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卷山卷海”到“一键洞察”
范洛书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检察院 131300
一、监督升级:数据赋能的精准发现
当前法律监督模型的构建遵循“业务引领、数据支撑”原则。在数据源整合层面,检察机关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对接内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外部政务平台及行业数据库。核心技术逻辑聚焦于规则提炼与算法设计,模型建设团队通过分析历史案例特征,提炼监督要素,形成运算规则进行后续线索筛查。
二、监督实践:四大检察领域的效能转化
(一)精准提升民事法律监督精度。民事检察通过应用民间借贷纠纷利息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及司法网络拍卖程序性违法民事监督模型,协同法院调取2021-2024 民间借贷审判信息及2024 年网络司法拍卖数据,针对性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息计算乱象,以及司法网络拍卖中公告内容不完整程序违法问题,检察机关部署应用专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案8 件,对审判、执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有效提升监督精度。
(二)精准深化司法救助主动覆盖。司法救助工作应用“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调取刑事案件,同时调取政法委、公检法司法救助案件数据,比对筛选出案件数据,智能筛查出不存在“追赃挽损”情况的被害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程序,已成功办理3 个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 万元,有效解决了传统模式下救助线索发现滞后、被动申请可能遗漏的问题,显著提升了司法救助的主动性、及时性与覆盖面,让司法温暖精准直达最需要的困难群众。
(三)精准强化土地执法司法衔接监督。检察机关部署应用“土地违法建设非诉执行监督模型”。该模型深度关联整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程序栏中筛出行政处罚案件,形成土地违建司法裁判数据库,再调取卫星遥感检测数据比对,筛查结果立案2 件,有效破解了土地违建处罚“决而不行、执而不力”的难题,强化了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的刚性衔接,为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精准聚焦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医疗器械安全领域,部署应用“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公益诉讼监督模型”。我院与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科开展联合行动,通过行政审批局和“企查查”关于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审批信息和经营范围内包含“眼镜”范围的营业执照信息,以及实地走访眼镜店,形成近200 条的基础数据集进行初筛。通过应用该模型,已立案监督1件,对大安市域内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的商家做出合理处罚,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改善了民生领域的健康性。
三、运行保障:数据安全与监督制约的双重防线在数据应用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严守安全底线:
(一)数据调取安全合规。为确保数据调取工作的严谨性与安全性,我们严格遵循既定流程规范,密切协同相关单位共同操作。在此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所有环节均符合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特别强调并杜绝通过互联网等外部网络进行任何形式的数据传输行为。数据的最终获取,将统一采用物理光盘刻录的方式予以实现并移交。
(二)平台筛查规范严谨。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开展数据筛选工作,确保所有操作均在平台内部完成。在此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并落实“原始数据不出库”的根本原则,保障原始数据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三)平台筛查规范严谨。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核心在于构建并持续维护模型使用日志系统。该系统须对涉及的所有技术操作实施全流程、全要素记录,确保操作行为实现全方位、无遗漏留痕。最终目标是保障技术操作全链条的可追溯性。
四、发展展望:深化协同共治的新方向
从深陷“卷山卷海”的线索迷局,到实现“一键洞察”的精准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探索实践,标志着检察工作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本报告所展现的,正是检察机关以“业务引领、数据支撑”为双轮驱动,通过深度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精准提炼监督规则算法,在民事精准监督、司法救助主动覆盖、土地执法刚性衔接、医疗器械安全守护等关键领域取得的效能跃升。这不仅有效破解了传统监督模式下线索发现难、碎片化等瓶颈,更依托“数据安全与监督制约”的双重防线,确保了技术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其核心价值在于:大数据非仅为效率工具,更是重塑法律监督生产力的关键变量。它推动检察监督从“被动等案”向“主动挖案”、从“个案纠偏”向“类案治理”、从“经验依赖”向“规则驱动”的转型升级,显著提升了法律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穿透性和系统性。最终,这一变革服务于更高层级的法治目标——通过激活数据潜能,赋能检察履职,更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利、守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未来,深化模型应用、拓展监督场景、优化技术能力、完善协同机制,将是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数字检察战略”,构建“数治监督”新格局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 基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困惑及新举措. 肖时龙.检察实践,2004(03)
[2] 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提升执法公信力. 罗顺勇.法制博览,2018(35)
[3] 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实证研究. 北京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实证研究课题组.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2(01)
[4]基层检察机关建用大数据监督模型面临的困难及破解. 陈龙;邓珩.人民检察,2023(24)
[5] 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中的几点思考. 张国军;杨慧明.中国检察官,2020(03)
[6] 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需建立工作机制. 李鹏.人民检察,2023(13)
[7] 检察机关如何为助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服务. 殷志力;刘磊;杨瑞璞.法制与社会,2012(26)
[8] 基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的新拓展. 汪元金;程凤玲;龚畅.中国检察官,2023(23)
[9] 从法律监督的视角解读检察职能——基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调查报告. 吴军;衡蕊.法制与社会,2010(35)