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实施探究
徐锦生 余玲
国防大学院政治学院 中国上海
[ 引言] 在许多单位大院里存在不少文物保护建筑, 有的保护级别还比较高,达到了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对文物建筑保护十分重视,先后出台许多法律法规,目的就是加强文物建筑保护 度 规范文物保护立项审批、保护设计、维修施工、 竣工验收等方面流程做法,通过保护修缮实现其应有价值。但在实际 做的不够好, 不是审批手续不符 规定,就是程序不规范,缺少文物相关资料,往往造成吃力不讨好的 其重要的保护价值,它的修缮是从事建筑行业研究的重点。对于文物修缮的立项、方案的设计和审批以及竣工验收等都不同于 般建筑工程,赋予参建单位的职责也各不一样。为做好文物保护修缮工作,研究各参建单位工作职责、设计步骤和原则以及修缮实施极为重要,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思考。
一、文物修缮参建各方的主要工作职责
文物建筑和古建筑一样,具有历史悠久,充满厚重历史文化底蕴的特点。对于这些建筑物的修缮,国家和地方政府均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及法律法规,以规范人们从修缮申请、方案设计、修缮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行为,使之文物建筑修缮过程及成果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一)建设单位主要职责
建设单位即文物建筑使用单位或主管单位,是履行文物建筑使用、管理、修缮、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
首先,文物建筑修缮工作必须由掌握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管理经验的同志担任,了解文物建筑修缮的报建审批程序。修缮方案必须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修缮方案应根据文物保护级别、修缮程度和修缮方式的不同,上报相应级别文物部门批准。
其次,承担审批的文物部门针对文物修缮的内容和性质,召开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方案论证会。邀请文物专家们从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基础结构的安全性、文物保护的科学性、实施施工的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等诸多方面,提出相应的方案调整意见。
再次,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对专家提出的意见,逐项进行设计整改,最后形成经文物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设计方案。修缮工程规模达到国家招投标法要求标准的,建设单位还应当组织工程招投标活动,选择文物修缮设计和修缮施工相应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
(二)设计单位主要职责
设计单位是文物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者,设计是施工方法的具体体现,也是组织文物修缮工作最基础的一步。
首先,选调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项目组在进行方案设计前应进行文案调查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对文物建筑进行现场勘察测量。
其次,由于文物建筑建设年代相对久远,普遍存在设计资料缺失、建筑结构承载力下降、使用功能多次调整等情况,还需将测量结果转化为文物建筑平、立、剖面建筑图,必要时要求建设单位对修缮建筑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并根据建筑物损坏情况、建设单位维修经费投入情况、文物修缮保护要求以及周边环境适应性,提出文物建筑保护修缮方案。
再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按文物保护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支持工作,配合做好重点施工环节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 三) 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施工单位是文物修缮工程具体实施者,是落实修缮设计方案的执行者。
首先,施工单位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指派具有文物建筑施工的文物责任工程师担任项目经理,项目部成员应具备文物修缮管理能力和技术要求,施工人员应选择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甘愿为文物保护作贡献的人员担任。
其次,项目部要认真研究设计方案,掌握设计动机和目的,理解设计意图。施工时,技术负责人要向施工人员进行三级交底,检查是否按设计方案、施工规范施工。对待隐蔽工程要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再次,对于施工材料和设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提供建筑材料和设施的质量合格证明。有些建筑材料需要现场检测的,应在监理人员监督下完成材料样本抽取和送检,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完成后,收集整理好全过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资料、验收资料、建筑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等,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有义务提醒建设单位按工程竣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同时根据修缮工程组织要求,邀请相应文物部门或专家参加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及时对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书面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完成整改情况回复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二、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步骤和原则
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是文物保护工程最关键环节之一,它是进行
文物修缮的基础,因此对修缮设计阶段的工作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以南京一文物建筑为例,修缮设计步骤和原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开展历史调查与现状分析
1. 历史背景调查 以南京市中山北路252 号大院内一栋两层文物建筑公寓为例,需要弄清对拟修缮的文物建筑建设年代、建设用途以及当时历史作全部了解,还要弄清这栋建筑与同期建筑的关系,由谁负责设计,又由谁负责施工等等。根据相关资料考证,该建筑建造于三十年代初,由建筑师范文照、赵琛等人设计,上海华盖建筑事务所承建。该楼在当时文物建筑群中具有配属服务功能,是官员宿舍楼,为二层清水砖墙连体西式联排别墅,主体结构为二层砖混结构,呈“一”字型,总面积约2054 ㎡。

官员宿舍楼现状图
2. 建筑的风格与特点 官员宿舍为二层砖混结构西式楼房,外观具有民族形式风貌。建筑平面为矩形, 共 7 个独立单元,每个单元2 户,以其中心为对称轴。主入口朝南,北侧有后庭院。南北向平面进深大,夹在中间的房间为获得采光,室内增加一处内天井,天井外墙为清水砖墙。每户都有一个矩形阳台和一个院落,可以种花养鸟。门厅地面及二层卫生间采用水磨石地面,木楼梯贯穿一、二层及顶面阳台,房间里有壁炉位置。一层通过厨房可以通往北侧后院。二层朝南房间、顶层分别设有南、北阳台,对着内天井。
3. 现状调查及分析 屋面瓦面基本保留完好,但是屋顶天沟及木构件破损;阳台女儿墙有裂缝,渗水严重,水泥粉刷层普遍破损开裂剥落;屋架内部为传统木屋架结构,部分腐蚀霉烂;屋面有衍生植物,屋顶防水层破损;墙面由于地面基础沉降等原因,导致竖向贯通裂缝,最宽处达 40mm ;屋顶烟囱、北侧阳台花式粉刷层有部分风化及明显污渍;外墙钢制窗老旧,室内木门、木楼梯构件损坏;门厅及厨房顶面混凝土板钢筋长锈,灰板条吊顶严重破损,内墙粉刷层剥落空鼓、污渍。
(二)对文物价值进行评估
1. 历史价值 国民政府行政院为民国时期铁道部领导官邸,抗日战争爆发后,铁道部随国民政府西迁。1937 年12 月13 日南京沦陷前,铁道部办公楼一度成为首都卫戍司令长官部。抗战八年间,日本军队占领了铁道部。1946 年 5 月,国民政府还都过程中,因铁道部在抗战期间已被撤销,原建筑改为行政院。作为国民政府行政院附属建筑群,该处民国建筑是南京近代城市历史的见证,反映了当时动荡的社会经济背景, 属于重要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2. 科学价值 民国时期,南京整体的建造工程量小,建筑质量也普遍不高,像国民政府行政院附属建筑群,这样高质量的民国住宅更是少见,对于南京民国时期高级住宅的科学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从结构形式上来说,建筑同时采用砖混结构和木结构。现今来看,该种结构真实的反映民国时期,我国建筑技术的变法与发展,对现今结构科学的研究,有一定的价值。
3. 艺术价值 国民政府行政院附属建筑群—宿舍楼共两层,建筑外形方正,建筑的窗洞连续整齐,建筑风格呈现典型的民国时期新建筑简约典雅的特质。均为形式受民族文化复兴思潮及近代技术发展的影响下建造的民国建筑,具有典型的民国特征。在布局、结构、立面构图、细节处理上都是采用简约处理的做法,有着较好艺术价值。
4. 社会价值 国民政府行政院附属建筑群是南京近代文化遗产丰厚的片区之一,拥有基本完整的近代建筑群,近年来,鼓楼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极其重视对辖区内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职员楼经过保护改造将从新纳入使用单位人员居住使用,较好改善使用条件和环境。
(三)确定保护修缮原则和目标
1. 真实性原则 在建筑修缮设计前,应进行全面的调研、拍照、测绘等。优秀文物建筑的审美价值主要表现为它的历史真实性,不允许为了追求完整、华丽而改变历史原状。力求保护建筑本身的材料、工艺、设计及其环境和它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社会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2. 整体性原则 文物建筑的保护是对其价值、价值载体及其环境等体现历史价值的各个要素的完整保护,使其时代特征、社会价值都应得到尊重。本次修缮设计要对保护部位进行相应保护,如建筑外立面、室内使用功能及反映特定历史风格,使修缮设计风格与建筑本身相协调一致。
3. 可逆性原则 由于历史资料和主观认识上的局限,修缮工作以不直接损害建筑本身为前提,需满足日后必须时的拆除复原,以便今后更科学和更完善地修缮。尽量选择可逆技术与可再处理的施工措施,避免对建筑造成不可逆的干预。
4. 最低限度干预原则 最低限度干预原则是对未来和历史的尊重,每个时代的价值评判都不相同。在修缮文物建筑时,要把对它的干预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在保证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期下,尽可能多地保留原来的构件和材料。
5. 目标 本次修缮主要涉及到建筑结构加固修缮、外立面修缮及室内装修三个部分。建筑外立面清水砖墙、室外钢窗,室内木楼梯、水磨石地坪及屋面机制瓦为外部重点保护部位。装修前应认真考证原始设计资料及施工工艺等,重点保护部位应严格按原式样、原材质、原工艺进行修缮。 通过本次修缮,延续建筑历史风貌和使用寿命,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性。将文物建筑与现代文明完美结合,打造出高端精致、私密舒适的居住环境。
(四)保护修缮方案设计 官员宿舍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建筑,因此本次修缮,必须在遵守基本设计原则和目标的前提下,进一步体现和完善文物建筑特有价值,方案设计力求不改变建筑外貌,不改变结构受力体系,不改变使用功能,按原样式、原材质、原工艺进行维修修缮,保留其原有的建筑风格。设计单位应对房屋承重墙损坏部分的修缮,房屋原基础加固措施,屋面修缮、外墙维修、钢窗修缮方案,白蚁防治、消防方案以及室内修缮方案进行重点设计,绘制施工图及节点图,充分体现文物建筑修缮特点 --- 修旧如旧,以实现文物价值。
三、文物保护修缮实施
文物建筑修缮,必须遵守基本不改变建筑外貌,不改变结构受力体系的原则,建筑的主立面及屋面应按原样式、原材质、原工艺进行维修修缮,保留其原有的建筑风格。我们在修复之前对该建筑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力求全面掌握该老房屋完整的外貌,在加固及修复的过程中, 尽量保留老房屋的历史风貌,能保留的尽量保留,已改变原样的部分在有依据的前提下予以恢复原貌。
(一)结构修缮
针对现场损坏的承重墙及其基础参考本技术措施予以加固修复。在结构加固前,必须进行建筑物质量鉴定,以获得一手基础资料,然后再此信息基础上进行结构加固。
1. 房屋承重墙损坏部分的修缮。对砖墙非贯穿的结构裂缝,采用填缝法进行加固修复,在修补前要先剔除干净裂缝表面的抹灰层,然后裂缝开凿 U 型槽,槽深不得小于 15mm,槽宽不小于 20mm,填充材料应采用改性环氧砂浆,砖墙裂缝修补后,内外墙再按照原饰面进行修复。对贯穿裂缝,采用聚醋酸乙烯乳液低压灌浆进行加固修复,将浆液灌注到墙体裂缝内,提高墙体的粘结力和抗剪、抗拉强度,达到加固及修复墙体裂缝的目的。在墙体裂缝全部灌注加固完成后,将建筑内的墙体粉刷层凿除,对砖墙加固采用钢筋网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法。
2. 房屋原基础加固措施。通常采用扩大基础法,扩大基础的垫层宜与原基础的垫层底面齐平,对加宽部分,铺设厚度和材料均与原基础垫层相同的夯实垫层。穿插连接钢筋,并应按标记钻孔,钢筋敷入后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基础钢筋与连接筋绑扎牢固后,支设模板经检验合格后,浇筑混凝土。

扩大基础结构图
(二)屋面修缮 屋面为木屋架,木屋架搁置于房屋承重墙上 ,局部屋架搁置处腐朽,屋架杆件有腐朽等现象,屋面机制瓦局部损坏,檐口腐朽。拟对屋面瓦、屋面、木基层等保护性拆除,木檩条修缮,保温板敷设,重铺木望板,铺贴防水层,铺钉顺水条、挂瓦条,铺设瓦片。杆件、椽子腐朽、劈裂、弯曲、碳化或直径过细可用同材质干燥新料更换。雨水排水沿用原排水路径,现场室外铁皮落水管及天沟更换成金属落水管及天沟。样式参考周边风貌保护区内的同时代文物保护建筑样式。
(三)外墙维修 应根据清水砖墙损坏程度选择不同维修方法。
1. 风化、缺损、孔洞:清水墙轻微风化和孔洞,可以嵌补灰缝。清水墙分化程度较严重( 破损深度 0.5~2cm ),可根据清水墙损坏的范围先修补损坏的墙面,然后再补嵌灰缝,补粉风化砖表面。修复后的粉面必须表面平整、光滑、缝槽挺直、头角平正。清水墙风化、损坏程度很严重,可采用勒缝不嵌的方法修补。
2. 砖缝酥松、裂缝:对损坏的砖缝进行凿除,深度 20-30mm ,凿除中注意划分区域,减少对原有砖缝的影响。凿除砖缝后对此部分进行清缝,再对砖墙表面进行勾缝处理。
3. 砖缝不一致:凿除后重新砌砖及勾缝,使修复后的墙面砖缝与原墙面砖缝一致。所有墙面为提高基体的强度并增加粘结,采用增强剂整体淋涂,养护一周。再采用无压流涂的施工方法涂刷憎水剂,首遍完全剂吸收后,再进行下一度施工,最后砖面要做平色处理。

外墙裂缝构造加固示意图
(四)钢窗修缮 对原有窗进行校正加固、检查修缮,对铰链执手等作加油润滑等修缮措施,损坏缺失的窗料五金件按原样修配。对特色花式玻璃进行保护,损坏的白玻进行更换。钢窗黑色油漆剥落锈迹进行除锈并重新上漆。
(五)白蚁防治 木构件蚁蚀腐朽时,应自腐朽处向上锯成斜口,更换构件粘牢后,用螺栓活铁箍加固;构件虫蛀中空切表层完好厚度不小于 50mm 时,可采用不饱和聚树脂灌浆修补,中空超过 1/3 截面时,宜截取更换。针对已经检测发现的白蚁,可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灭杀方法。须请专业公司对原建筑进行相应的防白蚁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治理与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白蚁防治使用拟除虫菊脂类、生物类等毒性低、残效期短的药剂代替强毒性的氯丹和灭蚁灵,对环境污染少,对人类健康危害低,对非标靶生物无毒或低毒。
(六)室内修缮 室内修缮主要涉及墙面、地面、内楼梯、顶面和水电系统,这里注意按修缮保护的原则,充分体现文物建筑维修特点--- 修旧如旧,这里不作详细介绍。
四、结束语
对于文物建筑修缮,依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要求,首先在方案报批上有了明确规定,没有得到文物部门的批准,不能擅自维修。其次在修缮程序上也有特殊的要求,修缮立项 - 方案设计 - 专家评审 - 审查批复 - 施工招标 - 组织施工都必须严密组织,缺一不可。修缮方案设计、论证和审查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文物建筑修缮管理,要让方案必须符合文物保护要求,采取具有一定科学性、合理性与保护性结构加固、使建筑风格特点突显延续技术,有效减少自然对文物建筑的破坏,保证建筑安全稳定,从而使历史文化遗产得以全面、完整地保存,发挥文物建筑特有的历史、科学、艺术、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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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徐锦生,男,国防大学院政治学院高级工程师,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咨询(投资)工程师资格;余玲,女,国防大学院政治学院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