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优化路径分析
王磊
陇南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746000
引言
城乡规划建设是推动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土地管理则是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的基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城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也制约了城乡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深入研究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优化路径。
一、当前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缺乏前瞻性与科学性
当前城乡规划编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足够的前瞻视野和科学支撑。部分规划未能深入研判区域人口流动趋势、产业发展规律以及社会结构变化等关键要素,导致蓝图与现实发展需求出现显著错位。例如,一些城市在规划新区时,对潜在的人口集聚速度和结构变化估计不足,预留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交通承载能力捉襟见肘,很快陷入学位紧张、交通拥堵的窘境。同时,规划的科学性常被忽视,表现为盲目追求建成区面积的扩张,重开发轻保护,对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等关键生态屏障的守护不够坚决,甚至为短期经济利益让路,破坏了区域生态本底和可持续发展根基,这种短视行为削弱了规划应有的战略引导作用。
(二)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在城乡发展进程中,土地资源的粗放、低效利用现象普遍且严重。城市内部,一方面存在大量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造成宝贵空间资源的沉睡;另一方面,已开发用地利用强度普遍偏低,如工业用地容积率远低于合理标准,商业核心区建筑密度和高度仍有提升空间,未能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农村地区同样面临挑战:大量宅基地因人口外流而长期闲置,部分优质耕地因种粮效益偏低或劳动力短缺而撂荒,宝贵的农地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低效利用不仅是对稀缺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严重制约了城乡整体经济密度和竞争力的提升,阻碍内涵式、集约化发展道路的实现。
(三)土地管理机制不健全
支撑城乡土地管理的制度体系尚存明显短板。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未能完全覆盖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规定存在模糊地带或滞后于发展需求,给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在土地管理的核心环节——征收、出让、转让、登记等过程中,监管缺位、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未批先建、违规变更用途、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遏制。此外,土地管理涉及的部门(如自然资源、住建、农业、林业等)之间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协调联动机制不顺畅,管理效率低下,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规划与土地管理衔接不紧密
一方面,规划部门在编制或修编规划时,有时未能充分吸纳土地管理的政策约束、权属现状和供地潜力等关键信息,导致规划方案过于理想化,部分用地安排(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落实、拆迁成本估算)脱离实际,在后续实施中遭遇巨大阻力。另一方面,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用地、办理供地手续时,有时未能严格以法定规划为依据,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甚至出现为满足项目需求而突破或规避规划管控要求的现象。这种脱节导致规划的战略意图难以落地生根,也使土地管理失去了科学的引导和约束框架,加剧了土地资源配置的无序和低效,是制约城乡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的重要瓶颈。
二、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优化路径
(-) 强化规划的前瞻性与科学性
破解规划短视问题,核心在于提升其前瞻性与科学性。规划编制需超越当前局限,系统研判区域人口变化、产业升级、社会结构转型及生态环境承载力等长期趋势。应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预测模型、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等现代技术手段,科学描绘未来发展蓝图。城市总体规划应科学设定刚性增长边界,严格限制城市无序扩张,并在生态敏感区域明确设置保护红线。详细规划则需依据不同功能区的核心特质,如创新核心区、宜居生活圈或生态保育带等,制定精细化方案,同时预留必要的弹性空间或兼容性功能区域,以应对未来发展中的不确定性。
(二)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转变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外延转向集约内涵式发展刻不容缓,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包括对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分类处置与再利用,综合运用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低丘缓坡开发等策略,充分挖掘现有土地潜力。在工业领域,可通过容积率奖励、税费减免等政策激励,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向立体空间发展,从而显著提升单位土地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在农村层面,需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有偿退出、跨村置换等机制,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有效遏制宅基地闲置浪费现象。同时,构建涵盖用地强度、经济产出、生态效益等多维度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定期评估与刚性考核,将提升土地综合效益的理念深度融入地方发展逻辑。
(三)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构建清晰、完备、可执行的土地管理法治体系是优化工作的基石,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重点填补土地权属界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生态空间管控等领域的制度空白或模糊地带,确保土地征收、出让、转让、登记等核心环节均有明确法律依据且权责清晰。必须强化执法监管效力,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构建覆盖天上、地面、网络的立体化监管网络,对违法占地、违规变更土地用途、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形成强大震慑。解决土地管理领域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的问题,关键在于清晰界定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职责边界,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与会商决策机制,变部门分割为协同联动,确保土地管理政令统一、执行有力。
(四)加强部门协同与公众参与
有效衔接规划与土地管理,并激发社会活力,是提升整体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推动规划与土地管理部门在操作层面的深度融合,建立统一的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规划编制、用地审批、项目监管全流程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确保以统一的空间规划引领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摒弃封闭式规划的传统模式,将公众参与深度融入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督全过程。通过规划草案公示、社区规划协商、重点项目听证等多种渠道,广泛吸纳市民、企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众对规划内容和土地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不仅能够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更能培育社会主体的认同感与责任感,为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工作赢得最广泛的社会理解与支持,实现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共治的转变。
结语:
城乡空间治理现代化,本质是规划科学性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深度革命。本文揭示的四大核心问题,实则是技术理性缺失、市场机制失灵、法治权威不足与多元共治缺位的系统性症候,需构建“技术赋能—制度创新—机制协同”三位一体的改革框架:强化规划的前瞻性与科学性,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部门协同与公众参与,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城乡空间治理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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