳. 某水库施工期安全监测对工程的意义 [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24,(32): 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